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县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29826 元,增长 4.6%,其 中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39964 元,增长 4.1%,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 入 16436 元,增长 6.5%。民生保障标准不断提高,全年民生支出实现 47.2 元,同比增加 2.4 亿元,增支 5.4%,占一般公共预算比重达到 85.84%, “三保”支出全部保障到位。其中养老、医疗、困难救助、优抚安置等基 本民生支出 15 亿元;脱贫攻坚取得决定性胜利,建设产业扶贫项目 429 个,创新扶贫资产“四权”分置管理机制、收益差异化分配机制、大病再 救助机制,7.1 万名贫困群众全面脱贫,208 个省市扶贫工作重点村全部 摘帽,以“零问题”高标准通过省委、省政府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