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yishuixczj2232113/2021-0000910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日期: | 2021-09-10 |
发布机构: | 沂水县财政局 | 公开范围: | 全社会 |
关于2020年度县级财政决算和2021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县政府关于2020年县级财政决算和2021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由县财政局负责起草,已经县政府研究通过,现提请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
沂水县人民政府
2021年8月23日
关于2020年度县级财政决算和2021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2021年8月23日在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上
沂水县财政局 张希国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县人民政府的委托,现将2020年度全县财政决算和2021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汇报如下,请予审议。
一、2020年财政决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完成情况
2020年,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实现21.8亿元,增长5.3%,其中税收收入17.5亿元,税收占比80.3%。加上转移支付资金等,全县当年一般公共预算财力实现55亿元。
相应安排支出55亿元,比上年增加2.8亿元,同比增长5.3%,财政收支相抵,实现了收支平衡。2020年全县民生支出实现47.2亿元,增长5.4%,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85.8%,其中教育支出实现17.5亿元,增长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实现10亿元,增长31.4%。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完成情况
2020年,全县政府性基金收入完成32.8亿元,同比增长58.6%,其中土地出让金收入31.7亿元,增长67.5%;加上转移支付资金、抗疫特别国债和专项债务资金,当年政府性基金财力实现51.6亿元。相应安排支出51.6亿元,主要包括棚户区改造支出11.8亿元、征地补偿支出5.3亿元、增减挂钩项目支出2.7亿元、债务付息支出1.7亿元、医疗卫生项目3.6亿元、西城水厂等重点项目6.7亿元等
2020年,县财政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全力克服疫情、减税降费等不利因素影响,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和政府性基金收入实现了较快增长,2020年财政可支配资金首次突破100亿元大关,全年财政总支出达到106.5亿元,同比增长34.5%。
(三)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完成情况
2020年,全县社会保险基金收入完成44.5亿元,增长45.3%,支出实现50.3亿元,增长74%。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完成情况
2020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转移支付收入36万元,相应安排支出36万元,主要是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补助支出。
(五)2020年地方政府债务管理情况
2020年省财政厅核定我县地方政府债务限额51.6亿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14.3亿元、专项债务限额37.3亿元。截至2020年末全县地方政府债务余额50.7亿元,其中,一般债务余额13.9亿元、专项债务余额36.8亿元。
2020年,我县发行地方政府债券16.2亿元,其中,新增地方政府债券14.4亿元、再融资债券1.8亿元。
截至2020年末,我县隐性债务规模为43.24亿元,当年化解存量隐性债务10.01亿元,其中通过安排年度预算资金等偿还4.26亿元,通过借新还旧方式偿还5.54亿元,由企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偿还0.18亿元,核销核减债务0.03亿元。
(六)“三保”预算执行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总财力实现55亿元,其中用于“三保”支出财力为52.9亿元,占比达到96.1%;各“三保”预算项目执行标准均不低于中央和省规定标准,不存在“三保”保障缺口,其中保工资28.8亿元,保运转1.5亿元,保基本民生22.6亿元。
