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水县公安局权责清单目录分表(公共服务类)
索 引 号: | yishuixgaj2251622/2022-0000172 | 主 题 词: | 其他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 号: | 发布机构: | 沂水县公安局 | 发布日期: | 2023-04-27 | |
浏览次数: | 有 效 性: | 成文日期: | |||
标 题: | 沂水县公安局权责清单目录分表(公共服务类) |
权责清单目录分表(公共服务类) | ||||||||||||
序号 | 实施机构 | 承办单位 | 部门职责 | 事项名称 | 事项编码 | 事项类型 | 设定、行使依据及有关条款 | 实施层级 | 实施权限 | 对应责任事项 | 追责情形及依据 | 备注 |
1 | 沂水县公安局 | 指挥中心 | 略 | 政府信息公开 | 3700002009024 | 公共服务 | 1.【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2007年4月5日通过,2019年4月3日修订)第一条:“为了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建设法治政府,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制定本条例。”第四条:“各级人民政府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部门应当建立健全本行政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并指定机构负责本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具体职能是:(一)办理本行政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事宜;(二)维护和更新本行政机关公开的政府信息;(三)组织编制本行政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四)组织开展对拟公开政府信息的审查;(五)本行政机关规定的与政府信息公开有关的其他职能。” | 县 | 依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做好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工作 | 直接实施责任: 1.对涉及公众利益调整、需要公众广泛知晓或者需要公众参与决策的政府信息,行政机关应当主动公开。 2.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申请获取本机关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过程中制作或者获取的,以一定形式纪录、保存的信息。 |
1.【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2007年4月5日通过,2019年4月3日修订)第五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上一级行政机关责令改正:(一)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职能;(二)不及时更新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三)违反本条例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其他法律法规规章】《监察法》《国家赔偿法》《公务员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山东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等规定的追责情形。 |
|
2 | 沂水县公安局 | 指挥中心 | 略 | 110接警服务 | 3700002009025 | 公共服务 | 1.【部委文件】《110接处警工作规则》(2003年4月公安部印发)第二条:“城市和县(旗)公安局指挥中心应当设立110报警服务台,负责全天24小时受理公众紧急电话报警、求助和对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现时发生的违法违纪或者失职行为的投诉。” | 县 | 负责本辖区110接警服务工作 | 直接实施责任: 1.完善服务标准,规范服务程序,主动公示接处警相关程序、时限、法律依据。 2.建立健全监督制度。 |
1.【部委文件】《110接处警工作规则》(2003年4月公安部印发)第五十四条:“110接处警民警违反本规则情节轻微的,应当给予批评教育;造成工作重大失误或者产生严重后果的,应当依照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分;触犯法律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2.【其他法律法规规章】《监察法》《国家赔偿法》《公务员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山东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等规定的追责情形。 |
|
3 | 沂水县公安局 | 派出所 | 略 | 无犯罪记录证明 | 3700002009026 | 公共服务 | 1.【部委文件】《关于改进和规范公安派出所出具证明工作的意见》(公通字【2016】21号)第二条:“公民在办理相关社会事务时,无法用法定身份证件证明的事项,需要公安派出所开具相关证明的,由公安派出所根据具体情况予以办理。主要包括下列9类情形:8.无犯罪记录证明。犯罪记录是国家专门机关对犯罪人员情况的客观记载。根据相关规定,国家建立并逐步完善犯罪记录制度,人民法院负责通报犯罪人员生效的刑事裁判文书以及其他有关信息,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人民检察院和司法行政机关分别负责受理、审核和处理有关犯罪记录的查询申请。公安派出所在向社会提供犯罪信息查询服务时,应当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关于升学、服现役、就业等资格、条件的规定办理。公民因办理出国(境)事务需要,可以申请查询本人有无犯罪记录。使用犯罪人员信息的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应当按照查询目的使用有关信息,对犯罪人员信息要严格保密。” | 县 | 负责本辖区公民无犯罪记录证明的开具工作 | 直接实施责任: 1.完善服务标准,规范服务程序,主动公示办理依据、办理条件、办理程序、办理期限等内容。 2.依法依规提供公共服务,及时准确公开服务信息、服务结果。 3.建立健全监督制度,对服务对象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进行监督检查,对服务对象的不当行为进行纠正。 |
