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沂水县政务公开工作考核方案
索 引 号: | yishuixfbgs/2023-0000661 | 主 题 词: | 其他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 号: | 发布机构: | 沂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日期: | 2023-12-04 | |
浏览次数: | 有 效 性: | 有效中 | 成文日期: | ||
标 题: | 2023年度沂水县政务公开工作考核方案 |
为认真做好2023年度全县政务公开考核工作,迎接省、市2023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考核,全面推进各项任务落实见效,根据国家、省、市相关要求,结合本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制定本考核方案。
一、考核对象
各乡镇(街道),沂水经济开发区,县政府各部门(具体名单见附件1)。
二、考核内容和方法
主要考核各单位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县关于政务公开的要求及2023年度沂水县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等情况。采用日常考核、材料报审、政府网站与务新媒体运维管理与综合评估相结合的办法,分别按40%、20%、40%的比例计入年度考核成绩。依据年度考核成绩和比例,分别确定各乡镇(街道)和县政府各部门的考核等次,考核等次分为优秀、良好、一般三个等级。
(一)日常考核
对每个考核对象预置100分,由县政府办公室对2023年日常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考核项目主要有:
一是政务公开工作以及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工作被国务院办公厅通报的,每个问题扣5分(并降低一档考核等次);被省政府办公厅通报的,每个问题扣2分;被市政府办公室通报的,每个问题扣1分;以上通报问题未按时整改到位的,再扣2分。
二是对县政府依申请公开协助调查任务完成不及时的,每次扣1分;因调查情况不清楚、不准确致使市政府办公室依申请公开答复结果在复议、诉讼中被纠正、败诉的,每次扣2分。
三是县政府办公室调度的各种材料(包括政策解读材料、政务访谈、重要活动图片及日常工作中调度的其他材料等)不能按时报送的,每次扣1分。
四是根据政务公开培训出席情况进行扣分,每缺席一天扣1分。
(二)政府网站与务新媒体运维管理
结合省、市、县三级第三方季度监测报告监测出的政府网站栏目以及政务新媒体账号更新不及时情况与国务院重要信息转载情况在线填报表格汇总计算该项得分。
(三)综合评估
县政府办公室将对各乡镇(街道)和县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政务公开工作开展情况根据综合评估指标按满分100分进行动态评估,并汇总分数。
三、考核组织及结果运用
考核工作在县政务公开领导小组领导下开展,由县政府办公室具体负责实施,考核结果按权重换算后,列入2023年全县高质量发展绩效考核成绩。
附件:1.参与评估考核的部门、单位名单
2.2023年沂水县政务公开考核指标体系
附件1
参与评估考核的部门名单
县府办、经济开发区、县发改委、县教育局、县科技局、县工信局、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司法局、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自规局、生态环境沂水县分局、县住建局、县综合执法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利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商务局、县文旅局、县卫健局、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县应急局、县审计局、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县市场监管局、县统计局、县医保局、县信访局、县气象局、县交警大队、县公路中心、县投资促进服务中心、县检验检测中心、县供销社、县残联
附件2
2023年沂水县政务公开考核指标
(县政府部门、单位版)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四级指标 | 五级指标 | 责任单位 |
主动公开(40分) | 基础信息公开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集中公开 | 是否在政府门户网站集中发布本级政府和部门的行政规范性文件 | 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各县政府部门 |
