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沂水:三单位联合检查餐饮经营单位燃气使用安全及餐饮油烟净化器安装使用情况

索  引  号: yishuixcsglxzzfj2255969/2019-0000121 主  题  词: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       号: 发布机构: 沂水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发布日期: 2019-03-07
浏览次数: 有  效  性: 有效中 成文日期: 2019-03-07
标       题: 沂水:三单位联合检查餐饮经营单位燃气使用安全及餐饮油烟净化器安装使用情况

 

3月5日,按照县委、县政府的指示精神,沂水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消防大队、应急管理局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对县城范围内的餐饮经营单位进行检查,检查主要内容是餐饮经营单位罐装燃气安全使用及油烟净化设备安装使用情况。

联合检查组对县城范围内的餐饮经营单位进行了认真细致的检查,通过检查发现大部分经营单位能够按照要求,将灌装燃气与厨房分离使用,罐体也能按照要求定期更换;油烟净化设备方面,安装使用的设备能够满足要求,定期清理,也在按要求正常使用。对于发现的极少数不按规定要求使用的,检查组下达了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要求即知即改,迅速行动,检查组将在近期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检查。

通过此次检查,有效的摸清了燃气安全使用及油烟净化设备使用情况,对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打赢春季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起到良好的推动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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