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石瑞美的房产土地证收回公告
索 引 号: | yishuixgtzyj2251515/2022-0000516 | 主 题 词: | 其他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 号: | 发布机构: | 沂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发布日期: | 2022-09-15 | |
浏览次数: | 有 效 性: | 成文日期: | |||
标 题: | 关于对石瑞美的房产土地证收回公告 |
兹有一住宅用房,土地使用者石瑞美,该房产于1985年8月13日规划建设,房产登记为段长胜(石瑞美之子)所有,该房产已于2000年05月22日由段长胜过户到武传俭名下,房屋所有权证证号为沂房字第016110562号。现我机构根据土地使用者段长胜与武传俭于2000年5月22日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及房产过户档案,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规定:房屋所有权转移,其范围内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转移,拟收回石瑞美的土地使用权,并将该房屋的土地使用权出让给房屋所有人武传俭,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2年10月11日)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注销。
2022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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