公开页面是否详细列明标题、正文、文号、成文日期、发布日期、有效性等 | |||||
文件清理 | 是否及时发布本级政府和部门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 | 司法局 | |||
发生修改、废止、失效等情况,是否及时在公开页面更新有效性标注 | |||||
机构简介 | 机构设置 | 是否统一格式公开本级政府部门的主要职责、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等信息 | 县政府各部门 | ||
是否统一格式公开本级政府部门内设机构、直属单位、派出机构设置及主要职责信息 | |||||
领导信息 | 是否公开本级政府和部门负责人的姓名、现任职务职级、性别、民族、出生年月、学历学位、政治面貌、照片等 | ||||
行政许可和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信息 | 行政许可 | 是否能够集中公开本级政府部门办理行政许可的依据、条件、程序 | 涉及行政许可、行政检查的各部门 | ||
是否能够集中公开本级政府部门行政许可事项的办理结果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 | 是否能够集中公开本级政府部门办理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的依据、条件、程序 | ||||
是否能够集中公开本级政府部门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的办理结果 | |||||
处罚强制信息 | 依据、条件和程序 | 是否能够集中公开本级政府部门实施行政强制的依据、条件、程序 | 涉及行政处罚、强制的各部门 | ||
是否能够集中公开本级政府部门实施行政处罚的依据、条件、程序 | |||||
结果 | 是否能够公开本级政府部门认为具有一定社会影响的行政处罚决定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目录发布 | 是否发布本地区执行的全国性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并及时更新 | 县财政局、县发改局 | ||
是否发布本地区执行的山东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并及时更新 | |||||
依据和标准 | 项目名称、资金管理方式、政策依据、执收部门、征收对象、征收标准等要素是否完整 | ||||
政策依据和征收标准是否准确、全面 | |||||
政府集中采购 | 目录标准 | 是否及时公开本级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和标准 | 县政府各部门 | ||
实施情况 | 是否定期公开本级政府集中采购实施情况 | ||||
重点领域信息 | 财政信息 | 专栏设置 | 是否设立财政预决算信息公开统一平台(或专栏),并对内容进行分级分类 | 县财政局 | |
财政预决算 | 是否公开本级政府和部门预决算说明、表格和“三公”经费预决算情况 | 县政府各部门 | |||
是否公开本级政府部门所属单位的预决算说明、表格和“三公”经费预决算情况 | |||||
是否在本级政府和部门预算中公开部门和单位预算绩效目标 | |||||
是否在本级政府和部门决算中公开主要的民生项目和重点支出项目的绩效评价结果 | |||||
财政收支 | 是否按月公开全县(市、区)财政收支及增减变化情况 | 财政局 | |||
政府债务 | 是否随同本级政府预算公开上一年度本地区、本级及所属地区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及余额(或余额预计执行数),以及本地区和本级上一年度地方政府债券(含再融资债券)发行及还本付息额(或预计执行数)、本年度地方政府债券还本付息预算数等 | ||||
是否随同本级政府决算公开上年末本地区、本级及所属地区地方政府债务限额、余额决算数,地方政府债券发行、还本付息决算数,以及债券资金使用安排等 | |||||
行政执法公示 | 平台建设 | 是否搭建或利用统一的执法信息公示平台或目录 | 政府办 | ||
事前公开 | 是否公开并及时更新本级政府部门的执法机构、执法人员、执法职责、执法权限等信息 | 涉及行政执法权的各部门 | |||
是否及时公开本级政府部门行政执法权力事项的名称、种类、依据、承办机构、办理程序和时限、救济渠道等信息 | |||||
事后公开 | 是否按时向社会公示行政执法决定书文号、行政执法相对人名称、行政执法事项名称、主要事实、依据、作出行政执法决定的行政执法机关名称和日期等执法结果信息 | ||||
是否按照山东省年度数据统计公开样式,于每年1月31日前公开本地区所有行政执法主体上年度行政执法总体情况数据统计年报 | |||||
食品药品监管 | 食品生产经营 | 是否能够公开本地区食品生产经营监督检查情况,包括工作计划、检查标准、检查结果等信息 | 市场监管局 | ||
