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正登记
索 引 号: | yishuixgtzyj2251515/2021-0000781 | 主 题 词: | 其他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 号: | 发布机构: | 沂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发布日期: | 2021-12-01 | |
浏览次数: | 有 效 性: | 成文日期: | 2021-12-01 | ||
标 题: | 更正登记 |
事项名称 |
更正登记 |
办事程序 |
受理-审核-发证 |
条件 |
属于登记职责范围,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 |
申报材料 |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原件); 2、证实不动产登记簿记载事项错误的材料,但不动产登记机构书面通知相关权利人申请更正登记的除外; 3、不动产权证书(原件)。 |
法律依据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2.《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三条、第四条、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 3.《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九条。 |
承诺时限 |
0个工作日 |
收费标准 |
无 |
收费依据 |
无 |
办理时间 |
全年工作日上午9:00-12:00 下午13: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电话 |
山东省临沂市沂水县沂博路693号政务服务中心三楼E区01、03、06、13号窗口 电话:22616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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