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沂水县人民政府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索  引  号: yishuixfbgs/2018-0000094 主  题  词: 其他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       号: 发布机构: 沂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14-03-27
浏览次数: 有  效  性: 有效中 成文日期: 2014-03-27
标       题: 沂水县人民政府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13年,沂水县全面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省市有关文件精神,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积极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取得明显成效。特向社会公布沂水县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沂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按照《条例》要求,根据全县18个乡镇(街道)、经济开发区和县政府各部门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全文由概述、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重点工作落实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及主动公开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等部分组成。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1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沂水县政府门户网站“中国·沂水”(http://www.yishui.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沂水县政府办公室(沂水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联系(地址:沂水县城正阳路19号;邮编:276400;电话:0539-2251541;传真:0539-2252343;电子邮箱:ysxxgkb@163.com)。

一、概述

2013年,沂水县各级政府及部门认真贯彻落实《条例》,按照《沂水县政府信息公开实施细则》、《沂水县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要求,通过完善工作制度、规范工作流程、建设公开平台,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更加丰富、时效切实增强、渠道不断拓展,进一步提高了政府工作的透明度,促进了依法行政,保障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的权益。

二、政府信息公开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为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根据工作分工及时调整充实了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政府办公室,为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并明确一名办公室副主任分管,指定专人负责,全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县政府办公室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的作用,不断强化工作职能,加大指导、协调、监督、推进工作力度,有力地推动了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各乡镇(街道)和县政府各部门也明确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职责,健全工作机构,充实工作人员,建立和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体制和工作机制,加强了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体系日益完善,形成了“条块结合、上下贯通”的政府信息公开网络,为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方面,进一步健全了各项规章,制定出台了《沂水县政府信息发布协调工作规定(试行)》、《沂水县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规定(试行)》、《沂水县行政机关澄清虚假或不完整信息工作规定(试行)》、《沂水县政府信息公开考核工作规定(试行)》、《沂水县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工作规定(试行)》等相关制度规定并发布实施,从而完善规范了政府信息工作流程,畅通了政府信息公开渠道,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规范有序开展,信息公开服务水平不断提高。

三、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落实情况

我县认真学习贯彻全国和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国办发[2012]26号)、市政府办公室相关会议精神,我县及时组织召开会议安排部署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并下发《沂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沂水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对我县九项重点工作任务进行细化分解。2013年全县公开财政预决算等九项重点工作信息200余条。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在完善传统政府信息公开渠道的基础上,按照便利、实用、有效的原则,认真创新政务公开的新载体、新形式,使政府信息公开的形式呈现灵活多样。一是加强网站建设。进一步完善“中国.沂水”县政府门户网站,并在显著位置设置了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全面发布“信息公开指南、信息公开制度、组织机构、政府公文、规划计划、统计信息、人事信息”等政府信息,全年累计发布各类政府信息10709条,各级政府及政府部门设立信息公开专栏的政府网站已达59家。政府网站已经成为全县各级人民政府和部门公开政府信息的第一平台。二是完善政府信息查阅场所。进一步规范县级政府信息查阅中心文件报送制度,确保群众能够及时查阅政府最新信息。进一步完善基层政府信息查阅点建设,在档案局(馆)、图书馆、政务大厅建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公共查阅场所,配备了专门的服务人员和必要的设备设施,放置了《山东政报》、《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等资料,方便公众查阅。在乡镇社区实行政府信息查询点标准化服务,使居民就近就能查阅到相关政府信息和便民服务信息。全县共设置政府信息查阅点52余个,2013年合计接待公众查询24000余人次。积极利用政务大厅行政许可受理窗口、信息公告栏、电子触摸屏等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完善信息公开方式,提供一站式便民服务,提高了办事效率和服务水平。各级各部门充分利用政府公报、报刊、广播电视、新闻发布会等多种形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三是规范政府新闻发布。设立了政府发言人制度,制定了新闻发布计划,定期组织政府职能部门就政府出台的最新政策,以及一个时期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召开新闻发布会。全年共组织举办新闻发布会5场,及时向社会发布群众关心的政府信息,内容主要涉及就业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旅游推介、市场贸易、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文化活动等,新闻发布会的组织策划水平、民众关注度、媒体报道重视程度等大幅提高。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3年,各级政府及县政府部门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0709条,其中,县级8657条,乡级2052条。

