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注销沂水县教育和体育局“沂水教育先锋”微信公众号的通知
索 引 号: | yishuixfbgs/2021-0000012 | 主 题 词: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文 号: | 发布机构: | 沂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日期: | 2020-08-17 | |
浏览次数: | 有 效 性: | 成文日期: | 2020-08-17 | ||
标 题: | 关于注销沂水县教育和体育局“沂水教育先锋”微信公众号的通知 |
沂水县教育和体育局:
政务新媒体是移动互联网时代党和政府联系群众、服务群众、凝聚群众的重要渠道,是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建设服务型政府的重要手段,今年以来,县政务公开办公室多次组织政务新媒体专项检查,从检查情况来看,你局“沂水教育先锋”微信公众号未按有关要求进行及时更新,成为“睡眠”政务新媒体。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8〕123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全省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的通知》(鲁政办发〔2019〕3号)有关要求,请你局于2020年8月17日前注销“沂水教育先锋”微信公众号,并上报落实情况。
沂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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