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0年第二季度全县政务新媒体检查情况的通报
索 引 号: | yishuixfbgs/2021-0000005 | 主 题 词: | 其他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 号: | 发布机构: | 沂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日期: | 2020-07-13 | |
浏览次数: | 有 效 性: | 有效中 | 成文日期: | 2020-07-13 | |
标 题: | 关于2020年第二季度全县政务新媒体检查情况的通报 |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秘书局关于印发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监管工作年度考核指标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进一步推动全县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近期,县政务公开办组织开展了2020年第二季度全县政务新媒体检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截至2020年6月18日,全县共开设政务新媒体账号65个,较一季度增加3个。其中,县政府及各部门开设46个;乡镇(街道)开设19个。在开设的政务新媒体种类上,微信公众号52个,微博账号9个,今日头条号2个,其他类型2个。
(一)政务新媒体公开和宣传的作用进一步发挥。一是及时转发热点信息和专题宣传产品。全国“两会”期间,全县各级各类政务新媒体集中转发李克强总理《政府工作报告》和总理记者会的文字报道、视频及图文直播、短视频及相关解读评论文章等,及时传递“两会”声音,取得了良好效果,据不完全统计,全县政务新媒体转发相关稿件3961条,总阅读量8.33万人次。同时,全县各级各类政务新媒体积极加挂国务院“互联网+督查”平台关于“六稳”“六保”专题的链接和小程序码、转发专题宣传产品,配合做好专题征集宣传推广等工作。二是积极做好重大政策解读和重要会议宣传。全县各级各类政务新媒体围绕经济发展、就业扶贫等工作进行了宣传和公开,规范性、影响力进一步提升。三是实时推送最新惠民政策。部分单位将本部门发布的最新政策措施以文字、图片、动画、视频等多种形式,制作成解读宣传产品后,利用各类政务新媒体进行转发,加强信息共享,发挥了政务新媒体移动宣传的功能。
(二)政务新媒体监管水平有所提升。二季度,县政府办公室政务公开办于7月3日至7月4日对对全65个新媒体进行了检查,通过检查情况来看,各单位新媒体仍然存在较多问题,主要表现在更新不及时,无留言互动功能两部分。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内容更新不及时。部分政务新媒体内容更新频率较低、政务咨询回复不及时。在30个存在突出问题的政务新媒体中有18个存在“监测时间点前两周内无更新”现象。
(二)无留言互动功能。部分单位政务新媒体未开发公众互动留言功能,在存在问题的政务新媒体中有11个存在无留言功能或者留言功能禁用等情况。
(三)政务新媒体名称变更后备案不及时。个别政务新媒体名称修改后未及时备案。
(四)问题整改不到位。个别主办单位对政务新媒体建设管理不够重视,一季度检查不合格后不及时整改,甚至有的政务新媒体连续多次检查均不合格。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政务新媒体运维管理。严格按照《通知》做好常态化运维管理,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落实责任,加强网络监测防护,不断加大自查力度和深度,致力于打造优质高效的政务新媒体。
(二)加强常态化监管。各级各部门要引起重视,切实抓好政务新媒体的整改提升工作,对照问题开展整改,确保问题不反弹。
附件:沂水第二季度政务新媒体检查情况汇总表
沂水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