食品安全抽检 | 是否及时向社会公开由本级组织的食品安全抽检情况,包括检查实施主体、被抽检单位名称、被抽检食品名称、标示的产品生产日期/批号/规格、检验依据、检验机构、检查结果 | ||||
药品零售经营 | 是否及时公开本地区药品零售经营监督检查情况,包括检查制度、检查标准、检查结果等信息 | ||||
消费提示警示 | 是否及时发布本地区食品安全消费提示、警示信息 | ||||
投诉举报 | 是否及时公开食品药品投诉举报管理制度和政策、受理投诉举报的途径等 | ||||
社会救助 | 救助政策 | 是否集中整理并发布本地区制定和执行的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医疗救助、临时救助有关救助政策信息 | 民政局、医保局(医疗救助) | ||
最低生活保障 | 是否及时发布和更新办事指南,包括办理事项、办理条件、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申请材料、办理流程、办理时间、地点、联系方式等 | ||||
是否公开本地区低保对象名单、人次数、资金支出情况 | |||||
特困人员救助供养 | 是否及时发布并更新办事指南,包括办理事项、办理条件、救助供养标准、申请材料、办理流程、办理时间、地点、联系方式等 | ||||
是否公开本地区特困人员名单、人次数、资金支出情况 | |||||
临时救助 | 是否及时发布并更新办事指南,包括办理事项、办理条件、救助标准、申请材料、办理流程、办理时间、地点、联系方式等 | ||||
是否公开本地区支出型临时救助对象名单、救助金额 | |||||
稳岗就业 | 就业政策 | 是否分类梳理面向高校毕业生、困难人员等不同群体和经营主体的政策举措,及时更新发布本地区就业创业政策清单 | 人社局、退役军人局 | ||
政策清单是否逐项发布政策内容、享受条件、补贴标准、流程材料、经办渠道、办理期限等要素 | |||||
就业服务 | 是否及时公布本地区市场工资指导价位、相关说明材料、咨询电话 | ||||
是否动态公开本地区职业培训信息,包括培训项目、对象范围、培训内容、培训课时、授课地点、补贴标准、报名材料、报名地点(方式)、咨询电话 | |||||
是否动态公开本地区就业岗位信息,包括招聘单位、岗位要求、福利待遇、招聘流程、应聘方式、咨询电话 | |||||
是否分类公开面向就业困难人员、高校毕业生、失业人员、退役军人等就业专项活动 | |||||
养老服务 | 通用政策 | 是否公开本地区养老服务扶持政策措施清单,包括扶持政策措施名称、扶持对象、实施部门、扶持政策措施内容和标准 | 民政局、卫生健康局 | ||
是否公开本地区养老机构投资指南,包括本区域养老机构投资环境简介、养老机构投资审批条件及依据、养老机构投资审批流程、投资审批涉及部门和联系方式等 | |||||
养老机构 | 是否按月公开本行政区域已备案养老机构数量,以及已备案养老机构名称、机构地址、床位数量等基本信息 | ||||
是否及时公开本行政区域养老机构评估事项(综合评估、标准评定等)申请数量、评估总体结果(综合评估、标准评估等)和评估机构清单 | |||||
补贴发放情况 | 是否定期公开本行政区域各项养老服务扶持补贴申请数量,以及各项养老服务扶持补贴申请审核通过数量、申请审核通过名单及补贴金额、发放总金额 | ||||
是否按定期公开本行政区域经济困难老年人生活补贴、护理补贴,高龄津贴等各项老年人补贴申领数量、审核通过数量、审核通过名单以及各项补贴发放总金额 | |||||
义务教育 | 教育概况 | 是否定期公开本地区教育事业发展主要情况 | 教育和体育局 | ||
是否定期发布本地区教育统计数据,包括学校数据、在校生数据、教师数据、办学条件数据、县级汇总数据等 | |||||
是否及时更新并公开本地区义务教育学校名录,包括学校名称、学校地址、办学层次、办学类型、办公电话等 | |||||
招生管理 | 是否及时公开随迁子女入学办法,以及部分适龄儿童或少年延缓入学、休学等特殊需求的政策及解读 | ||||
是否及时公开本地区2023年招生政策、招生计划、招生范围、咨询方式等信息 | |||||
是否在招生工作结束后及时公开2023年本地区义务教育招生结果 | |||||
学生管理 | 是否及时公开学籍管理、学生资助政策、学生优待政策等信息 | ||||
是否及时公开学生评优奖励信息,包括省市县“美德少年”评选标准、评比方法、表彰名单等 | |||||
公共文化服务 | 服务保障 | 是否及时公开本地区公共文化机构免费开放信息,包括机构名称、开放时间、机构地址、联系电话、临时停止开放信息等 | 文化和旅游局 | ||
是否及时公开本地区特殊群体公共文化服务信息,包括机构名称、开放时间、机构地址、联系电话、临时停止开放信息等 | |||||
公益活动 | 是否及时发布公益性文化活动信息,包括群众文化活动,文化展览讲座、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传播活动等 | ||||
文博单位 | 是否及时公开本地区文物保护管理机构和博物馆名录 | ||||
依申请公开(10分) | 申请受理渠道 | 渠道说明 |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 本级政府和部门是否发布并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 县政府各部门 |
