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沂水县人民政府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索  引  号: yishuixfbgs/2018-0000092 主  题  词: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       号: 发布机构: 沂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12-03-30
浏览次数: 有  效  性: 成文日期: 2012-03-30
标       题: 沂水县人民政府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工作的通知》精神,特向社会公布201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内容主要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需要说明的事项等相关内容。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11年1月1日起至2011年12月31日止。此报告在沂水县人民政府网站(www.yishui.gov.cn)公布,如对本报告有疑问或异议的,请与沂水县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沂水县城正阳路19号县政府办公室;邮编:276400;电话:0539-2251541;电子邮箱:ysxxgkb@163.com)。

一、概述

2011年,我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以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提高行政效能,积极服务社会,推动经济发展”为目标,按照依法、及时、全面、准确的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突出抓好《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编制工作,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发布平台,规范政府信息发布渠道,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步入了规范化、科学化、高效化的发展轨道,为推动全县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一)完善组织机构和工作网络

政府信息公开是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具体体现,也是加强政府自身建设、促进依法行政的重要措施。工作中,我县以贯彻落实《条例》为抓手,进一步完善体制机制,在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创新政府信息公开方式、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基础性工作等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一是加强组织体系建设。调整充实了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全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各乡镇、县直各部门均相应调整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指定专人负责各项具体工作,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体系日益完善,形成了“条块结合、上下贯通”的政府信息公开网络。二是坚持定期研究调度。坚持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与其它重点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调度,并贯穿于工作的始终,确保了各级各部门面上工作均衡开展。三是强化公开监督措施。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社会评议政风、行风范围,促进了各级各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落实。

(二)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和制度规范

为确保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进行,着眼于建立政府信息公开长效机制,大力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制定出台了《沂水县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制度》、《沂水县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沂水县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等一系列制度,确保各项工作有规可依。同时要求各乡镇和各部门结合实际建立健全相关工作制度,按照“规范程序、提高效率、简明清晰、方便办事”的原则,在本单位的显要位置设立公开栏将工作职责、办事程序、责任人等予以全面公开。通过有效的制度建设,各乡镇政府和县直各部门工作作风进一步转变提升,办事程序进一步规范完善,办事水平进一步提质增效,受到了广大群众的充分肯定。

(三)加强公开载体建设和宣传引导

为使政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真正服务于社会,服务于群众,按照便利、实用、有效的原则,不断创新政务公开载体和形式,使政务公开的形式更加灵活多样,。一是改版政府门户网站。为完善政府网站服务功能,对沂水县政府网进行了全面改版,增设了政务公开、网上办事和政民互动等特色专栏,进一步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的平台。二是充分发挥媒介作用。坚持多渠道、多形式公开政务信息,全年共制作宣传展板88块,在主要干道和单位门前悬挂、张贴宣传标语100条,发放宣传材料4万余份,开展其它主题活动30余次,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扩大了政府信息公开的知晓面。三是大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深化年”活动。为深入实施“深化年”活动,进一步提高制度执行力,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化、规范化水平,及时召开了政府信息公开深化年活动动员会,并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了全面督查,有力地促进了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

(四)强化主体责任落实和督查考核

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党风廉政建设、行风建设综合进行检查、考评,并将考评结果纳入岗位目标责任制。在公开过程中,全面推行单位主要领导负责制,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确保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扎实推进。结合年度考核,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社会评议政风、行风的范围,每年定期组织政府信息公开集中评议,认真听取广大群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和建议。同时切实加强明查暗访力度和频次,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实,并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行“一周一提醒,一月一汇总,一季一通报,半年一检查,年终总评定”的督查机制,定期在全县范围内通报各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展情况,确保了各级各部门信息公开工作落实到位。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严格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妥善处理公开与保密的关系,合理界定信息公开范围,做到积极稳妥,及时、准确、公开、公正、便民。

