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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县政务新媒体检查测评情况的通报

索  引  号: yishuixfbgs/2021-0000008 主  题  词: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       号: 发布机构: 沂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20-10-28
浏览次数: 有  效  性: 成文日期: 2020-10-28
标       题: 关于全县政务新媒体检查测评情况的通报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沂水经济开发区,县政府各部门:

县政府办公室分别于910日、1026日对全县政务新媒体进行了检查测评,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全县第一批纳入全国政务新媒体报送系统备案政务新媒体53(见附件1),其中微信公众号45个,新浪微博6个,抖音视频号1个,今日头条号1个。

2020910日县政府办公室对全县66个政务新媒体进行了检查测评,有15个政务新媒体帐号不合格;1026日对全县70个政务新媒体进行了检查测评,有6个政务新媒体不合格。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无留言互动功能。910日检查测评时,在15个问题政务新媒体帐号中有9个无留言、评论等互动功能或者留言功能不可用,在1026日检查中发现仍有4个单位无留言互动功能或者不可用。其中,微信公众号“沂水教育”“沂水市场监管”无留言互动功能;“沂水县夏蔚镇”微信公众号选择性开发放留言互动功能,发布的文章中有的文章能留言、评论,有的不能留言、评论;“沂水县社会福利中心”微信公众号添加了留言小程序,但无法留言。

(二)更新不及时。910日检查测评中有7个单位政务新媒体出现更新不及时,均超过14日未更新,1026日检查发现仍有2个单位政务新媒体出现更新不及时情况。其中,微信公众“沂水金融”16日未更新,“沂水体育”17日未更新。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对照检查中指出的问题,各乡镇(街道)、县政府各部门(单位)务必高度重视,提高政治站位,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政务新媒体运维管理工作,严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秘书局关于印发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监管工作年度考核指标的通知》要求,进一步完善互动回应功能,及时开通或添加互动留言功能,避免信息内容长时间不更新、内容表达严重错误等问题。所有政务新媒体帐号要保证每周至少要更新一次,县政府办公室在每月检查测评一次的基础上,按照10%的比例开展不定期的抽查,抽查结果和月度检查结果同样计入年终政务公开考核总成绩。

被通报为不合格的政务新媒体,有关乡镇和相关部门要认真对待,分析问题原因,及时进行整改,切实加强对政务新媒体的监督和管理。请涉及乡镇(街道)和部门于20201030日前将整改情况报沂水县政务公开协同。县政府办公室将于112日对存在问题单位整改情况进行复核,对存在问题未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单位进行通报并加倍扣分。

联系人:庞燕,联系电话:2264401

 

附件:1.纳入全国政务新媒体报送系统备案政务新媒体统计表

2. 沂水县政务新媒体检查测评情况汇总表(九月份)

3. 沂水县政务新媒体检查测评情况汇总表(十月份)

 

 

 

沂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1027

 

 

附件【沂水县政务新媒体检查测评汇总表(十月份).xls
附件【沂水县政务新媒体检查测评情况汇总表(九月份).xls
附件【第一批纳入全国政务新媒体报送系统备案政务新媒体汇总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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