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8月21日-2024年8月28日沂水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行政处罚案件
索 引 号: | yishuixcsglxzzfj2255969/2024-0000108 | 主 题 词: | 其他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 号: | 发布机构: | 沂水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 发布日期: | 2024-08-28 | |
浏览次数: | 有 效 性: | 有效中 | 成文日期: | ||
标 题: | 2024年8月21日-2024年8月28日沂水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行政处罚案件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行政相对人代码_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证件类型 | 证件号码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行政执法事项 | 违法行为类型 | 违法事实 | 处罚依据 | 处罚内容 | 作出行政执法决定的行政机关 | 处罚决定日期 |
山东雪婷食品有限公司 | 913713237207745228 | 沂执法行处字【2024】第0056号 | 对未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行政处罚 | 城乡规划 | 2024年5月8日,山东雪婷食品有限公司未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经查勘现场,该建设二层正在支模板。当事人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规定,属违法建设行为。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 | 处罚款人民币59796.84元(大写伍万玖仟柒佰玖拾陆元捌角肆分)。 | 沂水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 2024年8月22日 | ||
临沂电伏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91371323MADDP0CR6J | 沂执法行处字[2024]第0054号 | 对未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行政处罚 | 城乡规划 | 当事人临沂电伏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于2024年5月2日在沂水县马山官庄南边空地未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砖混结构水泥房64.8平方米行为,其违法事实清楚、证据充分。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的规定、参照《山东省自然资源行政处罚裁量基准》 | 处建设工程造价10%罚款2400.00元(大写贰仟肆佰元整)。 | 沂水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 2024年8月2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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