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沂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2024年第二季度县政府门户网站和政务新媒体检查情况的通报

索  引  号: yishuixfbgs/2024-0000212 主  题  词: 其他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       号: 发布机构: 沂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24-06-04
浏览次数: 有  效  性: 有效中 成文日期:
标       题: 沂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2024年第二季度县政府门户网站和政务新媒体检查情况的通报

沂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对2024年第二季度县政府门户网站和政务新媒体检查情况的通报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沂水经济开发区,县政府各部门:

为进一步推动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根据市政府办公室有关工作要求,县政府办公室组织开展了2024年第二季度县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和政务新媒体运行情况检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从检查情况看,各乡镇(街道)、县政府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各级部署要求,始终将政治建设摆在首位,不断强化底线思维、问题导向,持续深化政务公开力度,在内容保障、运维管理、探索创新等方面均取得新成效,推动县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建设管理水平再上新台阶。

(一)县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政务公开)情况。截至6月初,县政府门户网站发布发布各类信息7302条。从检查情况看,大部分部门能做到栏目信息更新要求,有个别单位目录存在栏目更新不及时情况。二季度,发现错敏感1072条,均第一时间督促相关责任单位进行了整改。为进一步确保政府网站系统安全管理,近期对各单位后台账号密码进行了重置。确保了政府门户网站安全有序健康持续运行。

(二)政务新媒体运维情况。二季度我县开展了政务新媒体、APP、小程序等专项清理规范行动,截至目前,下达清理整改告知书18份,关停(注销)微信公众号“沂水县泉庄镇”“沂水财政”“沂水水利”等政务新媒体账号21个(并已全部在全国政务新媒体报送系统备案),进入冻结期13个,发布关停公告5个。二季度未出现更新不及时、重大舆情以及重大错敏信息。按照市政府办公室要求,组织全县政务新媒体转发上级重要信息13次,转载率均为100%。有力的保障了全县政务新媒体健康持续运营。

(三)县长信箱办理情况。第二季度县长信箱共接收来信112件,办结信件107件,正在办理5件,办结率96%。通过沂水县人民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平台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2件,已按期答复24件,正在办理8件。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通过检查情况来看,一是县政府网站单位公开目录中存在个别栏目更新不及时情况;二是个别单位存在信息审核把关不严,存在错敏信息;三是个别单位未按要求及时转载上级重要信息或者未及时填报在线统计表等情况;四是部分政务新媒体账号以转载居多,原创性信息编发不足;五是有单位对县长信箱信件办理工作不够重视,存在信件答复逾期情况。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加强政务新媒体运维监管。继续开展政务新媒体清理规范整治,对保留账号功能定位进行重新梳理,围绕政务服务、政务公开、政民互动等功能进行重新规划、设计,并全面做好栏目建设和内容保障,畅通互动服务渠道,不断提升账号的传播力、引导力、影响力和公信力,打造优质精品账号。及时按要求转发上级重大决策部署信息。

(二)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县政府门户网站是沂水县政务公开的主要渠道,各单位要严格按照信息发布三审制度、单位政务公开目录相关更新要求,进一步管好、用好沂水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报送系统,不断提升信息发布的质量和数量,提高信息发布的时效性。严格对照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及时主动公开会议、政策文件、重大行政决策、惠民惠农惠企政策、重大项目建设等信息,做到应公开尽公开。

(三)及时完成问题整改工作。各乡镇(街道)、县政府各部门要认真履行工作职责,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对本季度通报中指出的问题,开展全面自查自纠,确保类似问题不再发生。


沂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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