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金融服务中心关于对《关于金融业支持县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十条意见》议题的解读
索 引 号: | yishuixfbgs/2022-0001713 | 主 题 词: | 其他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 号: | 发布机构: | 沂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日期: | 2022-03-1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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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 县金融服务中心关于对《关于金融业支持县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十条意见》议题的解读 |
2019年,县政府出台了《关于金融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十条意见》(简称“金十条”),主要内容是对金融机构实施考核激励,强化结果运用。“金十条”同“工业十条”于2021年底到期,到期之前,县政府研究出台了银行业金融机构考核办法,将余额存贷比、新增存贷比、制造业贷款等设为主要指标,对银行业金融机构支持实体经济发展情况进行考核评估。为进一步提升金融服务质效,加快强县战略实施步伐,全力做好金融支持县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各项工作,制定了新的十条意见,并征求了相关部门的意见建议,形成了此稿。《意见》共分四部分,其中:
一、深化金融业供给侧改革(3条):一是丰富金融组织体系。主要是引进金融机构尤其是银行业金融机构。二是强化银行考核激励。按照去年出台的银行业金融机构考核办法,落实相关激励措施;同时,将银行业金融机构纳入部门单位服务高质量发展绩效考核范畴,根据考核结果,年末新增存贷比达到100%以上的银行机构及人民银行、银保监办,按照县直部门绩效考核奖励标准,为其县级机构领导班子成员发放奖励。三是提升金融服务质效。主要是鼓励和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在投量、投向、投速、投效上狠下功夫,围绕强县战略实施密切政银企对接,深化金融改革创新,增强信贷服务有效性。
二、实施企业上市培育工程(3条):一是加强重点企业帮扶。主要是为进入上市关键期的企业,及时协调解决困难问题,并根据“一事一议”原则,从税收地方留成方面给予扶持。二是加大财政补助力度。在省、市级财政支持基础上,进一步加大县级财政对企业上市挂牌的补助力度,根据上市板块、挂牌层次等,补助资金数量有所不同。同时,鼓励企业开展直接融资,优化债务结构,按照融资额的1‰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100万元。三是强化上市资源培育。主要目的是推动符合条件的企业尽早尽快启动上市程序。
三、规范发展保险机构和地方金融组织(2条):一是规范提升保险市场,杜绝无序竞争。同时,大力发展特色农业保险,扩大农业保险覆盖面。二是强化地方金融监管,发挥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作用。
四、强化金融风险防控(2条):一是健全完善风险防控机制,密切关注企业资金链、担保圈风险,有效防范化解企业流动性风险。二是实施国民金融素养提升工程,引导广大群众理性投资,从源头上铲除非法集资孳生的土壤,维护社会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