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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2年第二季度县政府网站内容保障和政务新媒体检查情况的通报

索  引  号: yishuixfbgs/2022-0000219 主  题  词: 其他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       号: 发布机构: 沂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22-06-17
浏览次数: 有  效  性: 成文日期:
标       题: 关于2022年第二季度县政府网站内容保障和政务新媒体检查情况的通报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沂水经济开发区,县政府各部门:

根据国务院和省、市关于加强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常态化监管的要求,县政府办公室组织对县政府网站门户网站内容保障与政务新媒体运维情况进行了系统检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一)县政府网站运维保障情况

2022年第二季度,沂水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运行安全、平稳、有序,涉及18个乡镇(街道)、1个经济开发区和41个部门(单位),共发布各类政务信息4739条。其中,政府信息3525条,政务宣传类信息688条,转发国家、省、市政务信息526条;县长信箱网民留言共收到来信215件,办结214件;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平台收到依申请公开件4个,已全部依法答复;常态化重大错敏感信息、泄露个人隐私信息检测23次,整改信息987个。

(二)政务新媒体建管情况

全县政府系统(包括部门所属事业单位)正在运行的新媒体共118个,乡镇(街道)18个,县政府各部门(单位)39个,学校36个,医疗机构25个。在全国政务新媒体信息报送系统备案的政务新媒体账号共48个,其中,其中微信公众号42个,微博账号5个,抖音短视频账号1个。二季度开展常规检查3次,对国办备案的48个政务新媒体账号互动留言功能等标准化模块进行了安排调整,并进行了整改情况专项检查。

二、主要问题

从检查情况看,绝大部分乡镇(街道)、县政府各部门(单位)能够认真履行政府信息公开法定职责和政务新媒体主管主办责任,有效推进政府网站内容保障、政务公开工作推进和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但个别单位仍然存在责任落实不到位,工作不认真等问题。

(一)政府信息的发布审核把关不严。第二季度重大错敏字词、泄露个人隐私检测中,发现部分单位信息发布审核缺乏政治敏感性,出现不同程度的重大表述错误信息。

(二)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更新不完善。在对各级各部门法定主动公开专栏检查发现个别单位法定职责履行不到位、存在多个栏目更新不及时、栏目内容更新不完善、审核把关不严错敏感信息频繁出现等。四十里堡镇、夏蔚镇、诸葛镇、高庄镇等单位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更新不够及时,内容不够完善;

(三)政务新媒体运维能力有待加强。部分单位主办责任、监管责任不严不实,政务新媒体管理机制不健全,信息发布质量不高,网民互动回应缺失。未按要求完成账号功能性栏目调整、政务新媒体名称以及人员变更备案不及时、个别单位存在漏报瞒报情况、发布内容审核不严出现错敏感信息等问题。其中,沂水司法、沂水公安官方微博超过一周未更新;崔家峪镇微信公众号、生态环境沂水分局微博和马站镇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中存在重大敏感信息,目前均已完成整改;农业农村局、财政局、马站镇、公安局、许家湖镇、杨庄镇、夏蔚镇、气象局、沂城街道9个单位的政务新媒体账号未按要求完成整改。

(四)县长信箱网民留言回应不及时。部分单位县长信箱互动回应差,未及时回应群众网上咨询,留言办理时效性有待提升。沂城街道、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住建局、交警大队、医保局、农业农村局等单位回应时限均超过五个工作日。

(五)县政府网站发布信息格式不规范。检查发现个别单位发布政府信息时将文件内容直接复制粘贴,未使用一键排版进行二次编辑,导致页面显示不规范,大部分稿件存在段落首行不缩进2个字符、图文一键居左、图标错乱,字体大小不一等问题。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法定主动公开专栏内容更新。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要将政府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第一时间在政府网站发布本地本部门重要会议、重要活动、政策等政府信息。依法做好本地本部门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更新,栏目若未产生信息的要在该栏目发布情况说明,切实做到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健全政府网站信息内容更新保障机制,提高发布时效。

(二)切实提升政策解读与回应关切水平。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沂水经济开发区,县政府各部门要用足用好政策问答、数字化、图表图解、音频、视频、动漫等解读形式,多渠道加强对县政府、县政府办公室以及部门重大决策部署、重点民生政策,特别是各项助企纾困政策的发布和解读,更加注重对政策背景、出台目的、重要举措等方面的实质性解读,提升问答解读数量和质量,切实提高政策的知晓度和执行力。对公众提交的县长信箱信件,属于政策、办事咨询类的信件要在2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需要调查核实的问题类信件的一般要在5个工作日内反馈处理意见,情况复杂的可延长至7个工作日,无法办理的应予以解释说明。认真做好政府信息申请答复工作,做到尊重用户公开意愿,答复严谨规范。及时通过政府网站作出回应群众关切,切实做到纾困解难。

(三)切实落实信息发布审核把关制度。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沂水经济开发区,县政府各部门要严格落实信息发布审核制度,坚持先审后发。对公开的内容要反复核校,及时发现和纠正不规范表述,坚决杜绝政治性错误表述。要严格落实敏感个人信息安全保护措施,发布涉及个人医疗健康、金融账户、身份证号、电话号码、详细住址等敏感信息时,要对相关信息进行模糊化处理,当好个人信息保护“守门人”。

(四)切实保障政务新媒体健康持续发展。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沂水经济开发区、县政府各部门(单位)因工作需要,必须开设微信公众号、微博、抖音、头条等政务新媒体账号的,须提前向县政府办公室(政务公开办)报备,待上级主管单位审批同意后方可正式注册。已经存在的政务新媒体账号信息必须进行修改的,须提前向政务公开办报备,待审核同意后方可进行操作。各政务新媒体主办单位要确保政务新媒体每周更新不少于1次,坚决杜绝发布内容出现严重错别字和不规范敏感词。要切实提高信息发布数量与质量,确保信息的准确性、时效性。要重视网民咨询办理工作,切实为民解忧,提高办理实效。

各单位要保持政府信息公开、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工作人员的相对稳定,严格落实AB角制度,如需更换,要做好交接,确保人员不缺位、工作不断档。针对本次通报中存在的问题,相关责任单位务必引以为戒,举一反三,对标自查,及时整改到位。通报中存在问题的单位请于6月28日前将整改情况分管领导签字后扫描件报送至县政府办公室(联系电话:0539-2264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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