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到:
公务邮 无障碍浏览 长者模式 手机版 微信
微博
登录 | 注册

抵押权登记

索  引  号: yishuixgtzyj2251515/2021-0000780 主  题  词: 其他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       号: 发布机构: 沂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布日期: 2021-12-01
浏览次数: 有  效  性: 成文日期: 2021-12-01
标       题: 抵押权登记

事项名称

抵押权登记

办事程序

受理-审核-发证

条件

属于登记职责范围,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

申报材料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原件);

2、不动产权属证书(原件和经比对的复印件);

3、抵押合同(原件);

4、主债权合同(原件);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2.《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三条、第四条、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

3.《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九条。

承诺时限

0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

住宅类,80元/件;非住宅类,550/件。

收费依据

《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减免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45号)、《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不动产登记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规【2016】2559号)、《关于不动产登记收费有关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6】79号)、《民政部 国土资源部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优抚对象住房优待办法>的通知》(民发【2014】79号)

办理时间

全年工作日上午9:00-12:00 下午13: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电话

山东省临沂市沂水县沂博路693号政务服务中心三楼E区10、11、12号窗口 电话:2255589

关闭窗口

Word版下载 PDF版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

Copyright©沂水县人民政府

承办:沂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沂水县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Email: ysxxgkb@ly.shandong.cn  网站标识码3713230027 鲁ICP备06000965号

鲁公网安备37132302000107号

智能问答
客户端
爱山东
爱山东
沂水首发
沂水首发
政务微信
政务微信
政务微博
政务微博
新媒体矩阵
返回顶部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