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到:
公务邮 无障碍浏览 长者模式 手机版 微信
微博
登录 | 注册

沂水县公安局行政执法主体公示

索  引  号: yishuixgaj2251622/2023-0000064 主  题  词: 其他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       号: 发布机构: 沂水县公安局 发布日期: 2024-04-29
浏览次数: 有  效  性: 有效中 成文日期:
标       题: 沂水县公安局行政执法主体公示

主体名称

沂水县公安局

主体类别

法定行政机关

单位性质

行政机关

委托执法情况

联系方式

0539-2210619

办公时间

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法定工作日夏季);

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法定工作日冬季)。

办公地址

沂水县正阳路17号

部门法定职责

1、预防、制止和侦查违法犯罪活动;

2、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制止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

3、维护交通安全和交通秩序,处理交通事故;

4、组织、实施消防工作,实行消防监督;

5、管理枪支弹药、管制刀具和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

6、对法律、法规规定的特种行业进行管理;

7、警卫国家规定的特定人员,守卫重要的场所和设施;

8、管理集会、游行、示威活动;

9、管理户政、国籍、入境出境事务和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居留、旅行的有关事务;

10、维护国(边)境地区的治安秩序;

11、对被判处拘役、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执行刑罚;

12、监督管理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保护工作;

13、指导和监督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指导治安保卫委员会等群众性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

1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监督和救济

(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沂水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六个月内直接向沂水县人民法院起诉。

(1)行政复议机关:沂水县人民政府

受理机构:沂水县人民政府行政复议裁决办公室

联系电话:0539-2251608

(2)行政诉讼机关:沂水县人民法院

联系电话:0539-2232810

(二)投诉举报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执法机关和行政执法人员的行政执法行为存在违法或者不当的,可以向本机关及上级监督管理部门投诉举报。

本机关投诉受理机构:沂水县公安局指挥中心

联系电话:0539-2274621

监督管理部门:沂水县人民政府行政执法监督局

联系电话:0539-2112348


附件【沂水县公安局行政执法主体公示.doc

关闭窗口

Word版下载 PDF版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

Copyright©沂水县人民政府

承办:沂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沂水县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Email: ysxxgkb@ly.shandong.cn  网站标识码3713230027 鲁ICP备06000965号

鲁公网安备37132302000107号

智能问答
客户端
爱山东
爱山东
沂水首发
沂水首发
政务微信
政务微信
政务微博
政务微博
新媒体矩阵
返回顶部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