当面提交 | 是否在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中明确当面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点的地址、办公时间和联系电话 | ||||
邮政寄送 | 是否在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中明确邮政寄送渠道申请受理的机构名称、联系电话、通讯地址、邮政编码等 | ||||
在线申请 | 是否在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中明确在线申请平台有关网址、使用注意事项等或提供电子邮箱账号 | ||||
解读回应(20分) | 政策解读 | 解读渠道 | 栏目建设 | 是否在政府门户网站设置政策解读有关栏目,及时发布政策解读材料 | 政府办 |
是否通过政务微博、微信、小程序、移动客户端等政务新媒体渠道发布政策解读材料 | |||||
解读关联 | 是否在政策文件页面提供解读材料页面入口 | ||||
是否在解读材料页面关联政策文件有关内容 | |||||
解读内容 | 解读情况 | 是否围绕激发市场活力、恢复和扩大消费、乡村振兴、绿色转型、减税降费、稳就业保就业、民生保障和社会事业等方面,开展有关政策文件的解读 | 各政策发布部门 | ||
解读时效 | 是否在政策文件公开后3个工作日内发布相关解读材料 | ||||
解读质量 | 政策背景、决策依据、出台目的、重要举措等基本解读材料要素是否全面 | ||||
是否能够根据政策文件的具体内容特点,有针对性、有重点地开展解读 | |||||
不同形式、主体的解读材料内容是否有差异化,避免形式主义 | |||||
解读方式 | 多形式解读 | 是否能够根据政策文件的重要程度、影响范围和受众特点,综合、合理运用图片图表、音频视频、H5动画、卡通动漫等形式开展解读 | |||
多角度解读 | 起草部门主要负责人是否通过新闻发布会、政策吹风会、媒体访谈、撰写文章等形式带头解读重要政策文件 | ||||
是否能够发挥专家学者的作用,邀请掌握相关政策、熟悉有关领域业务的专家学者、专业机构从业人员等开展专业解读 | |||||
是否能够及时转载对政策文件精神解读到位的媒体评论文章或邀请新闻评论员、媒体记者等开展媒体解读 | |||||
互动交流 | 平台功能 | 功能设置 | 是否在政府门户网站搭建统一的互动交流平台 | 政府办 | |
是否可实现留言评论、在线访谈、征集调查、咨询投诉等功能 | |||||
功能可用性 | 简单常见问题咨询答复的及时性情况、内容质量情况 | ||||
咨询建言 | 公开内容 | 是否公开咨询建言类栏目的留言时间、答复时间、答复单位、答复内容等 | |||
统计数据 | 是否公开并及时更新留言受理反馈情况统计数据 | ||||
公众参与(15分) | 重大决策 | 重大行政决策 | 年度目录 | 是否结合职责权限和本地实际,确定并发布本级政府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并根据实际情况调整 | 县司法局 |
是否明确决策事项名称、决策承办单位和完成时限等内容,并视情增加决策程序、决策依据等 | |||||
归集展示 | 是否归集展示决策草案全文、草案解读说明、公众意见建议收集和采纳情况、决策会议审定情况、决策结果等信息 | 各决策发布单位 | |||
是否视情公开决策事项的重大决策风险评估、专家论证、效果评估等信息 | |||||
决策预公开 | 草案发布 | 是否建立意见征集、调查征集等决策预公开类栏目集中发布 | |||
是否发布决策草案全文、决策依据、解读说明等 | |||||
征集时限 | 是否在决策草案征求意见时,明确意见征集时限。其中,重大行政决策草案公开征求意见的期限是否不少于30日(因情况紧急等原因需要缩短期限的,公开征求意见时应当予以说明) | ||||
征集渠道 | 是否随决策草案公开征求意见的电子邮箱、互联网平台、联系电话、邮寄地址等意见征集渠道 | ||||
结果反馈 | 是否及时反馈意见征集结果,并对主要采纳意见和不采纳意见理由进行说明 | ||||
重大会议 | 议题公开与解读 | 会议公开 | 是否常态化公开本级政府全体会议、常务会会议召开情况和主要内容 | 政府办 | |
是否提供图文、视频等形式的会议直播或回放 | |||||
会议解读 | 是否提供会议速读版或一图读懂等相关图解 | ||||
是否关联公开会议议定事项(文件)及有关解读材料 | |||||
是否对相关议题开展解读或关联相关媒体解读内容 | |||||
邀请利益相关方等列席 | 列席情况 | 年内是否邀请利益相关方、公众代表或企业法人等列席政府常务会 | |||
意见发表 | 列席代表的意见发表和采纳情况是否向社会公开 | ||||
建议提案办理 | 办理结果 | 栏目建设 | 是否设置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专门栏目或目录 | ||
建议提案办理结果查询检索功能的可用性、易用性和准确性 | |||||