(一)公开的主要内容

重点公开了以下政府信息:一是政府机构职能、政策法规、政府文件、计划报告、工作总结和要点、统计数据和分析;二是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依据、标准;三是行政许可的项目名称、政策依据、办理条件、办理程序、办理方式、办理时限,有关民生的政策措施及其实施、监督、检查情况;四是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五是行政复议诉讼事项、政府集中采购项目情况;六是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等相关内容;七是重大工程建设和民生工程建设情况。所有公开的内容都尽量具体细化,让群众看得清楚、明白,方便群众监督。截止2011年12月31日,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开政府信息4188条,其中: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发布信息2218条(乡镇892条,部门1326条),网站其他栏目发布各类信息1970条。同时,及时公开以县政府和县政府办公室名义下发的符合公开条件的文件50个,其中以县政府名义下发文件12个,以县政府办公室名义下发文件38个,其它组织机构类信息368条,政策法规类730条,规划计划类41条,行政事项类127条,业务工作类210条,公告公示类112条。另外,及时转办市政府门户网站“市长信箱”栏目转交网民来信29件,按期办理率100%;受理县政府门户网站“县长信箱”来信142件,按期办理率为100%。

(二)公开的主要形式

1、政府网站。充分发挥县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作用,按要求设立了“政务公开”专栏标识,设置了“信息公开规定”、“指南与目录”、“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等栏目。群众通过“依申请公开”子栏目,可以方便地向政府机关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查阅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状态以及县政府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同时,充分发挥政府网站网络媒体优势,第一时间把县内发生的重要新闻通过网络对外发布,使政府网站成为了外界了解沂水的主要窗口,成为了对外宣传沂水、推介沂水的重要阵地。2011年累计上传发布要闻信息1548条。

2、新闻媒体。通过沂水电视台、沂水广播电台、新闻发布会等方式,及时宣传报道县内重大事件、重要政务活动、重点重建项目建设等社会经济发展情况,有效扩大了政务公开面。

3、查阅场所。将县档案馆、图书馆和政务大厅列为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查阅场所,积极为社会公众查询政府信息提供相关服务和方便。另外各公开主体单位也相应设立了固定场所,为公众提供政府信息查阅、检索服务。2011年,县档案馆接受政府信息纸质文件查询350件次;县政务大厅接受政府信息咨询83次。

4、咨询投诉。设立了咨询投诉专栏,县政府网站全年受理各类咨询、投诉、留言、建议及县长信箱380余条,均及时分类进行了办理、回复。

三、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和收费及减免情况

严格按照《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流程处理细则》有关要求,对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在严格审查的基础上,按照保密、部分公开和完全公开的原则对申请内容一一给予答复。2011年,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起,均在规定时限内通过电话告知和书面回复予以受理,并对政府信息公开实行免费服务。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我县严格按照《条例》的规定公开政府信息,全县各级各部门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1年,我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完善政府信息公开配套措施、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基础性工作等方面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上级要求和公众需求还有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思想认识不到位,个别单位对推行政务公开的重要性认识还不到位。二是工作进展不平衡,少数单位工作进展迟缓,公开成效不明显。三是公开内容不够规范,部分单位在公开的内容中,办事的依据和职责多,公开办事的结果偏少。四是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社会知晓度还不高,等等。

为进一步推进我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下步将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一是加大宣传力度,切实提高乡镇和部门对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切实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加强廉政建设的一项重要措施,做为营造经济发展良好环境的大事抓紧抓好。二是提高工作实效,真正立足于服务群众,立足于接受群众监督,立足于解决实际问题,在办实事、求实效上下功夫。三是完善公开程序,对所有公开的内容及时搞好预审,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行政行为,做到既规范又合法。四是奖惩落实到位,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进一步明确各乡镇、各部门的行政领导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督办检查制度,对政府信息公开中组织领导不力、内容避重就轻、不按程序办事等行为,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处理到位,确保政务公开工作健康顺利进行。

六、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

无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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