(七)沂城街道办事处、龙家圈街道办事处预算执行情况
2020年,沂城街道办事处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6.5亿元,体制结算财力加上级转移支付收入等,2020年总财力实现1.7亿元,支出完成1.7亿元,收支相抵,实现了收支平衡。
2020年,龙家圈街道办事处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5亿元,体制结算财力加上级转移支付收入等,2020年总财力实现0.5亿元,支出完成0.5亿元,收支相抵,实现了收支平衡。
二、2021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总体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1-6月份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5.9亿元,增长40.7%;其中税收收入完成11.9亿元,同比增长28.2%。
1-6月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3.3亿元,同比增长26.7%,其中民生支出27.9亿元,民生支出占比达83.8%。包括教育支出10.2亿元,增长18.9%;卫生健康支出2.5亿元,增长2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4亿元,增长85.4%。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截至6月底,政府性基金收入实现18.2亿元,占年初预算的58.1%,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16.5亿元,占年初预算55%。上半年全县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4.4亿元,占年初预算48%,其中城乡社区事务13.3亿元,债务付息支出0.9亿元。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由于2021年上半年国有企业没有上缴利润,所以未安排相应支出。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上半年,全县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等各项社会保险基金收入完成21.5亿元,占预算的47.8%。上半年各项基金支出23.1亿元,占预算的52.9%。
(五)政府债务管理情况
2021年,省财政厅下达我县新增政府债务限额11亿元,1-6月份发行5亿元,主要用于棚户区改造和西城地下停车场等重点项目。下半年预计发行6亿元,主要用于医疗卫生、西朱家庄等棚户区改造等项目。
1-6月份,我县共发行再融资债券2.7亿元,下半年预计再发行3亿元,全部用于化解到期政府债务,确保到期债务本息按期偿还,切实防范化解债务风险。
截至6月底,我县隐性债务规模40.42亿元,当年化解存量隐性债务3.8亿元,其中通过安排年度预算资金、超收收入、盘活财政存量资金等偿还隐性债务2.8亿元,通过借新还旧、展期等方式化解0.9亿元,由企事业单位利用经营收入偿还0.09亿元。
三、落实县十八届人大五次会议预算决议情况
1-6月份,县财政认真贯彻预算法和《预算法实施条例》,落实县十八届人大五次会议通过的预算决议要求,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加力提效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加大重点领域支持力度,加快推进财税体制改革,推动经济平稳运行和民生持续改善。上半年财政工作的特点主要包括:
(一)深入推进财源建设。今年以来,县财税部门积极配合,加强了对食品、化工、矿产等重点行业税源监控,对部分企业进行了重点稽查。制定出台了《沂水县非税收入管理暂行办法》,开展非税收入专项检查,确保收入全部上缴国库。1-6月份,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5.9亿元,占全年预算的68.1%,同比增长40.7%,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等主体税种都实现了较快增长,所有乡镇都达到了收入时间进度。
1-6月份,制造业实现地方财政收入5.56亿元,增长17.3%;房地产业实现地方财政收入3.4亿元,增长69%;金融业实现地方财政收入0.9亿元,增长5.8%。1-6月份全县纳税过亿元企业3家,较上年增加1家;纳税过5000万元企业,较上年增加5家;纳税过1000万元企业29家,较上年增加3家;纳税过100万元企业186家,较上年增加38家。