结果公开 | 是否公开本级政府和部门办理的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的复文全文或摘要 | 县政府各部门 | |||
建议提案办理结果标题或目录是否能够明确会议届次、建议/提案编号、建议/提案案由等要素,方便公众检索和查询 | |||||
总体情况 | 发布情况 | 是否发布2023年度本级政府和部门建议提案办理总体情况 | |||
内容覆盖 | 总体情况中是否涵盖办理建议提案的数量、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意见建议吸收采纳情况等 | ||||
监督保障(15分) | 平台建设 | 渠道覆盖 | 渠道说明 | 是否在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中说明本级政府对外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平台渠道情况 | |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公开的咨询电话是否能够在工作时间内保持畅通 | |||||
详细信息 | 是否在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中提供网站或专栏网址、新媒体平台和账号名称、客户端下载链接、政府公报专栏链接等线上渠道详细信息 | ||||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中政府信息查阅场所是否提供地理位置、联系方式、开放时间等 | |||||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中是否提供政府公报的查阅方式,包括赠阅点地址、联系方式、开放时间以及获取查阅方式等 | |||||
政府网站 | 站内检索 | 站内检索的准确性、易用性情况 | 政府办 | ||
搜索结果是否实现分类展现 | |||||
是否能根据搜索关键词聚合相关信息和服务功能,实现“搜索即服务” | |||||
适老化和无障碍改造 | 是否提供页面视图切换、配色、辅助线定位、页面尺寸调整,大字幕、大鼠标、大字间距、大界面、读屏等无障碍及适老化功能,以及在首页显著位置设置长者专区,集中提供老年人相关的信息和服务的情况 | ||||
政务新媒体 | 建设管理 | 是否在政府门户网站首页显著位置集中提供本地区及所辖部门有效政务新媒体链接的情况 | 政府办 | ||
政务新媒体信息更新的及时性 | 县政府各部门 | ||||
功能应用 | 政务新媒体发布内容质量情况,是否围绕本职工作做好政策的发布、解读以及原创信息丰富程度 | 县政府各部门 | |||
是否整合政府门户网站入口、办事服务、便民查询和互动交流等功能 | |||||
政府公报 | 可获取性 | 是否在政府门户网站首页设立政府公报专栏链接 | 政府办 | ||
是否能够按照固定周期出版发行政府公报 | |||||
数字化情况 | 是否提供历史政府公报的目录导航和内容检索服务 | ||||
历史公报的检索结果是否对应到相应的公报期数 | |||||
基础建设 | 主动公开基本目录 | 发布更新 | 是否在政府门户网站公开本级政府和部门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并动态调整更新 | 县政府各部门 | |
内容规范性 | 是否明确了各公开事项的主体、内容、时限、方式等 | ||||
主体、内容、时限、方式等要素是否准确、详细 | |||||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发布情况 | 是否在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发布了本级政府、部门以及乡镇街道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
是否在2024年2月20日前发布本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政府办 | ||||
是否在2024年1月31日前发布本级政府部门和乡镇街道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县政府各部门 | ||||
年度报告格式是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 | |||||
报告内容 | 是否说明报告本地区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管理、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监督保障等情况 | ||||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数据统计表格填报是否规范、准确 | |||||
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数据统计表格填报是否规范、准确 | |||||
