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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议登记

索  引  号: yishuixgtzyj2251515/2021-0000782 主  题  词: 其他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       号: 发布机构: 沂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布日期: 2021-12-01
浏览次数: 有  效  性: 成文日期: 2021-12-01
标       题: 异议登记

事项名称

异议登记

办事程序

受理-审核-发证

条件

属于登记职责范围,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

申报材料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原件);

2、证实对登记的不动产权利有利害关系的材料。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2.《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三条、第四条、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

3.《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九条。

承诺时限

0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

住宅类40元/件,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0元/件,非住宅类275元/件,小微企业免收费。

收费依据

《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减免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45号)、《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不动产登记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规【2016】2559号)、《关于不动产登记收费有关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6】79号)、《民政部 国土资源部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优抚对象住房优待办法>的通知》(民发【2014】79号)。

办理时间

全年工作日上午9:00-12:00 下午13: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电话

山东省临沂市沂水县沂博路693号政务服务中心三楼E区01、03、06、13号窗口 电话:2261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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