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2月23日-2023年3月1日沂水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行政处罚案件
索 引 号: | yishuixcsglxzzfj2255969/2023-0000074 | 主 题 词: | 其他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 号: | 发布机构: | 沂水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 发布日期: | 2023-03-01 | |
浏览次数: | 有 效 性: | 有效中 | 成文日期: | ||
标 题: | 2023年2月23日-2023年3月1日沂水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行政处罚案件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行政相对人代码_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证件类型 | 证件号码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行政执法事项 | 违法行为类型 | 违法事实 | 处罚依据 | 处罚内容 | 作出行政执法决定的行政机关 | 处罚决定日期 |
徐*辉 | 身份证 | 3713************11 | 沂执法行处字[2023]年第0001号 | 对施工工地出口渣土车覆盖不严,造成遗撒,未及时清理行为的处罚 | 市容环境卫生 | 2023年01月01日,我局环卫中队收到2022第[741]号沂水县扬尘污染防治专班督促办理通知单:沂水县东一环金苑新都南,施工工地出口渣土车覆盖不严,造成遗撒,未及时清理。经调查,当事人为徐*辉,运输建筑渣土由东一环路兴龙雅居工地送往许家湖镇前岜山,在工地出口到沂蒙山路路口未采取有效密闭措施,造成遗撒,被依法查处。 |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 罚款人民币3000元(大写叁仟元整) | 沂水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 2023年3月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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