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沂水县强化涉农资金绩效管理助力乡村振兴

索引号:  yishuixlyj2251631/2023-0000082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日期:  2023-06-07 文 号:   发布机构:  沂水县农业农村局 公开范围:  全社会

沂水县强化涉农资金绩效管理助力乡村振兴

为进一步汇聚乡村振兴政策和资金合力,不断加大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力度,截至2023年5月18日,沂水县统筹整合各级财政涉农资金10.54亿元,采取集中整合、集中投入项目资金,以“大专项+任务清单”方式,有效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围绕管好用好涉农资金,发挥资金使用效益,从目标管理、运行监控、绩效评价、结果应用等方面,全力推进全过程绩效管理,助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为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强化绩效目标管理健全绩效评价体系。坚持“项目跟着规划走、资金跟着项目走、责任跟着资金走”的原则,从完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强化预算管理、加强主体监管、评价结果运用等方面入手,建立“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绩效管理机制。重点抓好“项目库、指标库、目标库”这“三库”建设,项目单位在申请项目资金用款指标时,一并申报绩效目标,绩效目标从数量、质量、成本、时效以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等方面进行量化、细化。

强化绩效评价管理保障重点涉农项目2023年沂水县重点保障了乡村振兴有效衔接1.62亿元、5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和改造提升1.19亿元、乡村建设行动1.73亿元、现代农业产业园及农、畜、果三大产业发展0.55亿元、现代水网建设0.57亿元、省级农村综合性改革试点试验区建设0.2亿元、百千工程0.59亿元等涉农项目。为进一步强化项目绩效运行监控,建立项目绩效跟踪机制,项目单位定期对绩效目标执行情况进行跟踪分析,及时了解项目资金执行情况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对与预期目标有偏差的原因进行分析评价。县财政按照项目进度和绩效情况拨款,对存在严重问题的暂缓或停止拨款。项目完成后,先由项目单位开展绩效自评,再由县财政委托第三方机构对部分项目重点绩效评价,确保绩效评价结果的严肃性。

强化评价结果应用,助力乡村振兴建设。切实将绩效评价结果与项目库管理相结合,进一步健全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改进管理、政策调整的挂钩机制。对评价等级为优的,优先给予保障;评价等级为良的,予以合理保障;等级为中的,予以一定比例核减;等级为差的,视情况可取消或暂停下一年度预算安排。积极探索创新绩效评价和监督检查相结合,一手促绩效,一手抓监督,绩效监督相互促进,共同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确保资金安全,助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2023年,沂水县获得了省级乡村振兴齐鲁样板示范区资金1000万元,入选省级农村综合性改革试点试验区,获得省财政补助2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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