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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沟镇崖庄四村省派第一书记村农业发展资金项目方案
根据县扶贫办《关于下达2019年省派第一书记帮包村和省派支部书记扶贫工作重点村资金使用计划的通知》要求,本着“村增收、户脱贫”的总体工作思路,在反复考察论证、广泛征求建档立卡贫困户意见的基础上,村两委会研究,党员大会和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经镇党委、政府联席会研究,决定编制项目实施方案如下:
一、崖庄四村村基本情况
崖庄四村位于沂水县沙沟镇镇驻地西北5公里处,属于沙沟水库库区移民村,临近崖庄五村、崖庄三村,该村有158户,586人,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8户,10人;农用地350亩,村西半丘陵地面积230亩,村东临水库洼地占地120亩。
村两委班子2017年换届,路俊友为该村负责人。村集体收入很少,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主要来源于财政转移支付。班子凝聚力、战斗力强,村民尤其是贫困户脱贫致富意愿强烈。
二、项目实施基础及可行性分析
1.群众参与实施项目的积极性高,项目实施有充足保障。
多年来,贫困地区广大群众脱贫致富的愿望十分强烈,但由于受资金投入的制约,发展受到严重影响,群众生活状况没有多大改观。只要该项目落到这些贫困村,群众参与投身建设项目的热情和与自然抗争,改变落后面貌的积极性就会自然迸发,加上项目区有充足劳动力,实施项目劳动力有充足保障,人力资源可行。
干部战斗力强,群众积极性高。项目区所属各村的领导班子干部素质高,责任心强,有很强的发展意识和开拓精神,具有很强战斗力,有充足的劳动力可参加项目建设。
资金效益明显。项目区位于离县城偏远的具有较大发展潜力的地区,通路后对本地区的农业产业发展、蔬菜大棚发展都有很大的拉动作用。
三、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项目区所属乡镇是山区乡镇,公路设施极差,使得片区内经济发展缓慢,农民收入较低且增收难度大。因此,只有加强交通设施建设,建立良好的生产、生活环境,才能有效的带动贫困户发展主导产业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提高农户经济收入,保障农村持续稳定快速健康发展,促进农民增收。
四、项目建设的可行性
(1)群众修路的意愿强烈:经调研,绝大部分农户修路的意愿十分强烈,为项目的建设提供了有力的群众基础。
(2)资金效益明显。项目区位于离县城偏远的半丘陵地区,建成后对本地区的农业产业发展、调整产业结构都有很大的拉动作用。
五、项目建设内容及完成时间
项目位于沙沟镇崖庄四村,建设冬暖式大棚5个。完成时间:2020年12月31日。
六、项目投资资金来源
项目总投资1125144.45元,,向农业农村局申请省派第一书记村农业发展项目扶持资金899911.3元,自筹资金225233.15元。
七、项目效益分析
1.经济效益
项目建设完成运行后,大大节省了农村劳动力,;可以有效提高生产效率,大大提高农田的产出能力,增产增收,美化环境,减少水土流失,促进社会稳定,带动周边地区经济的发展。
2.社会效益
(1)促进项目区产业布局和结构合理化
项目的实施为该区创造了有利条件,使农业加速由单一结构向多元经结构发展,使农业和非农业结构发生明显变化。
(2)促进农民增收
项目的建设给农民提供了出行条件,人的思想也会转变,会寻求多种经营、联合经营、外出务工等各种增收渠道。
3.生态效益
项目建设完成后,可以有效提高生产效率,美化环境,减少水土流失,促进社会稳定,减少用工量和生产成本,提高农民的积极性,带动周边地区农业的发展,提高生态功能,改善区域性生态环境,对于促进项目区的生态农业发展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4.基层组织建设得到加强。
通过该项目的实施,村两委的凝聚力、战斗力显著增强,党员的创业带富能力得到锻炼。基层组织建设得到巩固,党在群众中的威信进一步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