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8月26日-9月1日沂水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行政处罚案件
索 引 号: | yishuixcsglxzzfj2255969/2021-0000182 | 主 题 词: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文 号: | 发布机构: | 沂水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 发布日期: | 2021-09-01 | |
浏览次数: | 有 效 性: | 成文日期: | 2021-09-01 | ||
标 题: | 2021年8月26日-9月1日沂水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行政处罚案件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行政相对人代码_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证件类型 | 证件号码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违法事实 | 处罚依据 | 处罚内容 | 处罚决定日期 |
临沂敦竹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91371323MA3Q43MC43 | 2021年第0287号 | 环境保护管理 | 经查明,当事人临沂敦竹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于2021年07月19日未采取有效覆盖喷淋等防尘措施在龙家圈街道原卷烟厂从事拆迁作业造成扬尘污染行为,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充分。 |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 罚款人民币30000元(叁万元整)。 | 2021-09-01 | ||
冠鲁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 913713002671734292 | 2021年第0278号 | 住建类行政处罚案件 | 经查明,当事人冠鲁建设股份有限公因高考工地停工、人员放假未及时组织开展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安全隐患排查及记录通报情况行为,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充分。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 罚款人民币20000元(贰万元整)。 | 2021-09-01 | ||
张胜学 | 身份证 | 3713************19 | 沂执法行处字2021年第0286号 | 市容环境卫生 | 经查明,当事人张胜学于2021年8月1日在沂水县沂蒙山东路三角花园东北侧辅路驾驶陕汽牌车辆(鲁Q661KU)未保持车辆清洁,带泥上路的行为,其违法事实清楚、证据充分。 | 山东省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 | 处罚款人民币2000元(大写贰仟元整)。 | 2021-08-31 | |
山东上品源饮品有限公司 | 91371323MA3QK4G40D | 沂执法行处字2021年第Z0411号 | 国土类行政处罚案件 | 经查明,当事人山东上品源饮品有限公司未办理用地审批手续,擅自于2021年7月份占用高庄镇下薛庄村集体土地2216平方米建设水厂车间,现已打好地基。经沂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认定:该地块现状地类为采矿用地,规划用途为独立工矿区,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其违法事实清楚、证据充分。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 1、责令将非法占用的土地退还给高庄镇下薛庄村村民委员会;|2、没收在非法占用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及其他设施;|3、按非法占用采矿用地面积2216平方米,处以每平方米罚款人民币20元,计44320元(大写肆万肆仟叁佰贰拾圆整)。 | 2021-08-30 | ||
马晓龙 | 身份证 | 3713************15 | 沂执法行处字2021年第Z0444号 | 矿产类行政处罚案件 | 经查明,高桥镇高桥一村马晓龙未经办理采矿许可手续,擅自于2021年7月份在高桥镇张家牛旺村西西岭处采挖风化石20余方,形成了非法采矿的违法事实,其违法事实清楚、证据充分。 |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 | 罚款10000元整(大写:壹万元整)。 | 2021-08-26 | |
冯新华 | 身份证 | 3728************12 | 沂执法行处字2021年第0292号 | 环境保护管理 | 经查明,当事人冯新华于2021年08月11日在沂蒙山路中段未采取有限密闭措施运输渣土造成扬尘污染行为,其违法事实清楚、证据充分。 |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 | 处罚款人民币3000元(大写叁仟元整)。 | 2021-08-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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