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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1年第四季度县政府网站内容保障和政务新媒体检查情况的通报

索  引  号: yishuixfbgs/2021-0000302 主  题  词: 政务公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       号: 发布机构: 沂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21-12-01
浏览次数: 有  效  性: 成文日期: 2021-12-01
标       题: 关于2021年第四季度县政府网站内容保障和政务新媒体检查情况的通报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沂水经济开发区,县政府各部门:

为迎评国务院、省、市对政务公开工作的考核,根据考核指标要求,县政府办公室对2021年第四季度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建设管理情况进行了检查,整体运行情况良好,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检查情况

按照政府网站检查指标和县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任务,对各乡镇(街道)、县政府各部门网站内容保障和政务新媒体工作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

二、发现的主要问题

个别单位的信息发布不到位。截至目前,医保救助、临时救助、城乡低保等信息不全;部门文件更新不及时;文件标题格式不规范等问题。(附件1)

微博、微信等政务新媒体严格执行“一周一查”“一周一通报”制度,督促政务新媒体主办单位加强运维管理,落实信息发布审查制度,确保全县各类政务新媒体及时更新、安全运行。四季度全县各乡镇(街道)、县政府各部门共开设政务新媒体58个(包括事业单位),其中,乡镇(街道)18个,县政府各部门单位40个,其中政务新媒体有3单位出现更新不及时的情况(超过一周未更新),有1个单位无留言功能。(附件2)

三、工作要求

(一)立即开展问题整改。各乡镇(街道),县政府各部门要针对通报问题立即组织开展排查整改,做到举一反三。

(二)强化网站内容审核。进一步规范文字内容格式以及文章标题。

(三)明确职责分工,压实主体责任。各乡镇(街道)、县直有关单位要明确本单位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等工作分工,指定专门人员负责,设置AB岗位,强化业务学习,进一步提升工作能力。

(四)加强日常监管力度。对县政府门户网站保障情况

实施栏目月度随机抽查,季度汇总通报;对全县政务新媒体实施每周检查一次,季度汇总通报,请存在问题的单位将整改情况报告于2021年12月5日前通过协同办公系统报送至沂水县政务公开办邮箱。

附件【附件1:2021年四季度政务网站检查情况.xlsx
附件【附件2:2021年四季度政务新媒体检查情况.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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