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水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索 引 号: | 06-22-2017-000122 | 主 题 词: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文 号: | 发布机构: | 沂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发布日期: | 2017-06-22 | |
浏览次数: | 有 效 性: | 成文日期: | 2017-06-22 | ||
标 题: | 沂水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
沂水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2006~2020年)
目录
前 言........................................... 1
第一章 规划背景................................. 2
第一节 县域概况..................................... 2
第二节 上轮规划实施情况............................. 4
第三节 土地利用现状................................. 6
第四节 土地利用特点和存在问题....................... 8
第五节 土地利用面临的形势.......................... 11
第二章 规划的指导思想和目标..................... 12
第一节 指导思想和原则.............................. 12
第二节 经济社会发展战略与目标...................... 13
第三节 土地利用战略与规划目标...................... 14
第三章 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调整................... 16
第一节 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调整原则.................. 16
第二节 土地利用结构调整............................ 17
第三节 土地利用布局优化............................ 20
第四章 土地用途分区与管制规则................... 23
第一节 基本农田保护区............................. 23
第二节 一般农地区................................. 24
第三节 林业用地区................................. 24
第四节 城镇村建设用地区........................... 25
第五节 独立工矿区................................. 26
第六节 风景旅游用地区............................. 26
第七节 生态环境安全控制区......................... 27
第五章 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 28
第一节 严格控制耕地数量减少....................... 28
第二节 科学划定基本农田........................... 29
第六章 建设用地调控............................ 34
第一节 建设用地调控目标和基本要求................. 34
第二节 中心城区土地利用........................... 35
第三节 城镇工矿用地............................... 37
第四节 整合规范农村建设用地....................... 38
第五节 保障基础设施用地........................... 39
第六节 加强建设用地空间管制....................... 40
第七章 乡镇土地利用调控........................ 43
第一节 各乡镇土地利用规划......................... 43
第二节 各乡镇土地利用指标调控..................... 43
第三节 各乡镇土地利用方向......................... 44
第八章 土地综合整治............................ 46
第一节 土地整理复垦开发........................... 46
第二节 农村建设用地整治挖潜(挂钩)............... 50
第三节 土地整治措施............................... 52
第九章 土地生态建设............................ 53
第一节 保护生态用地............................... 53
第二节 土地生态功能分区与布局..................... 55
第三节 加强土地生态环境建设....................... 56
第十章 规划实施保障措施........................ 58
第一节 做好相关规划的衔接......................... 58
第二节 加强规划实施的政策措施..................... 58
第三节 健全规划实施的行政管理措施................. 60
第四节 增强规划实施的经济手段..................... 60
第五节 强化技术保障措施........................... 61