(二)切实做好“三保”保障。近年来,县财政始终坚持民生优先导向,把“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作为全年工作的重中之重,积极统筹资金,全力筑牢财政保障底线。上半年“三保”支出共计32.3亿元,其中保工资15.4亿元,保运转0.8亿元,保基本民生16.1亿元。一是拨付资金6266万元,全面落实乡镇工作人员津补贴提高20%和乡镇事业人员公车补贴,两项人均增加补贴820元/月,有效调动了乡镇职工的积极性。二是教育支出完成10.2亿元,上半年拨付生均经费资金5476万元,保障了学校正常运转。拨付2233万元,推进锦绣小学、诸葛镇中心小学、高桥镇中心校教学楼等项目建设。三是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完成7.4亿元,1-6月份发放城乡低保资金10068万元,五保供养资金2988万元,各项抚恤安置优待资金4549万元,疫情防控资金1920万元。四是卫生健康支出完成2.5亿元,1-6月发放医疗救助资金1619万元,重大公共卫生服务资金3620万元,公立医院改革补助529万元,各项政策性补贴715万。
(三)全力保障重点项目资金需求。一是全力支持乡村振兴,2021年全县共整合各级涉农资金10.9亿元,已全部落实到具体的涉农项目,截至目前已拨付3.9亿元。二是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设,多方筹措廉租住房保障资金、公租房、老旧小区改造、棚户区和危房改造建设资金5.08亿元,保障性住房建设顺利开展。三是加快推进PPP项目进度,上半年沂水县综合管廊等城市基础设施PPP项目工程进度已完成90%,市民文化艺术中心建设PPP项目已完成60%,东城区城市基础设施PPP项目已完成30%,全民健身运动中心PPP项目已开工建设。
(四)全面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减税降费直接惠企惠民、公平有效,是应对经济下行压力的重大举措。县财税部门把落实减税降费政策作为实施积极财政政策的头等大事,切实抓紧抓好,2021年上半年,累计减税降费1.4亿元,其中减税0.9亿元,降费0.6亿元。
(五)深入推进财税改革。一是进一步规范预决算公开,上半年,我县对128个预算单位的2018-2020年部门预决算进行了自查整改,进一步规范了公开的渠道、方式和内容,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二是严格支出管理,严格落实政府采购和财政投资评审政策,1-6月份各类采购总金额7.15亿元,节约资金约2810万元;完成投资评审项目109个,审减资金9484万元,审减率13.4 %;三是强化预算绩效管理。对全县571个项目进行了支出绩效目标编报,资金额达到52.5亿元,项目绩效目标覆盖率达到100%,有效提升了编报质量。我县在2020年全国县级财政管理绩效综合考评中位居第56名。
上半年,在县委的正确领导和县人大的监督指导下,县财政各项工作进展顺利,较好的保障了全县经济社会发展资金需求,但也存在收入质量不高、“三保”和重点项目资金保障压力大等困难和问题。下半年,国际、国内经济形势依然严峻,疫情防控和外部环境存在诸多不确定性,县财政将继续迎难而上、砥砺奋进,采取积极措施,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保驾护航。
四、下半年工作重点
(一)扎实做好财源培植工作。全面落实减免税政策,切实提高企业的经营活力和创新能力。继续加强企业税收保障调研调查工作,认真分析研判收支形势,聚焦疫情对财政运行带来的冲击和影响,加强重点税源监控,坚持依法纳税,应收尽收,确保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7.5%以上,全年一般公共预算财力达到57.6亿元,财政可支配资金突破100亿元。
(二)兜牢兜实基层“三保”底线。从严控制行政成本,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确保“三保”在财政支出中的优先顺序,全年民生支出占比达到80%以上。密切跟踪监测财政收支运行、库款保障情况,确保重点支出资金需求。足额兑现各项民生政策政策,重点解决好群众关心的教育、养老、医疗、住房保障等问题。全面贯彻落实乡村振兴战略,推动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保障困难群众的切身利益。
(三)强化管理推动财政改革。深入推进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实现财政资金从源头到末端全链条、全过程监督。加强国有资产配置、使用、监督、处置管理,推动国有资产优化整合。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探索建立“花钱必问效,问效必追责”机制,实现预算绩效管理与预算编制、执行、监督全方位衔接。加快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改革,强化项目全过程评审监督,完善惠农一本通系统,巩固惠农补贴发放改革成果。
(四)切实加强政府债务管理。继续坚持以政府债券为主体的政府举债融资机制,严格控制新增政府债务规模。积极筹措资金,偿还到期债务本息,防止发生债务违约风险,确保全年政府债务风险等级为绿色。加强新增政府债券资金管理,做好政府债券资金绩效评价。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下半年我们将在县委的正确领导和县人大常委会的监督指导下,认真落实本次会议决议,坚定信心,真抓实干,扎实做好各项财政工作,确保完成全年各项目标任务!
