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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雷涛的经济适用房土地证收回公告

索  引  号: yishuixgtzyj2251515/2022-0000264 主  题  词: 其他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       号: 发布机构: 沂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布日期: 2022-06-01
浏览次数: 有  效  性: 成文日期:
标       题: 关于对雷涛的经济适用房土地证收回公告

 

兹有一经济适用房,房屋所有权证证号为沂房字第036370673号,土地使用者雷涛,已于2003年12月28日雷涛过户到王岩名下,又于2009年07月10日,王岩过户到张伟华名下。现我机构根据土地使用者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及房产过户档案,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及临政字﹝2021﹞78号规定:房屋所有权转移,其范围内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转移,因房屋所有权多次转移、土地使用权不同步转移导致房屋、土地权利主体不一致,经核实,权属关系变动清晰可单方面登记。拟收回使用者雷涛的土地使用权,对上述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予以注销,并将该房屋的土地使用权出让给房屋所有人:张伟华,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2年06月23日)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注销。

2022年06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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