第六节 实现环境友好型的资源可持续开发............. 61
第七节 推进规划的社会监管和公众参与制度........... 62
附表........................................... 63
附表1 沂水县规划主要调控指标表................... 63
附表2 沂水县2006-2020年土地利用结构调整表....... 64
附表3 沂水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二级分类面积汇总表... 65
附表4 沂水县耕地保有量规划平衡表................. 67
附表5 沂水县新增建设用地控制指标表............... 67
附表6 沂水县各乡镇规划耕地保护目标分解表......... 68
附表7 沂水县规划建设用地规模指标表............... 69
附表8 沂水县各乡镇新增建设用地指标表............. 70
附表9 沂水县各乡镇基本农田内耕地面积统计表....... 71
附表10 沂水县各乡镇开发整理复垦补充耕地指标表.... 72
附表11 沂水县各乡镇园地、林地指标分解表.......... 73
附表12 沂水县土地用途分区面积表.................. 74
附表13 沂水县重点建设项目用地规划表.............. 75
附表14 沂水县规划期内不确定位置建设项目表........ 78
附表15 沂水县新农村建设规划中心村布局一览表...... 79
附表16 基本农田规划面积及地类构成表.............. 80
附表17 沂水县各乡镇基本农田调整分析表............ 81
前言
为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基本国策,加强土地利用宏观调控,实现土地资源优化配置和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根据《临沂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对沂水县土地利用的相关控制指标,结合未来经济社会对土地利用的总体要求,坚持以严格保护耕地、保障科学发展用地为重点,以节约集约利用土地为核心的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编制《沂水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
《规划》是引导全县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资源,落实土地宏观调控和土地用途管制的基本依据。《规划》根据沂水县实际情况,调整土地利用格局,保障沂水县社会经济发展目标的实现;在加强耕地保护的前提下,调整基本农田和建设用地布局,协调建设用地与保护耕地的矛盾;控制建设用地规模,使城镇建设用地面积增加与农村居民点用地面积减少相适应;建立节约集约用地和优化配置机制及其评估体系,提高沂水县节约集约利用水平;注重环境保护,改善生态环境,为沂水县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和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创造条件;建立规划执行、监测、评价与适应性管理体系,制定动态规划方案,以及相应的管理制度和措施等。
《规划》以2005年为基期,2010年为近期规划目标年,2020年为规划目标年,规划期限为2006-2020年。
规划范围为沂水县行政辖区内的全部土地,面积为2413.96平方公里。
第一章规划背景
第一节 县域概况
一、地理区位
沂水县位于山东省东南部的沂山南麓、临沂市最北端,东经118°13'~119°03',北纬35°36'~36°13'。东以诸城、莒县为邻,西和沂源、蒙阴接壤,南与沂南毗连,北同临朐、安丘交界;东西最大横距约78公里,南北最大纵距约67.5公里,总面积2413.96平方公里,约占全省总面积的1.6%,区划面积居临沂市各县区之首,在山东省县级区划面积中居第二位。
县域境内已形成以铁路、高速公路、省道为主干,以县乡公路为辅助的综合交通网络。东红、沂博、兖石、泰薛、沂邳、韩莱六条省道贯穿全境,可直通济南、青岛、临沂飞机场;东临青岛港、日照港、岚山港三大口岸,北靠胶济铁路、济青高速公路,南依兖石公路、日东高速公路,西连京沪高速公路,东接同三高速公路。胶(州)新(沂)铁路经过沂水并设立县级站,青莱高速(青岛-莱芜)、长深高速(长春-深圳)高速公路在沂水境内交汇。全县县乡公路达到49条,公路通车里程达到788.7公里。
二、自然条件
域内地势自西北向东南倾斜,其中山地、丘陵、平原面积分别占总面积的5.5%、57.0%和37.5%。山地多为古生代石灰岩,页岩所构成;丘陵多为太古代变质岩构成的砂岭,土壤多为棕壤;平原土壤多为潮土。
境内气候属暖温带季风大陆性气候,四季分明,春季干旱,易发生春旱;夏季高温高湿,雨量集中;秋季秋高气爽,常有秋旱;冬季干冷,雨雪稀少。年平均气温12.3℃,历史最高气温41.7℃,历史最低气温-24.9℃;年日照时数2414.7小时;年均降水量629.2毫米。
沂水县境内水资源丰富,素有“百库千塘”之称。全县有水资源8.2亿立方米,人均占有量732立方米,是全省人均占有量的1.12倍。境内有大中小型水库151座,其中大型水库2座,跋山水库为山东省第三大水库,总库容5.1亿立方米。
境内矿产资源丰富,现已探明有金、铜、铁、水晶、钾长石、钠长石、石英、蛭石、玄武岩等43种矿种。其中玄武岩储量居华东地区首位;蛭石、钾长石、钠长石储量均居全省首位。森林资源丰富,全县木材蓄积量达260余万立方米,森林覆盖率达35.9%。
沂水县历史悠久,是著名的革命老区,旅游资源丰富。全县现有4A级景区3处(沂水地下大峡谷、雪山彩虹谷、天上王城);3A级景区2处(天然地下画廊、地下萤光湖),2A级景区1处(灵泉山),还有齐长城穆陵关遗址、姬王崮、圣水祠、佛爷洞、四门洞、沂山风景区、东皋公园、跋山水库、王庄革命纪念地等自然人文旅游景点。先后被评为“山东省十大(特色)产业集群”、“山东省县域旅游品牌十强县”、“中国优秀旅游目的地”。
