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1月16日-2023年11月22日沂水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行政处罚案件
索 引 号: | yishuixcsglxzzfj2255969/2023-0000240 | 主 题 词: | 其他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 号: | 发布机构: | 沂水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 发布日期: | 2023-11-22 | |
浏览次数: | 有 效 性: | 成文日期: | |||
标 题: | 2023年11月16日-2023年11月22日沂水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行政处罚案件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行政相对人代码_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证件类型 |
证件号码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行政执法事项 |
违法行为类型 |
违法事实 |
处罚依据 |
处罚内容 |
作出行政执法决定的行政机关 |
处罚决定日期 |
马*国 |
|
身份证 |
3713************35 |
沂执法行处字【2023】第0173号 |
对未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行政处罚 |
城乡规划管理 |
2023年04月18日,本机关执法人员接到举报反映有人在沂水县富官庄镇富官庄村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三层沿街楼。经查,当事人马*国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在沂水县富官庄镇富官庄村建设框架结构三层沿街楼91.8平方米。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 |
限期十五日内自行拆除在沂水县富官庄镇富官庄村建设的框架结构三层沿街楼房91.8平方米。 |
沂水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
2023年11月17日 |
临沂金航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91371323588786592W |
|
|
沂执法处字(2023)第0109号 |
对未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行政处罚 |
城乡规划管理 |
经查明,当事人于2023年3,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进行建设,其违法事实清楚、证据充分。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
拟处建设工程造价10%罚款11000元(大写壹万壹仟元整) |
沂水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
2023年11月2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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