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年第三季度政府网站内容保障和政务新媒体检查情况的通报
索 引 号: | yishuixfbgs/2021-0000222 | 主 题 词: | 其他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 号: | 发布机构: | 沂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日期: | 2021-09-09 | |
浏览次数: | 有 效 性: | 成文日期: | 2021-09-09 | ||
标 题: | 关于2021年第三季度政府网站内容保障和政务新媒体检查情况的通报 |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沂水经济开发区,县政府各部门:
根据《沂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沂水县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沂政办发〔2021〕17号)和省市有关要求,为进一步掌握各级各部门上半年政务公开工作各项目标任务落实情况,推动全县政务公开工作提档升级,8月9日—18日,县政府办公室政务公开办公室对各乡镇(街道)、县政府各部门政务公开和政务新媒体工作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从检查情况看,多数单位能够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对政务公开、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工作的部署要求。
(一)政府网站内容保障情况。上半年,县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推进,公开各类政府信息12400余条(附件1)。收到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28件,其中县政府门户网站平台收到17件,通过信函收到11件,全部依法进行了答复。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被复议1件,结果维持,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引起的行政诉讼。领导信箱收到群众来信224件,已办结210件,正在办理14件,回复率为94%。信件办理模拟测评发出信件46件,在2个工作日答复的有14个单位,5个工作日内答复的有22个单位,超期答复的有2个单位,截至8月23日仍未答复的有8个(附件2)。
(二)政务新媒体管理及运维情况。全县正常运营的新媒体共有55个,在国务院备案的政务新媒体账号是46个,其中,新浪微博7个、微信公众号44个、头条号2个、抖音2个,整体运行良好(附件)。上半年,共开展政务新媒体检查14次,关停违规政务新媒体账号11个,整治政务新媒体账号17个。政务新媒体账号运维较好的单位有临沂市生态环境局沂水县分局、行政审批服务局、交警大队、综合行政执法局、医保局、交通运输局、文旅中心、诸葛镇、泉庄镇、院东头镇、许家湖镇、龙家圈街道等12个单位,政务新媒体账号运维较差的单位有农业农村局、公安局、教体局。政务新媒体互动留言办理模拟测试中,当天回复的有14个,5天内回复的有5个,超过5天回复或者未回复的有30个(附件3)。
(三)办文办会公开情况。一是政策文件解读发布情况。上半年,以县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文件69个,其中主动公开62个,依申请公开4个,不予公开3个,已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发布51个,未公开的有民政局、农业农村局、教体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行政审批服务局、工信局、经济开发区等7个单位。需要解读的政策文件有25个,目前,有解读材料的有21个,其中文字解读16个,图表解读5个(附件4)。部门文件、乡镇(街道)文件公开情况较好的单位有市场监管局、发改局、交通运输局、综合执法局、生态环境局沂水分局、医保局、院东头镇、崔家峪镇、高桥镇、龙家圈街道(见附件)。二是会议公开情况。上半年,公开县政府常务会议7次,通过视频、媒体等解读县政府常务会议18件,邀请市民代表列席县政府常务会议1次。局长办公会议公开较好的政府部门有综合行政执法局、商务局、财政局。乡镇(街道)办公会议公开较好的有道托镇、许家湖镇、高桥镇、院东头镇、崔家峪镇、杨庄镇、沙沟镇。
(四)建议提案办理公开情况。2021年收到并办理人大代表建议110条,政协提案257条,截至8月23日,已公开人大代表建议64条,政协委员提案130条(附件5)。
二、存在的问题
(一)组织领导机制有待强化。一是对政务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不到位。从此次检查情况看,部分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认识不深、站位不高,没有认真听取和研究部署过本级本部门政务公开工作;一些单位领导班子分工中未明确政务公开工作的分管领导;一些单位存在等待观望、敷衍应付和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等现象;一些单位对政务公开的新要求、新部署吃的不透、研究的不多,工作仅停留在表面,不督不动、不催不干,致使整体工作停滞不前。二是机构及人员队伍有待健全。县编委办印发的三定方案明确各单位办公室是政务公开工作的主管部门,具体负责组织协调、指导推进、监督检查本级本部门的政务公开工作。目前部分单位未明确本单位政务公开工作机构,甚至有些部门将此项工作由办公室以外的其他科室负责。有些单位未落实政务公开AB岗制度,经常更换人员,导致政务公开工作忽好忽差、难以接续。三是单位内部运行机制有待完善。随着政务公开工作的新要求、新任务全面升级,单位内部相关制度规定存在滞后、缺失问题,特别是办文办会、政策文件发布解读、网站内容保障、政务新媒体运维等方面,亟需制定完善相关内部运行管理制度。
(二)政务公开平台建设管理需进一步规范。一是县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有待加强。部分单位新闻宣传栏目长期不更新,政务公开栏目设置不完善,更新内容量少质低、超期更新、排版不规范等问题仍然存在。二是政务新媒体运维管理不到位。政务新媒体账号普遍存在栏目设置单一或存在僵尸栏目等现象,个别新媒体账户存在更新不及时、互动回应差、公开内容质量不高、公开内容出现政治性错误等现象,政务新媒体建设功能定位普遍停留在单一宣传上。
(三)办文办会公开有待提升。一是办文公开尚不规范。部分单位未能严格执行公文公开属性认定程序,尤其是以县政府、县政府办公室名义制发的文件,一些部门业务不熟不精,未能严格按照公文管理规定,准确标注公文公开属性,存在随意标注、错误标注等情况,对标注依申请公开或不予公开的文件存在未说明理由或理由不充分等问题。政策文件印发后未按要求及时公开、规范公开、且公开数量较少。二是单位办公会议常态化公开尚未推开。部分单位办公会议大都以培训会、现场会、宣传会代替,未建立利益相关方、公众代表、专家、媒体等列席的相关会议制度,造成会议开放工作进展缓慢。