三、经济社会条件
全县现辖13个镇,6个乡,1042个行政村,2005年末总人口1108274人,人口密度为455人/平方公里。中心城区位于沂水镇,是全县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
2005年实现国内生产总值194.2亿元,其中旅游综合收入年均增长30%以上,一、二、三产业结构比为14.8∶51.3∶34.9;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2560元,农民人均纯收入5600元,规模以上固定资产投资63.5亿元,实现地方财政收入5.4亿元。沂水县是全国果品、油料生产百强县,全国商品粮基地县,全省优质烟叶生产基地县。被誉为 “全省农业产业化工作先进县”、“全省民营经济发展先进县”、“中国食品城”、“中国布鞋城”、“中国油顶城”。全县形成了食品、纺织服装、机械、矿产建材、轻工、电子和包装印刷七大主导产业。特别是食品、制鞋、机械产业特色优势和规模优势明显。
第二节上轮规划实施情况
《沂水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1997-2010年)》(以下简称上轮规划)于2000年10月经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复实施。规划实施以来,对加强全县土地利用宏观调控、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发挥了的一定作用。但在实施过程中发现上轮规划也存在一定问题。
一、上轮规划主要指标执行情况
(一)耕地保有量
上一轮规划确定到2010年耕地保有量110019.2公顷,2005年全县耕地面积109406.1公顷,比规划确定的耕地保有量指标少613.1公顷。耕地减少的原因主要是由于农业内部结构调整造成的。
(二)基本农田
上一轮规划确定到2010年全县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为96681.9公顷,保护率88%。2005年基本农田实际上图面积为99360.9公顷,基本农田保护面积超出规划指标2679.0公顷,超额完成基本农田保护目标。
(三)补充耕地
上一轮规划确定到2010年补充耕地1100.0公顷。上一轮规划实施期间共补充耕地1733.5公顷,超规划控制指标57.59%。
(四)建设用地规模
上轮规划确定全县2010年建设用地控制规模为24344.4公顷, 2005年建设用地实际规模为28714.2公顷,超出指标4369.2公顷。
(五)建设用地增量控制指标
规划确定1996-2010年期间全县新增建设用地不超过1551.7公顷。1996-2005年新增建设用地面积为5830.9公顷,实际超出控制指标4279.2公顷。主要原因是全县城镇化进程的快速推进,使得新增各类建设用地大量增加。
(六)建设占耕地规模
上轮规划确定的全县建设占用耕地控制指标666.7公顷,1996—2005年实际建设占用耕地面积1587.3公顷,超出规划控制指标920.6公顷,是规划控制指标的238.08%。
二、规划实施的成效评价
上轮规划实施以来,对合理利用土地资源,强化土地利用的宏观调控,协调用地矛盾,优化土地利用结构和土地空间布局都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一)土地用途管制取得初步成效
通过上一轮规划实施,政府和国土资源部门对按用途管制土地、按规划用地的意识明显提高,新增建设用地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进行报批,确需调整规划的依程序进行调整,规划的引导和调控作用得到了发挥。
(二)有效保护了耕地和基本农田
强化落实了政府耕地保护目标责任,全面实施耕地保护制度和基本农田保护制度,严格保护了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到2005年全县基本农田保护面积96681.9公顷,保护率达到90.82%。通过土地开发整理补充耕地1733.5公顷,多补充耕地633.5公顷。
(三)保障了经济社会发展用地
规划实施后,国土资源部门严格按规划审批管理各类建设用地,保障重点建设项目用地。
(四)增强了土地利用和管理的规划意识
土地使用者在用地手续办理过程中加深了用地必须符合规划的认识。通过违法案件的查处和规划用地宣传教育,增强了广大群众的规划用地观念。
三、规划实施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一)规划的权威性不够
上轮规划在方案编制中缺乏统筹规划和前瞻性,规划用地位置与实际项目选址要求不符的现象比较普遍。规划实施期间调整面积达41O.9公顷,城乡接合部土地利用规划调整更为频繁,造成了规划跟着项目走的局面。规划的频繁调整,削弱了规划的严肃性。
(二)规划的适应性不强
上轮规划在方案编制时刚性过强,弹性不足,规划用地布局对土地利用变化缺乏适应性。
(三)规划实施的技术手段薄弱
监测规划实施工作的技术手段薄弱是影响实施效果的一个重要因素,规划的执行情况监督主要采取一般检查、专项清理整顿、群众监督等方式,影响了监督的时效性、完整性。
第三节土地利用现状
2005年全县土地总面积241396.2公顷,分为农用地、建设用地和其他土地三大类。其中:农用地195267.2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80.89%;建设用地28714.2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1.90%;其他土地17414.8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7.21%。如图1-1。
图1-1 沂水县2005年土地利用现状构成图
一、农用地