1.【其他法律法规规章】《监察法》《国家赔偿法》《公务员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山东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等规定的追责情形。 | |
4 | 沂水县公安局 | 派出所 | 略 | 非正常死亡证明 | 3700002009027 | 公共服务 | 1.【部委文件】《关于改进和规范公安派出所出具证明工作的意见》(公通字〔2016〕21号)第二条:“公民在办理相关社会事务时,无法用法定身份证件证明的事项,需要公安派出所开具相关证明的,由公安派出所根据具体情况予以办理。主要包括下列9类情形:6.非正常死亡证明。公安部门依法处置的非正常死亡案(事)件(经医疗卫生机构救治的除外),需要开具证明的,公安派出所应当依据相关公安部门调查和检验鉴定结果出具。” | 县 | 负责本辖区公民非正常死亡证明的开具工作 | 直接实施责任: 1.完善服务标准,规范服务程序,主动公示办理依据、办理条件、办理程序、办理期限等内容。 2.依法依规提供公共服务,及时准确公开服务信息、服务结果。 3.建立健全监督制度,对服务对象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进行监督检查,对服务对象的不当行为进行纠正。 |
1.【其他法律法规规章】《监察法》《国家赔偿法》《公务员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山东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等规定的追责情形。 | |
5 | 沂水县公安局 | 派出所 | 略 | 户籍证明(适用于登记项目内容变更更正、注销户口、亲属关系等) | 3700002009030 | 公共服务 | 1.【部委文件】《关于改进和规范公安派出所出具证明工作的意见》(公通字〔2016〕21号)“公民在办理相关社会事务时,无法用法定身份证件证明的事项,需要公安派出所开具相关证明的,由公安派出所根据具体情况予以办理。主要包括下列9类情形:1、户口登记项目内容变更更正证明。公民更正或者变更姓名、性别、民族成份、出生日期、公民身份号码等5项户口登记项目内容,或者因户口迁移,凭居民户口簿无法证明的事项,需要开具相应证明的,公安派出所应当查阅户籍档案并出具。2、注销户口证明。公民因死亡、服现役、加入外国国籍、出国(境)定居、被判处徒刑注销户口,或者因重复(虚假)户口被注销,需要开具注销户口证明的,公安派出所应当出具。3、亲属关系证明。曾经同户人员间的亲属关系,历史户籍档案等能够反映,需要开具证明的,公安派出所在核实后应当出具。” 2.【省直部门文件】《山东省户口登记管理规范(试行)》(试行)》(鲁公通〔2016〕179号)第一百零七条:“公民因办理公证、民事诉讼等原因,需要查询本人或者已经去世的其他近亲属户口登记历史信息的,应当持有效身份证件和亲属关系证明申请。”;第一百一十条:“公安机关只提供本辖区公民的户口登记信息,与申请查询事项无关的户口登记信息不予提供。” 3.【省直部门文件】《山东省公安厅山东省司法厅关于规范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查询诉讼当事人户籍登记信息工作的通知》(鲁公通〔2019〕65号)内容略 |
县 | 负责出具本辖区公民户籍证明 | 直接实施责任: 1.完善服务标准,规范服务程序,主动公示办理依据、办理条件、办理程序、办理期限等内容。 2.依法依规提供公共服务,及时准确公开服务信息、服务结果。 3.建立健全监督制度,对服务对象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进行监督检查,对服务对象的不当行为进行纠正。 |
1.【其他法律法规规章】《监察法》《国家赔偿法》《公务员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山东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等规定的追责情形。 | |
6 | 沂水县公安局 | 派出所 | 略 | 临时身份证明 | 3700002009031 | 公共服务 | 1.【部委文件】《关于改进和规范公安派出所出具证明工作的意见》(公通字〔2016〕21号)二、公民在办理相关社会事务时,无法用法定身份证件证明的事项,需要公安派出所开具相关证明的,由公安派出所根据具体情况予以办理。主要包括下列9类情形:7.临时身份证明。对急需登机、乘火车、长途汽车、船舶、住旅馆、参加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因丢失、被盗或者忘记携带等原因无法出示法定身份证件的人员,机场、火车站、港口等公安派出所和旅馆、考场辖区公安派出所通过查询全国人口信息系统核准人员身份后办理并注明有效期限,用于临时搭乘飞机、火车、长途汽车、船舶和入住旅馆、参加考试。公民在办理婚姻登记时,因特殊原因未能出示居民户口簿的,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本着便民利民、优化服务的原则,在核实相关信息后办理并注明用途和有效期限。 | 县 | 按职责范围出具临时身份证明 | 直接实施责任: 1.完善服务标准,规范服务程序,主动公示办理依据、办理条件、办理程序、办理期限等内容。 2.依法依规提供公共服务,及时准确公开服务信息、服务结果。 3.建立健全监督制度,对服务对象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进行监督检查,对服务对象的不当行为进行纠正。 |
1.【其他法律法规规章】《监察法》《国家赔偿法》《公务员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山东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等规定的追责情形。 | |
7 | 沂水县公安局 | 派出所 | 略 | 被拐儿童身份证明 | 3700002009032 | 公共服务 | 1.【部委文件】《关于改进和规范公安派出所出具证明工作的意见》(公通字〔2016〕21号)二、公民在办理相关社会事务时,无法用法定身份证件证明的事项,需要公安派出所开具相关证明的,由公安派出所根据具体情况予以办理。主要包括下列9类情形:4、被拐儿童身份证明。经公安部门办案单位调查核实儿童为拐卖受害人,办理户口登记,需要开具证明的,公安派出所应当在核实后出具。 | 县 | 按职责范围出具被拐儿童身份证明 | 直接实施责任: 1.完善服务标准,规范服务程序,主动公示办理依据、办理条件、办理程序、办理期限等内容。 2.依法依规提供公共服务,及时准确公开服务信息、服务结果。 3.建立健全监督制度,对服务对象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进行监督检查,对服务对象的不当行为进行纠正。 |
1.【其他法律法规规章】《监察法》《国家赔偿法》《公务员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山东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等规定的追责情形。 |
Word版下载
PDF版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