附件一
关于2020年沂水县地方政府债务决算情况
的说明
一、沂水县地方政府债务限额余额情况
经国务院批准,省财政厅核定我县2020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为51.56亿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14.32亿元,专项债务限额37.24亿元。
截至2020年底,我县地方政府债务余额为50.67亿元,其中:一般债务余额13.87亿元,专项债务余额36.80亿元,均严格控制在规定的债务限额之内。
二、沂水县地方政府债务举借情况
2020年我县共发行政府债券16.21亿元。按类别划分,发行一般债券1.89亿元,专项债券14.32亿元;按用途划分,发行新增债券14.38亿元,再融资债券1.83亿元。
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国发〔2014〕43号)和《财政部关于印发<地方政府债务信息公开办法(试行)>的通知》(财预〔2018〕209号)等规定,2020年我县发行地方政府债券举借债务的相关信息,均已按规定向社会公开。
三、沂水县地方政府债券使用情况
2020年,我县新增债券共安排用于14个项目,其中用于保障性住房5.22亿元,用于环境保护0.32亿元,用于科教文卫4.12亿元,用于市政基础设施建设4.72亿元。
其中县本级留用新增债券14.06亿元,再融资债券1.83亿元。留用新增债券共安排用于12个项目,具体为:盛源水务西城水厂建设工程1.7亿元,庐山污水处理厂1亿元,县人民医院西院区建设项目2.5亿元,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业务综合楼0.6亿元,县人民医院夏蔚院区建设项目0.35亿元,西城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1.12亿元,城区排水管网建设项目0.9亿元,县人民医院传染病救治能力提升项目0.1亿元,县精神卫生中心业务综合楼建设项目0.4亿元,幼儿园建设项目0.17亿元,老法院周边片区棚改项目2.92亿元和牛岭埠片区棚改项目2.3亿元。
2020年安排乡镇新增债券0.32亿元,共安排用于2个项目,具体为:马站镇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及垃圾中转站项目0.12亿元和院东头镇污水管网项目0.2亿元。
四、沂水县政府债务到期及偿还情况
2020年我县到期政府债券本金1.85亿元,已全部按时偿还,其中通过发行再融资债券偿还1.83亿元,自有财力偿还0.02亿元;2020年我县应偿还到期政府债券利息1.42亿元,已全部按时偿还,未出现逾期情况。
附件二
关于2020年沂水县一般公共预算转移支付
执行情况的说明
2020年沂水县一般公共预算转移支付收入为35.6亿元,支出35.6亿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一般性转移支付支出
2020年一般性转移支付支出30.6亿元,主要包括:
(一)均衡性转移支付支出9305万元,主要用于均衡乡镇间财力差异,增强财政困难基层政府履行公共服务职能的能力。
(二)革命老区转移支付支出2800万元,主要用于促进革命老区各项社会事业发展,改革革命老区人民生产生活条件。
(三)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支出96660万元,主要用于增强基层政府“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能力,保障县乡政府实施公共管理、提供基本公共服务以及落实中央、省、市、县各项民生政策基本财力需求。
(四)结算补助支出6204万元,主要用于提高财政保障能力,统筹用于保民生、促发展、防风险。
(五)公共安全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支出2705万元,主要用于支持改善基层政法部门办公办案条件和必要装备配置。
(六)教育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支出15332万元,主要用于完善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善薄弱地区基础教育办学条件,推动教育资源均衡配置。
(七)社会保障和就业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支出65210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城乡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发放,对城乡低保对象等低收入群体进行补助。
(八)卫生健康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支出13445万元,主要用于计划生育奖扶支出,城乡医疗救助和支持县乡持续推进实施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等。
(九)农林水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支出16008万元,主要用于农业生产发展和农田建设补助,现代农业产业园创建和农业产业强镇建设等。
(十)交通运输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支出3661万元,主要用于车辆购置税资金等。
(十一)住房保障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支出9037万元,主要用于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和农村危房改造等。
(十二)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支出6625万元,主要用于推动重点生态功能区政府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和改善民生。
(十三)固定数额补助支出16018万元,主要用于落实工资改革政策,提高基层工作人员收入水平,确保乡镇机构和村级组织正常运转,保障农村义务教育经费正常需要。
(十四)其他一般性转移支付支出23730万元,主要用于推进区域协调发展、城镇化、扶贫攻坚以及村级组织办公、村干部报酬以及村内公共设施管护等方面支出。
二、专项转移支付支出
2020年专项转移支付预算收入为2.3亿元,支出2.3亿元,主要包括:
(一)教育支出1296万元,主要用于支持标准化幼儿园建设、改善各阶段教育办学条件、加强师资教育培训等方面支出。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99万元,主要用于促进就业创业、优抚安置、民政社会服务以及残疾人康复救助等方面支出。
(三) 卫生和健康支出1300万元,主要用于支持提高公共卫生服务水平、促进医疗卫生重点事业发展以及保障食品药品安全等方面支出。
(四)节能环保支出2088万元,主要用于环境污染防治、节能和新能源发展等相关方面支出。
(五)农林水支出3437万元,主要用于支持农业科技和现代农业生产发展、农业综合开发、重大动植物病虫害防治、耕地质量提升、植树造林和森林资源保护管理、重点塘坝除险加固、农田水利发展等方面支出。
(六)交通运输支出1290万元,主要用于支持实施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综合客运枢纽建设以及农村公路建设养护等方面支出。