农用地面积195267.2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80.89%。其中,耕地面积109406.1公顷、园地面积9668.4公顷、林地面积37692.8公顷、其他农用地面积38499.9公顷,分别占农用地面积的56.03%、4.95%、19.30%、19.71%。如下图1-2。
图1-2 沂水县2005年农用地构成图
二、建设用地
建设用地面积28714.2公顷,包括城乡建设用地、交通水利用地和其他建设用地各22231.3公顷、5360.5公顷、1122.4公顷,分别占建设用地的77.42%、18.67%、3.91%。如下图1-3 。
图1-3 沂水县2005年建设用地构成图
(一)城乡建设用地
城乡建设用地面积为22231.3公顷,其中,农村居民点17827.4公顷、建制镇用地面积2782.7公顷、独立建设用地744.2公顷、采矿用地877.0公顷,分别占城乡建设用地的80.19%、12.51%、3.35%、3.95%。
(二)交通水利用地
交通水利用地面积为5360.5公顷,其中,铁路用地39.4公顷、公路用地面积2274.4公顷、水库水面面积2994.6公顷、水工建筑用地面积52.2公顷,分别占交通水利用地的0.73%、42.43%、55.87%、0.97%。
(三)其他建设用地
其他建设用地总面积1122.4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0.46%,包括风景名胜设施和特殊用地。
三、其他土地
其他土地面积17414.8公顷,其中水域面积3705.2公顷、自然保留地面积13709.6公顷,分别占其他土地面积的21.27%、78.73%。如图1-4。
图1-4 沂水县2005年其他土地构成图
四、2009年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土地利用现状
2009年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全县土地调查控制面积为 241396.2 公顷。农用地 196079.2 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81.23 %;其中耕地公110645.9顷,占土地总面积的 45.84 %;园地 9608.9 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 3.98 %;林地37569.8 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 15.56 %;牧草地公0顷,占土地总面积的0 %;其他农用地 38254.6 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 15.85%。
建设用地 28979.5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2.00 %。城乡建设用地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22773.1 %;其中城镇用地 3235.9 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 1.34 %;农村居民点用地 16485.9 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6.83 %;采矿用地 881.3 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0.37 %。交通水利用地6206.5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 2.11 %。其他建设用地1115.9 公顷,占土地总面积0.46的 %。
其他土地 16337.4 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 6.77 %。其中水域 3702.9 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53 %;自然保留地12634.5 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 5.23 %,
第四节 土地利用特点和存在问题
一、土地利用的特点
(一)耕地人均占有量较高,分布差距大
随着经济发展、人口增长,建设占用耕地不断增加,耕地数量不断减少。全县人均占有耕地面积由1949年的3亩,减少到2008年的1.48亩。虽然高于山东省人均耕地1.20亩的平均水平,但是县域内各乡镇差异很大:人均占有耕地面积最大的院东头乡为1.82亩/人 ,最少的泉庄乡仅为0.77亩/人。
(二)城市建设用地增加迅速,土地供需矛盾突出
在工业化和城市化过程中,随着城市建设用地迅速增加,农用地与非农用地之间的矛盾日益突出。在上一轮规划实施期间全县城市用地增长速度明显高于人口增长,表明建设用地的集约利用还有很大的空间。
(三)耕地质量偏低,土地后备资源日益匮乏
由于地处丘陵地区,土地的土层厚度不均,区内土地质量差异较大,成为土地综合整治的一个限制因素,由于后备资源多分布在水资源相对短缺,生态环境比较脆弱,限制因素较多的地区,通过开发增加农用地特别是耕地的潜力比较有限。
二、土地利用中的主要问题
(一)土地利用率较低
全县未利用土地面积为17414.8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7.21%。由于现有的未利用土地大多是限制因素较多的土地,如何在不破坏环境的前提下合理开发未利用地,做到宜农则农、宜林则林、宜牧则宜牧、宜渔则渔、宜建则建,加大其他土地的开发力度,提高土地利用率,面临的任务很艰巨。
(二)建设用地利用比较粗放
农村居民点建设中存在建新不拆旧现象,空心村分布比较普遍。全县人均居民点占地高达182平方米,高于国家规定农村居民点人均用地150平方米的标准。同时,农村居民点布局存在散、乱、小、密的问题,造成了农村建设用地总量大、人均多、利用率低的状况。局部的城镇建设用地利用也比较粗放。
(三)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不尽合理
