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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农业技术推广服务指南
一、事项名称
申请农业技术推广
二、办理依据
《农业技术推广法》(2012年8月修正)第十一条:“各级国家农业技术推广机构属于公共服务机构,履行下列公益性职责:(一)各级人民政府确定的关键农业技术的引进、试验、示范;(二)植物病虫害、动物疫病及农业灾害的监测、预报和预防;(三)农产品生产过程中的检验、检测、监测咨询技术服务;(四)农业资源、森林资源、农业生态安全和农业投入品使用的监测服务;(五)水资源管理、防汛抗旱和农田水利建设技术服务;(六)农业公共信息和农业技术宣传教育、培训服务;(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三、受理单位及办理地点
沂水县许家湖镇农技站
地址:许家湖镇人民政府(沂水县长安南路17号)
四、申请条件
辖区内所有农户
五、申请材料
农户在农业生产中遇到的问题报告书(农户,原件1份)
六、基本流程
1.提交申请:农户向户籍所在地的村委会提出申请。
2.村委会上交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七、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八、办理时限
自受理之日起3个工作日
九、咨询方式
1.现场咨询:沂水县许家湖镇农技站
2.电话咨询:0539-25011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