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数据统计表格填报是否规范、准确 | |||||
本地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 |||||
本地区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 |||||
本地区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 |||||
本地区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
2023年沂水县政务公开考核指标体系
〔乡镇(街道)政府(办事处)版〕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四级指标 | 五级指标 |
主动公开(40分) | 基础信息公开 | 政策文件发布 | 集中公开 | 是否在政府门户网站集中发布本级政府政策文件 |
公开页面是否详细列明标题、正文、文号、成文日期、发布日期、有效性等 | ||||
机构简介 | 机构设置 | 是否统一格式公开本级政府部门的主要职责、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等信息 | ||
是否统一格式公开本级政府部门内设机构、直属单位、派出机构设置及主要职责信息 | ||||
领导信息 | 是否公开本级政府和部门负责人的姓名、现任职务职级、性别、民族、出生年月、学历学位、政治面貌、照片等 | |||
政府集中采购 | 实施情况 | 是否定期公开本级政府集中采购实施情况 | ||
重点领域信息 | 财政信息 | 财政预决算 | 是否公开本级政府和部门预决算说明、表格和“三公”经费预决算情况 | |
是否公开本级政府部门所属单位的预决算说明、表格和“三公”经费预决算情况 | ||||
是否在本级政府和部门预算中公开部门和单位预算绩效目标 | ||||
是否在本级政府和部门决算中公开主要的民生项目和重点支出项目的绩效评价结果 | ||||
社会救助 | 救助政策 | 是否集中整理并发布本地区制定和执行的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医疗救助、临时救助有关救助政策信息 | ||
最低生活保障 | 是否及时发布和更新办事指南,包括办理事项、办理条件、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申请材料、办理流程、办理时间、地点、联系方式等 | |||
是否公开本地区低保对象名单、人次数、资金支出情况 | ||||
特困人员救助供养 | 是否及时发布并更新办事指南,包括办理事项、办理条件、救助供养标准、申请材料、办理流程、办理时间、地点、联系方式等 | |||
是否公开本地区特困人员名单、人次数、资金支出情况 | ||||
临时救助 | 是否及时发布并更新办事指南,包括办理事项、办理条件、救助标准、申请材料、办理流程、办理时间、地点、联系方式等 | |||
是否公开本地区支出型临时救助对象名单、救助金额 | ||||
养老服务 | 补贴发放情况 | 是否定期公开本行政区域各项养老服务扶持补贴申请数量,以及各项养老服务扶持补贴申请审核通过数量、申请审核通过名单及补贴金额、发放总金额 | ||
是否按定期公开本行政区域经济困难老年人生活补贴、护理补贴,高龄津贴等各项老年人补贴申领数量、审核通过数量、审核通过名单以及各项补贴发放总金额 | ||||
义务教育 | 教育概况 | 是否定期公开本地区教育事业发展主要情况 | ||
是否定期发布本地区教育统计数据,包括学校数据、在校生数据、教师数据、办学条件数据、县级汇总数据等 | ||||
是否及时更新并公开本地区义务教育学校名录,包括学校名称、学校地址、办学层次、办学类型、办公电话等 | ||||
公共文化服务 | 服务保障 | 是否及时公开本地区公共文化机构免费开放信息,包括机构名称、开放时间、机构地址、联系电话、临时停止开放信息等 | ||
是否及时公开本地区特殊群体公共文化服务信息,包括机构名称、开放时间、机构地址、联系电话、临时停止开放信息等 | ||||
公益活动 | 是否及时发布公益性文化活动信息,包括群众文化活动,文化展览讲座、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传播活动等 | |||
依申请公开(10分) | 申请受理渠道 | 渠道说明 |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 本级政府和部门是否发布并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
当面提交 | 是否在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中明确当面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点的地址、办公时间和联系电话 | |||