(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1072万元,主要用于支持服务业、旅游业发展以及完善农村现代流通服务体系等方面支出。
(八) 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560万元,主要用于支持国土、海洋勘测保护及气象事业发展等方面支出。
(九)住房保障支出5021万元,主要用于支持各乡镇加快完成农村危房改造目标任务和保障性安居工程等方面的支出。
三、税收返还支出
2020年返还性收入2.7亿元,支出2.7亿元,其中,增值税和消费税税收返还收入安排支出8257万元,增值税五五分享税收返还收入安排支出13345万元,所得税基数返还收入安排支出3375万元,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税收返还收入安排支出1725万元,营业税基数返还收入安排支出286万元。以上支出主要用于增强基层政府“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能力、提供基本公共服务以及落实中央、省、市、县各项民生政策。
附件三
2020年沂水县县级“三公”经费决算
根据省级财政部门和县委、县政府的部署与要求,经沂水县财政局汇总,2020年沂水县县级部门,包括县级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和其他单位使用当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及以前年度结转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决算数为1559.8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减少322.2万元,下降17.1%,主要是各单位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厉行节约有关要求,牢树政府过紧日子的思想,从严控制和压缩“三公”经费支出。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减少20万元,2020年我县未有因公出国(境)团组与人员,未产生相关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434.6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376.9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57.7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减少204.4万元,主要是各单位加强公务用车管理,公务用车支出减少;公务接待费125.3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减少97.7万元,主要是各单位认真贯彻落实厉行节约有关规定,严格公务接待,减少了相关支出。
附件四
主要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即通常所指的“地方财政收入”或“一般预算收入”,分为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两大类。具体由税务机关征收的税收收入,以及按国家规定收取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没款收入等非税收入构成。
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与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相对应,即通常所指的“预算内支出”或“一般预算支出”。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人员经费、运转经费、民生保障、社会公益事业及社会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3、政府性基金收入:是指国务院或财政部批准,各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政府性基金,以及参照政府性基金管理、具有特定用途的财政资金。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是指根据国家社会保险和预算管理法律法规建立、反映各项基金收支的年度计划。包括失业保险、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等险种。
5、转移支付:是指上级政府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财政体制和政策规定,给予下级政府的补助资金。现行转移支付主要包括一般性转移支付和专项转移支付,一般性转移支付下级政府可统筹使用,专项转移支付下级政府要按照上级政府规定用于办理特定事项。
6、调入资金:是指为了平衡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按政策规定将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资金结余、政府性基金应统筹使用的部分等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的资金。
7、上解上级支出:是指下级政府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或财政体制规定,上解上级政府的各项支出。主要包括1994年分税制改革时保留下来的原体制上解、出口退税专项上解及2013年体制调整分成上解等支出。
8、债务限额:是为严格控制新增债务、防范财政金融风险,中央根据地方政府的负债率、财政承受能力等指标,测算批准的地方政府举债最高上限。
9、预算绩效管理:是一种以支出结果为导向的预算管理模式,注重强调预算支出的责任和效率,要求在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的全过程中更加关注预算资金的产出和结果,是落实“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一种预算管控模式,是政府绩效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
10、省财政直管县:是指省财政与县财政在财政收支划分、转移支付、政府债务限额、资金往来、预决算、年终体制结算等方面,直接建立业务往来关系的一种财政管理体制,省财政通过“直通车”管理模式,加大对县级财政的帮扶力度,推动县域经济社会事业发展提质增效。
附件【政务公开考核报送材料 财政局.docx】
附件【关于2020年度县级财政决算和2021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及附件.pdf】
附件【2020年度高中经济困难助学金绩效报告(1).docx】
附件【数字化城市项目报告.doc】
附件【沂水县水利局小型水库维修养护工程项目绩效评价报告(1)(2).docx】
附件【沂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抽样检测项目绩效评价报告(1).docx】
附件【附表:沂水县2020年财政决算及2021年1-6月预算执行情况表(公开)00.xls】
附件【2020年度非农村寄宿生生活补助绩效评价.docx】
附件【沂水县生活垃圾中转站建设项目绩效评价报告(1).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