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5月6日-5月12日沂水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行政处罚案件
索 引 号: | yishuixcsglxzzfj2255969/2021-0000165 | 主 题 词: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文 号: | 发布机构: | 沂水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 发布日期: | 2021-05-12 | |
浏览次数: | 有 效 性: | 成文日期: | 2021-05-12 | ||
标 题: | 2021年5月6日-5月12日沂水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行政处罚案件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行政相对人代码_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证件类型 | 证件号码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违法事实 | 处罚依据 | 处罚内容 | 处罚决定日期 |
王俭峰 | 身份证 | 3728************12 | 2021年第Z0170号 | 国土类行政处罚案件 | 经查明,当事人王俭峰未办理土地用地审批手续,擅自于2008年05月份占用夏蔚镇回峰涧村村集体土地206平方米建设预制厂,现已建成的行为。经沂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认定:该地块现状地类为果园88平方米,设施农用地118平方米,规划用途为基本农田88平方米,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一般农地区118平方米,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其违法事实清楚、证据充分。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 1、责令将非法占用的土地退还给沂水县夏蔚镇回峰涧村村民委员会;| 2、自接到本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拆除在非法占用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及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 3、按非法占用基本农田面积88平方米,处以每平方米30元罚款,计人民币2640元,设施农用地面积118平方米,处以每平方米25元罚款,计人民币2950元,共计罚款人民币5590元(大写:伍仟伍佰玖拾圆整)。 | 2021-05-12 | |
沂水县智程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91371323MA3T09978P | 沂执法行处字2021年第0150号 | 环境保护管理 | 经查明,当事人沂水县智程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于2021年3月29日在沂水县庐山工业园新大陆橡胶科技有限公司实施了土石方施工未采取抑尘措施造成扬尘污染行为,其违法事实清楚、证据充分。 |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 | 处罚人民币30000元(大写叁万圆整)。 | 2021-05-12 | ||
高志波 | 身份证 | 3728************14 | 2021年第0039号 | 市容环境卫生 | 高志波擅自占用城市道路从事商业经营 | 《临沂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城市道路管理条例》 | | 处罚款人民币200元(大写贰佰元整)。 | 2021-05-12 | |
张治蒙 | 身份证 | 3713************11 | 2021年第0183号 | 环境保护管理 | 张治蒙车辆鲁Q932KL涉嫌未采取有效密闭措施运输废渣土 |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 罚款人民币2000元(大写贰仟元整)。 | 2021-05-12 | |
刘元金 | 身份证 | 3713************34 | 2021年第Z0033号 | 国土类行政处罚案件 | 经查明,当事人刘元金未办理土地用地审批手续,擅自于1998年占用龙家圈街道办事处前金鸡埠村村集体土地522平方米建设仓库和房子,现已建成。经沂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认定:土地现状地类为设施农用地,规划用途为一般农地区,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其违法事实清楚、证据充分。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 1、责令将非法占用的土地退还给龙家圈街道办事处前金鸡埠村村民委员会;| 2、自接到本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拆除在非法占用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及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 3、按非法占用设施农用地面积522平方米,处以每平方米罚款人民币25元,计罚款人民币13050元(大写壹万叁仟零伍拾圆整)。 | 2021-05-11 | |
孙士满 | 身份证 | 3728************18 | 沂执法行处字2021年第Z0340号 | 矿产类行政处罚案件 | 经查明,当事人孙士满于2020年5月份在沂水县高庄镇桃花坪村西实施了无证采矿行为,其违法事实清楚、证据充分。 |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实施细则》、《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办法》。 | | 处罚人民币20000元(大写贰万圆整)。 | 2021-05-11 | |
朱胜存 | 身份证 | 3713************14 | 沂执法行处字2021年第Z0338号 | 矿产类行政处罚案件 | 经查明,当事人朱胜存于2021年1月10日在沂水县四十里堡镇平子岭村实施了无证采矿案行为,其违法事实清楚、证据充分。 |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实施细则》、《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办法》。 | | 处罚人民币6000元(大写陆仟圆整)。 | 2021-05-11 | |
王成民 | 身份证 | 3728************13 | 2021年第Z0327号 | 林业类行政处罚案件 | 高桥镇永泉官庄村王成民滥伐林木案 |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 | 1、责令补种滥伐株数5倍的树木,计230棵。| 2、处滥伐林木价值3倍的罚款,计5100元整(大写:伍仟壹佰元整)。 | 2021-05-06 | |
山东传宝创业园管理有限公司 | 91371323082968794L | 2021年第0153号 | 环境保护管理 | 山东传宝创业园管理有限公司在施工过程中扬尘治理措施不力,土石方作业未采取抑尘措施,车辆带泥上路造成扬尘污染 |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 | 处罚人民币50000元(大写伍万圆整)。 | 2021-05-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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