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水县文化旅游发展促进中心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索 引 号: | yishuixlyj2265584/2023-0000001 | 主 题 词: | 其他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 号: | 发布机构: | 沂水县文化旅游发展中心 | 发布日期: | 2023-01-1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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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 沂水县文化旅游发展促进中心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了沂水县文化旅游发展促进中心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部分组成。
一、总体情况
2022年以来,县文旅中心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紧紧围绕旅游领域工作重点,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市、县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要求,紧紧围绕打造“山东好客沂水情长”地域旅游品牌,结合工作实际和业务发展要求,积极推进政务公开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加大乡村旅游、旅游景区、旅游厕所等方面的信息公开力度,全方位推进旅游领域信息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2年度,我单位切实贯彻落实依法行政、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的要求,依托沂水县人民政府网站平台和“沂水旅游”微信公众号,主动进行政府信息公开。全年共完成信息公开230条。在“沂水人社”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427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2年度单位未收到依申请公开。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结合工作实际,我单位制定网站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规范信息发布管理流程。信息采集、撰写和整理由专人负责,并填写《网上发布信息审批表》,然后由科室(单位)负责人审阅把关,校验无误后报分管领导审核同意后由办公室将需发布的信息内容进一步审核把关,统一汇总,报主要领导审批同意后在网上发布。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目前我单位主要通过沂水县人民政府网站和“沂水旅游”微信公众号进行公开政府信息。2022年,全年共完成信息公开352条,微信公众号发布各类信息227条。
(五)监督保障情况。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健全信息公开监管机制。2022年度我单位对政务公开领导小组进行调整充实,由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负责信息发布的审核、解释,确保全系统信息公开工作全面、深入、扎实、有效的开展。二是开展专项培训,提高政务公开工作能力。2022年组织一次政务公开专项培训,集中学习了《2022年沂水县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通过学习解读,进一步明确了政务公开的内容范围、程序流程、监督管理等各项制度,使工作人员进一步熟悉了工作流程,明确每项指标对应的业务科室和工作任务,做到严格按章办事。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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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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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规范性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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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五)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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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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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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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六)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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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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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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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强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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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八)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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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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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性收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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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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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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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 公益组织 |
法律 服务机构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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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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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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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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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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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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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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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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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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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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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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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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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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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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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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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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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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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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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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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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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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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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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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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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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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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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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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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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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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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一是公开的内容不全。政务公开的信息带有一定的选择性,旅游宣传信息占比较大,其他项目公开内容数量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公开的时效性不足。工作中产生的政务信息,虽然能够在规定时间内报送公开,但部分信息产生后公开不及时,直接影响公众及时查阅知晓。三是公开的意识不强。部分科室单位对信息公开工作还不够重视,“以公开为常态、以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贯彻的不彻底,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存在一定的抵触心理,还存在应公开未公开问题,不愿公开的现象仍有发生。
(二)改进措施。一是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加强督促管理,细化任务分工,落实工作责任,继续严格落实信息发布审核制度,提高信息公开质量。二是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加强政务公开工作培训力度,培养服务意识,提高全体人员尤其是业务科室负责同志政务信息主动公开意识,充分认识政务公开在推进各项工作中的发挥的积极作用,将政务公开工作同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考核,打造一批政务公开的专业人才。三是进一步丰富公开内容。增加与各科室单位在政务公开工作中的沟通协调,提高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和质量,加大信息发布量,注重信息时效性,拓宽信息发布涉及面,及时将工作动态和重大活动等信息在网站公开,提高政务公开工作质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落实沂水县2022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我单位根据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和业务发展要求,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法定职责和主体责任,进一步扩展主动公开范围,增加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回应社会关切,确保政务公开工作得到扎实开展。
(二)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沂水县文化旅游发展促进中心严格按照《条例》和《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要求,2022年度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三)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2022年我单位承办人大代表建议2件、政协委员提案4件,按期答复、办结,并及时在县政府网站予以公开。
(四)本年度没有其他有关文件专门要求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
(五)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数据统计需要说明的事项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在沂水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yishui.gov.cn)公开发布。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沂水县文化旅游发展促进中心联系(地址:沂水县长安中路69号;邮编:276400;电话:0539-2265584;电子邮箱:ysxlfw@ly.shandong.cn)。
(六)文旅中心2022年度没有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沂水县文化旅游发展促进中心
2023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