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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姚长春、朱守奎的房改房土地证收回公告

索  引  号: yishuixgtzyj2251515/2022-0000079 主  题  词: 其他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       号: 发布机构: 沂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布日期: 2022-02-24
浏览次数: 有  效  性: 成文日期:
标       题: 关于对姚长春、朱守奎的房改房土地证收回公告

 

兹有一房改房,房屋所有权证证号为沂房字第016040068号,土地使用者姚长春、朱守奎,已于2008年10月22日姚长春、朱守奎过户到高艳名下。现我机构根据土地使用者姚长春、朱守奎与高艳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及房产过户档案,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规定:房屋所有权转移,其范围内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转移,拟收回使用者姚长春、朱守奎的土地使用权,对上述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予以注销,并将该房屋的土地使用权出让给房屋所有人:高艳,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2年03月18日)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注销。

2022年0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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