邮政寄送 | 是否在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中明确邮政寄送渠道申请受理的机构名称、联系电话、通讯地址、邮政编码等 | |||
在线申请 | 是否在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中明确在线申请平台有关网址、使用注意事项等或提供电子邮箱账号 | |||
解读回应(20分) | 互动交流 | 信件办理 | 功能可用性 | 简单常见问题咨询答复的及时性情况、内容质量情况 |
公众参与(15分) | 重大决策 | 重大行政决策 | 年度目录 | 是否结合职责权限和本地实际,确定并发布本级政府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并根据实际情况调整 |
是否明确决策事项名称、决策承办单位和完成时限等内容,并视情增加决策程序、决策依据等 | ||||
重大会议 | 议题公开 | 会议公开 | 是否常态化公开本级政府联席会议召开情况和主要内容 | |
邀请利益相关方等列席 | 列席情况 | 年内是否邀请利益相关方、公众代表或企业法人等列席政府常务会 | ||
意见发表 | 列席代表的意见发表和采纳情况是否向社会公开 | |||
监督保障(15分) | 平台建设 | 渠道覆盖 | 渠道说明 | 是否在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中说明本级政府对外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平台渠道情况 |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公开的咨询电话是否能够在工作时间内保持畅通 | ||||
详细信息 | 是否在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中提供网站或专栏网址、新媒体平台和账号名称、客户端下载链接、政府公报专栏链接等线上渠道详细信息 | |||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中政府信息查阅场所是否提供地理位置、联系方式、开放时间等 | ||||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中是否提供政府公报的查阅方式,包括赠阅点地址、联系方式、开放时间以及获取查阅方式等 | ||||
政务新媒体 | 建设管理 | 政务新媒体信息更新的及时性 | ||
功能应用 | 政务新媒体发布内容质量情况,是否围绕本职工作做好政策的发布、解读以及原创信息丰富程度 | |||
是否整合政府门户网站入口、办事服务、便民查询和互动交流等功能 | ||||
基础建设 | 主动公开基本目录 | 发布更新 | 是否在政府门户网站公开本级政府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并动态调整更新 | |
内容规范性 | 是否明确了各公开事项的主体、内容、时限、方式等 | |||
主体、内容、时限、方式等要素是否准确、详细 | ||||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发布情况 | 是否在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发布了本级政府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
是否在2024年1月31日前发布本级政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
年度报告格式是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 | ||||
报告内容 | 是否说明报告本地区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管理、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监督保障等情况 | |||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数据统计表格填报是否规范、准确 | ||||
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数据统计表格填报是否规范、准确 | ||||
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数据统计表格填报是否规范、准确 | ||||
本地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 ||||
本地区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 ||||
本地区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 ||||
本地区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