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2月22日-2024年2月28日沂水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行政处罚案件
索 引 号: | yishuixcsglxzzfj2255969/2024-0000026 | 主 题 词: | 其他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 号: | 发布机构: | 沂水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 发布日期: | 2024-02-28 | |
浏览次数: | 有 效 性: | 有效中 | 成文日期: | ||
标 题: | 2024年2月22日-2024年2月28日沂水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行政处罚案件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行政相对人代码_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证件类型 | 证件号码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行政执法事项 | 违法行为类型 | 违法事实 | 处罚依据 | 处罚内容 | 作出行政执法决定的行政机关 | 处罚决定日期 |
沂水县三洋液压机械有限公司 | 913713237060794350 | 沂执法行处字【2023】第0206号 | 对未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行政处罚 | 城乡规划 | 2023年10月26日,沂水县三洋液压机械有限公司未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经查勘现场,西南侧厂房主体结构基本形成,东南办公楼、中间车间地基已形成。当事人行为违反《城乡规划法》规定,属违法建设行为。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 | 处罚款人民币378244元(大写叁拾柒万捌仟贰佰肆拾肆元整)。 | 沂水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 2024年2月26日 | ||
山东省沂水华德服装有限公司 | 91371323723278110W | 沂执法行处字【2023】第0182号 | 对未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行政处罚 | 城乡规划 | 山东省沂水华德服装有限公司未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在沂水县城裕丰南路东首新建钢结构厂房495.36平方米,当事人山东省沂水华德服装有限公司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第一款之规定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参照《山东省自然资源行政处罚裁量基准》 | 按工程总造价的10%罚款人民币18029.05元。 | 沂水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 2024年2月27日 | ||
沂水兴一旺宠物食品有限公司 | 91371323MAD540RW05 | 沂执法行处字【2023】第0221号 | 对未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行政处罚 | 城乡规划 | 2023年10月25日,沂水兴-旺宠物食品有限公司未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经查勘现场,该建设主体基本建设完成。当事人行为违反《城乡规划法》规定,属违法建设行为。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 | 处罚款人民币37953元(大写叁万柒仟玖佰伍拾叁元整)。 | 沂水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 2024年2月2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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