1、主动公开的内容及范围。除沂水概况、组织机构、领导介绍、行政职权、政府工作报告、法规条例、公文公报、统计信息、规划计划、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重点项目建设、政府采购、业务工作动态及人事任免等政府信息外,还包括保障性住房、征地拆迁、医疗卫生和食品安全等民生领域,以及社会关注度比较高的工程项目招投标、行政事业性收费、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重点领域的政府信息。

2、主动公开的方式和数量。主要以政府网站为第一公开平台,同时充分利用政府公报、新闻发布会,以及档案馆、公共图书馆、咨询服务电话、报刊杂志、广播电视、手机终端、展板和公告栏、农村基层信息服务站等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进行公开。

五、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情况

2013年,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2件,申请的内容主要涉及有关政策法规、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标准、企业改制、社会保障、交通管理、道路信息及社保救助等方面的政府信息,均已在规定期限内答复办结。经审查,公开3件,部分公开2件,不予公开1件,信息不存在等其他情况6件。所属事业单位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5件。

六、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本年度全县各级人民政府及部门对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未收取费用。

七、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各级各部门建立健全了分层级受理举报制度,高度重视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举报、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及时研究解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出现的各类问题,维护公民法人和社会团体的合法权益。2013年,未收到相关政府信息公开情况举报;未被申请行政复议;未被提起行政诉讼。

八、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正确处理政府信息公开与安全保密的关系,遵循“谁公开谁审查、谁审查谁负责”、“先审查、后公开”和“一事一审”的原则,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和信息发布协调制度,规范审查程序,落实审查责任,做到既依法公开,又严格保密。建立实施了公文类信息公开审核制度,在公开政府信息前依法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审查,未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出现过失密、泄密情况。同时,强化政府信息公开的监督检查工作,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情况、制度建设情况、主动公开情况、公开平台建设情况、查阅服务中心情况、依申请公开情况、收费减免情况、保密审查情况、投诉和行政复议及诉讼情况、事业单位信息公开情况、监督检查情况等15个方面的工作进行了细化分解,明确了工作标准,提高了信息公开工作考核评议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定期编发县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情况通报,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认真总结,推广好的经验,查找问题和不足,并提出切实可行的改进办法,全年共编发通报12期,有力地推动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深入开展。

九、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3年,沂水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但与《条例》规定和广大公众需求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工作制度不够完善,主动公开不够及时,依申请公开办理不够规范,工作机构不健全,工作人员兼职较多,特别是计算机专业人才紧缺,服务水平有待加强。针对存在的问题,2013年将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完善工作制度。建立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协调发布、统计考核、责任追究、依申请公开收费等工作制度,推进公开工作制度化;进一步规范工作流程,主动、规范、及时公开政府信息;健全依申请公开办理机制,加强对热点、难点申请事项的研究,及时受理,依法办理,按时回复。

(二)强化能力建设。督促指导乡镇(街道)及县直部门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明确工作职责,配齐配强工作人员,保障工作经费,确保工作顺利推进。同时,通过组织专题培训、交流学习、典型案例研讨等方式,提升业务能力和服务水平。

(三)制定可行计划。在学习研究中央、省、市、县有关文件和规定的基础上,结合新的工作形势和公众对政府信息的需求,研究明确201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重点制定好财政预决算、“三公”经费等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计划,并组织推进实施。

(四)加强督促检查。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县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建设、依申请公开规范办理等情况进行督查,实施专项督查,定期调度反馈。

十、需要说明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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