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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刘向东、徐静的房改房土地证收回公告

索  引  号: yishuixgtzyj2251515/2022-0000204 主  题  词: 其他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       号: 发布机构: 沂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布日期: 2022-04-25
浏览次数: 有  效  性: 成文日期:
标       题: 关于对刘向东、徐静的房改房土地证收回公告

 

兹有一房改房,房屋所有权证证号为沂房字第016060552号,土地使用者刘向东、徐静,已于2008年10月29日刘向东、徐静过户到杜以茹名下。现我机构根据土地使用者刘向东、徐静与杜以茹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及房产过户档案,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规定:房屋所有权转移,其范围内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转移,拟收回使用者刘向东、徐静的土地使用权,对上述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予以注销,并将该房屋的土地使用权出让给房屋所有人:杜以茹,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2年05月18日)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注销。

2022年0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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