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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2月23日-2023年3月1日沂水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行政处罚案件

索  引  号: yishuixcsglxzzfj2255969/2023-0000074 主  题  词: 其他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       号: 发布机构: 沂水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发布日期: 2023-03-01
浏览次数: 有  效  性: 有效中 成文日期:
标       题: 2023年2月23日-2023年3月1日沂水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行政处罚案件
行政相对人名称 行政相对人代码_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证件类型 证件号码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行政执法事项 违法行为类型 违法事实 处罚依据 处罚内容 作出行政执法决定的行政机关 处罚决定日期
徐*辉
身份证 3713************11 沂执法行处字[2023]年第0001号 对施工工地出口渣土车覆盖不严,造成遗撒,未及时清理行为的处罚 市容环境卫生 2023年01月01日,我局环卫中队收到2022第[741]号沂水县扬尘污染防治专班督促办理通知单:沂水县东一环金苑新都南,施工工地出口渣土车覆盖不严,造成遗撒,未及时清理。经调查,当事人为徐*辉,运输建筑渣土由东一环路兴龙雅居工地送往许家湖镇前岜山,在工地出口到沂蒙山路路口未采取有效密闭措施,造成遗撒,被依法查处。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罚款人民币3000元(大写叁仟元整) 沂水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3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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