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县政务新媒体检查测评情况的通报
索 引 号: | yishuixfbgs/2021-0000008 | 主 题 词: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文 号: | 发布机构: | 沂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日期: | 2020-10-28 | |
浏览次数: | 有 效 性: | 成文日期: | 2020-10-28 | ||
标 题: | 关于全县政务新媒体检查测评情况的通报 |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沂水经济开发区,县政府各部门:
县政府办公室分别于9月10日、10月26日对全县政务新媒体进行了检查测评,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全县第一批纳入全国政务新媒体报送系统备案政务新媒体53个(见附件1),其中微信公众号45个,新浪微博6个,抖音视频号1个,今日头条号1个。
2020年9月10日县政府办公室对全县66个政务新媒体进行了检查测评,有15个政务新媒体帐号不合格;10月26日对全县70个政务新媒体进行了检查测评,有6个政务新媒体不合格。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无留言互动功能。9月10日检查测评时,在15个问题政务新媒体帐号中有9个无留言、评论等互动功能或者留言功能不可用,在10月26日检查中发现仍有4个单位无留言互动功能或者不可用。其中,微信公众号“沂水教育”“沂水市场监管”无留言互动功能;“沂水县夏蔚镇”微信公众号选择性开发放留言互动功能,发布的文章中有的文章能留言、评论,有的不能留言、评论;“沂水县社会福利中心”微信公众号添加了留言小程序,但无法留言。
(二)更新不及时。9月10日检查测评中有7个单位政务新媒体出现更新不及时,均超过14日未更新,10月26日检查发现仍有2个单位政务新媒体出现更新不及时情况。其中,微信公众“沂水金融”16日未更新,“沂水体育”17日未更新。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对照检查中指出的问题,各乡镇(街道)、县政府各部门(单位)务必高度重视,提高政治站位,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政务新媒体运维管理工作,严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秘书局关于印发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监管工作年度考核指标的通知》要求,进一步完善互动回应功能,及时开通或添加互动留言功能,避免信息内容长时间不更新、内容表达严重错误等问题。所有政务新媒体帐号要保证每周至少要更新一次,县政府办公室在每月检查测评一次的基础上,按照10%的比例开展不定期的抽查,抽查结果和月度检查结果同样计入年终政务公开考核总成绩。
被通报为不合格的政务新媒体,有关乡镇和相关部门要认真对待,分析问题原因,及时进行整改,切实加强对政务新媒体的监督和管理。请涉及乡镇(街道)和部门于2020年10月30日前将整改情况报沂水县政务公开协同。县政府办公室将于11月2日对存在问题单位整改情况进行复核,对存在问题未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单位进行通报并加倍扣分。
联系人:庞燕,联系电话:2264401
附件:1.纳入全国政务新媒体报送系统备案政务新媒体统计表
2. 沂水县政务新媒体检查测评情况汇总表(九月份)
3. 沂水县政务新媒体检查测评情况汇总表(十月份)
沂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0月27日
附件【沂水县政务新媒体检查测评汇总表(十月份).xls】
附件【沂水县政务新媒体检查测评情况汇总表(九月份).xls】
附件【第一批纳入全国政务新媒体报送系统备案政务新媒体汇总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