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水县工业和信息化局政务公开工作制度
索 引 号: | yishuixjjmyhxxhj2251564/2021-0000135 | 主 题 词: | 政务公开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 号: | 发布机构: | 沂水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 发布日期: | 2022-05-31 | |
浏览次数: | 有 效 性: | 成文日期: | 2021-10-01 | ||
标 题: | 沂水县工业和信息化局政务公开工作制度 |
沂水县工业和信息化局政务公开工作制度
为进一步推动沂水县工业和信息化局政务信息公开透明度,增强政务公开工作实效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县政府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文件精神要求,并根据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总体要求
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加强政策解读回应,扩大公众参与度,切实提升政府的执行力和公信力,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二、工作任务及责任分解
(一)提高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化水平。按照县政府统一部署,积极做好部门规章和政策性文件清理结果公开工作。加强对规范性文件公开的审查。严格执行保密审查制度,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依法依规做好保密审查。
(二)加快建立完善政务公开各项制度和公开程序。从源头上解决公文、会议公开属性的认定问题。
(三)严格落实重大决策预公开制度,重要改革方案和重大政策措施出台前要进行民意征集,广泛听取公众意见,正式出台后及时将决策文本与征集意见情况和政策解读情况同步公开,方便公众查阅。
(四)对上级出台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政策,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主动带头解读政策,传递权威信息,回应社会关切。
(五)明确主体责任,健全内容发布审核机制,强化互动和服务功能。
(六)深入推进预决算公开。除涉密信息外,部门预决算支出、三公经费及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要及时在县政府网站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三、相关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明确工作职责。切实落实好上级相关通知要求,及时将有关公开情况报送办公室,由办公室汇总审核,经主要领导审定后,统一在相关栏目公开及时发布。
(二)强化组织保障,加强队伍建设。成立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年度综合目标考核,与全年重点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要求、同落实;政务公开工作人员要加强政策理论学习和业务研究,准确把握政策精神,增强专业素养,强化公开理念,提高指导、推动政务公开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三)注重公开质效,促进业务提升。信息公开是保证群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的重要方式和手段,及时性和高标准直接影响到信息公开的成效,确保能有效解读政策、回应关切、化解疑点,促进社会和谐。要把信息公开作为促进业务提升手段,杜绝形式主义和敷衍了事现象;认真谋划思考业务工作,做到工作开展知民情、顺民意,真正为广大群众做实事,做好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