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沂水县文化旅游发展中心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索  引  号: yishuixlyj2265584/2021-0000002 主  题  词: 其他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       号: 发布机构: 沂水县文化旅游发展中心 发布日期: 2021-01-25
浏览次数: 有  效  性: 成文日期: 2021-11-29
标       题: 沂水县文化旅游发展中心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由沂水县文化旅游发展中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共6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011日起至20201231日止。本报告电子版可在沂水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yishui.gov.cn/)查阅或者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沂水县文化旅游发展中心联系(办公地址:沂水县长安中路69号,邮编:276400,联系电话:0539-2265584,电子信箱:ysxlfw@ly.shandong.cn)。

一、总体情况

2020年以来,沂水县文化旅游发展中心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条例》和国家、省、市有关部署要求,结合旅游工作实际,紧紧围绕中心工作,以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为抓手,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持续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促高效,实现了政务公开贯穿权力运行全流程、政务服务全过程。

(一)机制建设情况

县文旅中心高度重视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将政务公开工作与旅游宣传相结合,同部署、同推进,成立了沂水县文化旅游发展中心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并明确领导小组和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负责政务公开组织协调等相关工作。中心党组会议多次研究公开工作相关议题,并将政务公开作为单位重点任务,纳入单位干部职工年度工作考核内容,并根据科室职能将政务公开工作进行了任务分解,明确节点要求,确保政务公开工作顺利推进。

(二)主动公开情况

沂水县文化旅游发展中心认真落实行政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等政府信息常态化公开。2020年,我单位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发布各类信息318条,其中部门文件公开33件,政策文件3件,部门会议19件。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0年我单位未收到依申请公开。

(四)平台建设情况

我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平台除县政府网站外,还有“沂水旅游”微信公众号、今日头条号、抖音号。2020沂水旅游微信公众号推送信息410条,沂水旅游微博推送信息320条,沂水旅游今日头条号推送信息450条,宣传了沂水旅游,更加方便外地游客获取沂水旅游资讯,为建设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奠定了基础。

(五)提案建议办理情况

我单位2020年度办理人大代表建议3件、政协委员提案7件,内容涉及“红色旅游,乡村旅游、智慧旅游、旅游+”等方面,均已办结,并将办理结果均向社会公开。

(六)政民互动情况

我单位依托县政府网站收集群众意见建议,并在沂水旅游微信公众号、微博等开通了在线留言,安排专人及时反馈群众的意见建议,做到了事事有回应。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41

33

33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14

126.87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虽然我单位在政府信息公开方面做了很多工作,但与上级的要求还有很大的差距,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公开力度不够,没有做到“应公开尽公开”;二是信息公开不规范,部分信息没有按照上级要求的格式和内容进行公开,例如部门会议公开,公开的内容比较简单,公开格式上与上级要求不统一。鉴于以上存在问题,我单位2021年将重点开展以下工作:

一是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政务公开工作机制。完善政务公开工作制度,细化工作任务,把责任落实具体科室,同时规范信息公开格式,努力与上级要求统一。

二是加大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力度。提高政务公开的深度,努力做到应公开尽公开。对制定的文件进行公开属性标定,没有标注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属性的文件要全部进行公开。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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