(四)政策文件解读力度有待加大。一是政策解读程序不规范。部分单位未能坚持“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没有按照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起草、同步审批、同步发布的要求,深入细致开展政策解读。二是政策解读不够彻底。一些单位政策解读随意性较大,负责起草或提请印发的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性文件未能做到全部解读、全部覆盖,个别部门至今尚未解读过任何文件。三是政策解读方式单一。大多数单位解读政策还是依靠文字解读,未能有效运用图表、动漫、视频等生动活泼的方式体现,且利用政务新媒体、新闻发布会等多渠道、多角度、多层次解读政策少。
(五)决策预公开、意见征集较少。根据国家、省市要求,重要政策文件出台前,要提前向社会进行公开征求意见,并对征求到的意见进行汇总研究,将采纳情况适时向社会公开。部分单位在出台相关政策前未履行提前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的相关规定,个别单位甚至私自压缩征求意见时间。及时公开公众参与结果是决策预公开意见征集工作中的重要一步,但意见征集反馈工作普遍不到位,部分单位未对意见采纳情况及时进行公开或公开不充分,影响了公众参与表达的信心和主动性,民意辅助决策的功能未能得到有效发挥。
(六)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有待全面加强。政务公开涉及20余个重点领域,从检查情况来看,多数单位没有严格按照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要求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存在公开不彻底、不完整、有漏项等问题,特别是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公共资源配置领域、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等,各牵头部门公开内容不全面、更新不及时,未做到应公开尽公开;一些单位未厘清公开内容、形式和范围,公开信息归类不准确,发布内容不切合栏目实质,无法满足公众实际需求。
三、工作要求
(一)健全组织领导机制。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互联网环境下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重大意义,转变理念,提高认识,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明确分管领导和专门机构、专职人员,形成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业务科室直接抓的工作机制。推动各单位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政策解读、回应关切、公众参与等工作。单位主要负责人年内至少听取一次政务公开工作汇报,研究推动相关工作。
(二)优化政务公开载体。各级各部门要按照县政府网站栏目任务划分、权责清单、政务公开考核指标要求,结合机构调整进一步梳理落实各单位政务公开任务目录,及时与沂水县政务公开办对接调整。加大网站常态化读网力度,深入开展查遗补漏工作,重点对公开内容的时效性、规范性进行常态化自查,加大问题整改力度,确保栏目更新及时、问题不反弹;加强政务新媒体内容保障和日常监管,提高信息发布、解读和回应质量,杜绝“有平台无运营”“有帐号无监管”“有发布无审核”等问题。加强政府信息查阅点建设,档案馆、图书馆、政务服务中心以及各乡镇(街道)便民服务大厅要做好政务公开体验区(查阅点)建设,为公众查阅政府信息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务。各乡镇(街道)要推动政务公开工作向基层社区(村居)延伸,探索创新村务公开基本目录和村便民服务场所的查阅点建设。
(三)规范办文办会公开。各级各部门要把做好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文件公开发布工作的认识提高到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要求,加强政府自身建设、优化营商环境、满足民众信息公开知情权的需求上来,坚持政策性文件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在文件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新闻发布会、记者吹风会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等多种途径主动公开发布,为市场主体综合研判与科学决策提供权威信息。要从源头上、根本上解决公开属性不标注、乱标准或标注不彻底等问题;要建立办公会议公开长效机制,完善会议规则制度,根据需要主动邀请利益相关方、公众代表等列席单位会议;在县政府门户网站会议公开平台上定期更新会议信息,逐步提高会议公开的广度和深度。
(四)加强解读回应公开。按照“谁起草,谁解读”原则,全面公开、精准解读相关文件,做到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审签、部署,解读材料于文件公开后2个工作日内公开发布。县政府各部门主要领导要履行好第一解读人职责,带头解读政策。积极运用电视、网络、报纸等多种方式,采用图表、音视频、动漫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展现形式,进行全方位解读,打造具有地域特色和部门特色的解读品牌。要进一步畅通互动交流渠道,做好县长信箱网民意见建议受理反馈工作,所有咨询、建议类留言必须在2个工作日内答复,其他留言必须在五个工作日内答复,确保“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
(五)加强意见征集反馈。在决策预公开阶段,不仅要充分征求社会公众的意见,还要对征集到的意见进行反馈,说明征集意见的总体情况、采纳情况和不予采纳的理由,形成良性政民互动关系。将政策解读关口前移,在对决策草案进行意见征集的同时公开对草案的解读,减轻公众在参与阶段的理解障碍,提升公众参与的针对性,提高预公开的质量和效果,提升决策出台后公众的认可度和支持度。
(六)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各级各部门要认真对照《沂水县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逐条梳理,逐一对标,以公众需求为立足点,深入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要督促本乡镇(街道)、本部门各自业务科室(站所)抓紧补录信息、补全漏项内容,注重信息的完整性、统一性和逻辑性,切实做到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全覆盖、无空白、不漏项。
(七)发挥监督考核作用。各级各部门要建立健全政务公开监督保障机制,加强内部监督管理和考核,对照列出的问题清单,限定时间、逐项对标整改。同时,要注重创新,及时挖掘、提炼亮点工作,加大宣传力度。县政府办公室将把平时检查情况和阶段性督查结果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各乡镇(街道)、各部门要高度重视,采取有力措施抓好问题整改,问题整改情况于9月20日前报送沂水县政务公开办。
沂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