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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简报第27期--沂水县召开会议安排部署秋季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工作

索引号:  12-26-2017-000261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日期:  2017-10-10 文 号:   发布机构:  沂水县农业农村局 公开范围:  全社会

                                                     第27期

沂水县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9月22日

    沂水县召开会议安排部署秋季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工作

9月19日上午,沂水县召开会议安排部署秋季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工作,各乡镇乡镇长、县秸秆禁烧督导组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会议,县委副书记、县长陈永生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

陈县长在讲话中指出,秸秆禁烧已成为常态性的工作,今年麦收期间,我县情况很好,未发现火点,市里给予了充分的肯定。要在巩固夏季麦收成果的基础上,继续抓好秋季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工作。

陈县长要求从三个方面抓好秋季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工作。一是做好宣传发动。在当前群众认可的基础上,通过标语、横幅、明白纸等多种方式,把秸秆禁烧的浓厚氛围烘托起来,要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二是压实责任。层层签订责任状,深化分级分片包干制度,层层落实县、部门、乡镇、村级责任,切实把责任落实到每个人,把工作具体到每一户,把措施落实到每个地块,实现工作责任的全覆盖。三是严厉追责。在压实责任的基础上,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加大执法力度,凡是焚烧秸秆的,要根据县《大气污染防治法》给予相应的罚款。造成重大污染事故,导致财产损失或人身伤害的,公安部门该拘留的一律拘留,该罚款的一律顶格处罚。凡是故意焚烧他人农作物秸秆造成财产损失的,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进行处理。特别是对我县第一把火,一定要重罚,决不姑息。执法过程要严格依法依规,电视台要全程参与,执法完成后要制成专题宣传片曝光。要通过严格执法,真正使人们不敢烧、不想烧、不愿烧。

最后,陈县长强调,各乡镇及有关部门要真抓实干,把秋季秸秆禁烧工作重点放在秸秆的综合利用上,要在秸秆综合利用方面破题,趟出秸秆综合利用的新路子,确保我县在全年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工作中不出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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