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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1年第二季度政府网站内容保障和政务新媒体检查情况的通报

索  引  号: yishuixfbgs/2021-0000143 主  题  词: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       号: 发布机构: 沂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21-06-30
浏览次数: 有  效  性: 成文日期: 2021-06-30
标       题: 关于2021年第二季度政府网站内容保障和政务新媒体检查情况的通报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沂水经济开发区,县政府各部门: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的通知》(国办发〔201747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8123号)等文件要求,县政府办公室对2021年第二季度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建设管理情况进行了检查,整体运行情况良好,运维保障水平进一步增强,更新频次和信息质量、数量有较大提升。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县政府门户网站健康运行。充分发挥县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作用,按照国务院考核指标要求进一步调整完善专栏页面、政务公开专栏页面的设置,调整、设置专题或专栏17个,设置栏目6个。及时更新“政务要闻”等网站栏目和政务公开专栏信息。坚持常态化巡查,进一步确保县政府门户网站安全平稳有序运行,未发生任何安全事件。

(二)政府信息公开有序推进。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要求,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及时印发《2021年沂水县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坚持“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责任,督促各乡镇(街道)、县政府各部门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第二季度,沂水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共发布信息2632条,其中,宣传等信息1258条,政府信息公开1374条。其中,圈里乡、泉庄镇、黄山铺镇、住建局、综合执法局、公安局、商务局、科技局、审计局、退役军人事务局、交警大队、扶贫办、招商中心、供销社、跋山水库、沙沟水库16个单位公开信息条数不足5条,给予通报批评。   

(三)政务新媒体健康运行。进一步加强微博、微信等政务新媒体建设和管理,严格执行“一周一检查”“一周一通报”制度,督促政务新媒体主办单位加强运维管理,落实信息发布审查制度,确保全县各类政务新媒体及时更新、安全运行。第二季度全县各乡镇(街道)和县政府各部门共开设政务新媒体58个(包括事业单位),乡镇(街道)18个,县政府各部门单位40个,新开设微信公众号“沂水财政”符合开设要求。其中,统计局微信公众号“沂水统计”、招商中心微信公众号“沂水招商”、司法局微博“沂水司法”、公安局抖音“平安沂水”、公安局微博“沂水公安”、马站镇微信公众号“沂水县马站镇”、高桥镇微信公众号“沂水县高桥镇”、道托镇微信公众号“沂水县道托镇”、气象局抖音“沂水预警发布”更新不及时,文化和旅游局微信公众号“沂水县图书馆”留言小程序无法打开,给予以上单位通报批评。

(四)其他情况。第二季度,全县收到网民通过“政府网站找错”平台提交纠错信息0件;网民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6件,按法定程序按时办结5件,正在办理中1件;领导信箱收到网民来信58件,已办结52件,正在办理中6件,办结率89.7%。  

二、存在问题

  (一)信息公开不及时。

  (二)政务新媒体更新不及时。

(三)政策解读落实不到位。

(四)政民互动不认真。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提升业务水平。各乡镇(街道)、县直有关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认真学习《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指引》《意见》《措施》等文件,严格对照第三方评估指标进一步深入自查本单位的公开情况,要求应公开未公开的信息立即整改、全面及时公开。

  (二)明确职责分工,压实主体责任。各乡镇(街道)、县直有关单位要明确本单位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等工作分工,指定专门人员负责,强化业务学习,进一步提升工作能力;人员有变动的要做好工作交接,讲清讲明信息发布工作重点事项和注意事项,并及时邀请进全县微信工作群,确保工作不断档。各乡镇(街道)、县政府各部门要落实好属地和主管部门责任,深入排查核实本单位和下属部门(或村居)有无漏报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确保予以及时纳入监管;要强化政务新媒体开设、注销等管理机制,确保每个政务新媒体有人管、有人维护、有人负责,无法维护的僵尸账户要及时自行注销。

  (三)严格发布流程,规范信息公开。各乡镇(街道)、县直有关单位要建立健全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政府网站及政务新媒体信息发布各项制度,完善信息发布审核机制,严格执行内容保密审查制度和上网公开发布审核制度。要强化政治意识,严格审核发布内容,防止出现严重错别字、表述错误等一票否决情况。要强化责任、端正态度,认真编辑发布内容,清理不合适的格式编排、版记、表格,确保页面显示整齐美观。县政府各部门在牵头起草涉及群众切身利益或者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义务有重大影响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政策文件时,应主动通过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等便于群众知晓的方式,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布文件草案及其说明等材料,并明确提出意见的方式和期限。

(四)加大自查力度,强化问题整改。各乡镇(街道)、县政府各部门要进一步加大对本单位信息内容自查力度,严格落实整改,确保发布内容的准确性,切实提高政府公信力。对本次通报的问题,各单位要引以为戒、举一反三、强化自查,相关责任单位要认真整改到位,并于6月30日前将整改情况报县政府办公室政务公开办。

附件:1.二季度沂水县政府门户网站检查情况汇总

2.二季度全县政务新媒体检查评估情况汇总表


附件【二季度沂水县政府门户网站检查情况汇总 (1).xlsx
附件【二季度全县政务新媒体检查评估情况汇总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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