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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yishuixczj2232113/2022-0000111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日期: 2022-08-12
 发布机构: 沂水县财政局  公开范围: 全社会

关于开展2021年度县级预算项目支出绩效单位自评和部门评价工作的通知








沂财绩〔20226


关于开展2021年度县级预算项目支出绩效

单位自评和部门评价工作的通知


县直各预算部门、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预算管理,强化支出责任,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财政部印发的《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财预〔202010号),以及《中共沂水县委沂水县人民政府关于全面落实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沂发〔201913号)和《沂水县县级部门单位预算绩效管理办法》《沂水县县对下转移支付资金预算绩效管理办法》(沂政办发〔201936号)相关要求,现就2021年度县级预算项目支出绩效单位自评和部门评价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价范围和规模

评价范围为2021年度县级预算安排的所有部门单位项目,具体项目与县级部门预算批复一致。

(一)单位自评。县级所有预算单位(含部门),应根据谁用款、谁评价的原则,对照事先设定的绩效目标进行绩效自评,实现自评全覆盖。

(二)部门评价。各预算部门应根据工作需要和项目管理实际情况,原则上选择不低于部门单位项目总数的20%开展部门评价。

、评价组织分工

(一)单位自评

县级预算单位(含部门)是绩效自评的责任主体,对自评结果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各预算部门要加强对绩效自评工作的组织指导,组织本部门及所属预算单位开展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明确自评工作具体流程、相关要求,并认真分析总结自评情况,将自评结果作为加强预算管理的重要依据。县财政局将根据工作需要,对各预算单位(含部门)自评情况进行抽查。

(二)部门评价

各预算部门根据部门工作重点、预算支出规模等确定部门评价项目,优先选择部门履职的重大改革发展项目,填写《2021年度预算部门绩效评价项目统计表》(见附件1),于20221030日前报送县财政局对口支出管理科及财政绩效评价中心

三、评价形式和主要方法

(一)单位自评

预算单位(含部门)对照年度绩效目标,对项目执行实际绩效情况进行打分,并认真填写《县级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见附件2),具体打分标准执行自评表备注要求。

各预算部门要认真总结本部门及所属预算单位绩效自评工作情况,形成书面材料(参考格式见附件3)。

(二)部门评价

各预算部门要认真实施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工作,对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资金金额大、社会各界关注的项目,积极引入第三方进行独立评价。第三方评价机构由各预算部门按照政府购买服务和政府采购有关规定自行选择。评价工作中,应将现场评价和非现场评价相结合,其中:非现场评价应覆盖所有资金使用单位和项目预算资金;现场评价范围原则上不低于具体资金使用单位总数的30%、项目预算总金额的60%

四、工作要求及材料报送

(一)落实责任,加强领导。开展预算支出绩效评价是《预算法》的法定要求。各预算部门要进一步强化绩效管理理念、落实工作责任,将绩效评价作为提升预算管理水平、提高资金效益的有力抓手,加强对绩效自评和部门评价工作的组织领导,将评价工作责任落实分解,确保工作顺利完成。

(二)精心组织,客观公正。要根据项目特点,加强对评价指标的研究,建立突出项目绩效特色的评价指标体系;细化评价标准和评价流程,对基础数据的采集、分析要实事求是,既要客观评价项目所取得的绩效,也要如实反映项目实施中存在的问题,确保数据准确、分值合理、结果客观。

(三)评管互动,以评促管。把开展绩效评价工作与提高预算管理水平结合起来,重点对绩效目标和绩效完成情况进行对比,便于今后更加科学合理地设定绩效目标,同时建立问题整改落实机制,对问题严重的,要按规定进行责任追究。

(四)强化应用,推动公开。强化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将绩效评价结果作为预算安排的重要依据,对绩效较差的项目,下一年度申报预算要从紧从严。本着谁评价、谁公开的原则,落实主体责任,主动公开绩效评价结果,接受社会监督。绩效自评、部门评价工作开展情况及评价结果随部门决算公开情况,将作为考核指标纳入县直部门预算管理绩效综合评价。

(五)确保质量,按时报送。各预算部门要统筹规划,认真组织开展绩效自评和部门评价,并对所属预算单位绩效自评情况进行抽查复核,确保自评质量。绩效自评和部门评价完成后,要认真填写《2021年度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情况汇总表》(见附件4),一并将绩效自评工作情况总结、部门重点项目绩效评价报告(纸质版(盖章)各一式两份及电子版)于20221030日前报送县财政局对口支出管理科和财政绩效评价服务中心。


附件:1.2021年度预算部门绩效评价项目统计表

     2.县级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3.部门绩效自评工作情况总结(参考格式)

4.2021年度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情况汇总表


沂水县财政局

                     202289

附件1





2021年度预算部门绩效评价项目统计表


填报单位(盖章):




预算单位编码: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评价资金规模

备注

资金总额

其中: 财政拨款安排金额

总计




1





2





3





4





5





6
















附件2


县级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20XX 年度)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主管部门


项目实施单位


联系电话


项目预算
执行情况
(10
)


年初预算数

全年预算数(A

全年执行数(B

分值

执行率(B/A)

得分

年度资金总额







其中:当年财政拨款




-


-

上年结转资金




-


-

其他资金




-


-

年度总体目标

年初预期目标

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年度指标值(A

实际完成
指标值(B

分值

得分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50
)

数量指标

指标1






……






质量指标

指标1






……






时效指标

指标1






……






成本指标

指标1






……









(30)

经济效益
指标

指标1






……






社会效益
指标

指标1






……






生态效益
指标

指标1






……






可持续影响指标

指标1






……






满意度
指标
(10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指标1






……






总分


总分在80分以下的项目未实现绩效目标的原因分析及拟采取的措施说明:
















注:1.得分一档最高不能超过该指标分值上限。

   2.定性指标根据指标完成情况分为:完成预期指标、部分完成预期指标并具有一定效果、未完成预期指标且效果较差三档,分别按照该指标对应分值区间100-80%()80-60%()60-0%合理确定分值。

   3.定量指标若为正向指标(即指标值为≥*),则得分计算方法应用全年实际值(B/年度指标值(A*该指标分值;若定量指标为反向指标(即指标值为≤*),则得分计算方法应用年度指标值(A/全年实际值(B*该指标分值。

   4.请在“未完成原因分析”中说明偏离目标、不能完成目标的原因。

   5.自评得分在80分以下的,要简要说明绩效目标未实现的原因和下一步拟采取的具体措施。
附件3


XX部门绩效自评工作情况总结

(参考格式)


一、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简要说明自评项目的基本情况,一般包括:自评项目个数、预算总金额、项目内容等,部门(单位)自评工作的组织实施情况。

二、自评结果概述

简要说明项目自评结果总体情况,包括取得的主要成效和发现的主要问题。对绩效较差和绩效目标偏离较大的项目,总结分析相关原因,说明改进管理的具体措施。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简要说明自评工作打算、拟采取的改进措施和自评结果应用情况,一般包括:自评结果通报反馈、与预算分配挂钩、完善预算管理和专项资金管理制度等。







附件4










2021年度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情况汇总表


主管部门(盖章):


填报人:


联系电话: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

名称

项目

单位

项目起止时间

评价年度

资金情况

评价得分

备注

合计

其中:财政资金



到位

资金

实际

支出



一、绩效自评项目






1










2



















二、部门评价项目






1










2




















备注:评价年度指本次绩效评价涉及的预算年度范围,如对某项目2021年度预算 绩效情况进行评价,则填列202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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