耕地利用率不高,一年只耕种一到两季,冬季闲置,并且撂荒现象时有发生,当地丰富的光热和水资源未能充分利用。且耕地经营趋于分散化、规模小,缺乏规模经营和集约化的优势,生产成本高,劳动生产率低下。
用地结构中其他土地比例偏高,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7.21%,其中自然保留地面积占其他土地面积的比例为78.73%,有待合理开发利用,提高土地利用率。
农业用地内部用地结构不合理,一些耕地在缺乏规划指导的情况下随意地改成果园、设施养殖场或挖塘养鱼、建窑烧砖,既破坏了环境,又降低了土地利用的综合效益。工业用地布局也不尽合理,产业定位和功能区划不明确,居民区和工厂混杂。
(四)土地利用效益有待提高
2005年全县土地总面积241396.2公顷,GDP总量为194.2亿元,每平方公里的GDP为804万元;同年全省的每平方公里的GDP为1190万元,本县仅为全省平均水平的67.52%。因此,本县的土地利用效益尤其是经济效益较低。未来需要加大土地资源开发强度,优化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切实提高土地利用效益。
(五)土地质量和生态环境有待改善
现有耕地中,中低产田75万亩,约占全县耕地面积的48.40%,存在不同程度的旱、薄、低、洼等不利因素。本县属低山丘陵地区,水土保持的任务比较艰巨。土地生态环境保护的压力很大。
第五节土地利用面临的形势
一、耕地保护的形势更加严峻
沂水县经济社会发展、城镇化和工业化的推进不可避免地占用部分耕地,现代农业发展和农业用地结构调整和生态建设也需要占用一些耕地,这对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保护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二、建设用地的供需矛盾更加尖锐
既要严格贯彻土地用途管制制度,保护耕地资源,又要保障城镇化和各项经济建设快速发展的建设用地需求,在人多地少的情况下,当前和今后的很长一段时间内建设用地的供需矛盾必将更加尖锐。
三、土地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的任务更加艰巨
土地资源开发利用与生态环境保护的矛盾日益突出,保护和改善土地生态环境的任务更加艰巨。今后十几年是我县推进城镇化、工业化的关键时期,这一时期各项建设用地需求强烈,建设用地增加必然挤占具有生态功能的农用地和未利用地,其直接结果是造成生态用地数量的减少;如何在发展的同时,保护好人们赖以生存的环境,做到土地利用与生态环境保护协调发展就变得更为迫切和更加重要。
四、土地利用“调结构、转方式”的要求更加迫切
调结构、转方式是当前经济发展的首要任务。贯彻在土地利用规划中就是改变靠外延扩张的粗放土地利用模式为通过内涵发展节约集约用地模式,集约利用存量土地,提高单位面积土地的利用效益。创新土地利用模式,通过土地利用方式的根本转变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可持续发展。
第二章规划的指导思想和目标
第一节指导思想和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社会经济发展全局,以严格保护耕地、节约集约利用土地为根本指导方针,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提出的发展战略总体部署,努力把沂水打造成为全国优质食品加工基地、鲁南特色制造业基地、全国新兴生态旅游城市、沂蒙山区北部工贸旅游型中心城市。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按照保护资源、保障发展、维护权益、服务社会的要求,正确处理当前与长远、局部与整体、需求与供给的关系,切实转变用地观念、创新完善用地机制,统筹安排各业用地,不断优化土地利用结构与布局,努力促进土地利用方式的根本转变和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提高土地资源对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保障能力。
二、 规划原则
(一)严格保护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
严格保护农用地特别是耕地,加强基本农田建设,积极推进水土流失地复垦,努力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推进耕地保护由单纯数量保护向数量、质量和生态全面管护转变。
(二)节约集约用地原则
以节约集约用地为基本方针,内涵挖潜为主,提高土地集约水平,大力盘活存量建设用地,积极开展农村建设用地整治挖潜(挂钩),提高土地集约利用水平。
(三)统筹各类各业用地布局,促进城乡一体化协调发展
科学安排城乡用地,优化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实现区域良性发展。
(四)强化规划实施保障,提高土地参与宏观调控的能力
强化土地利用规划制度建设,发挥市场在土地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创新规划实施机制,保障规划顺利实施。
(五)协调土地利用和生态环境建设,促进经济生态可持续发展
强化环境保护,构建环境友好型土地利用模式,保障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
第二节经济社会发展战略与目标
一、经济社会发展战略定位
我县以“科学发展、争创强县”为战略构想,以提高城镇化与提升城镇发展水平为方针,实施规模经济、循环经济、特色经济发展战略,建设山水灵秀,生态宜居的新沂水,把沂水建设成以食品加工、机械制造及旅游为主的工贸旅游型城市。
二、经济社会发展目标
(一)经济总量预期目标
2010年,沂水县GDP达到270亿元。地方财政收入10亿元;到2020年,全县GDP为440亿元以上,人均生产总值超过8000美元。
(二)经济结构调整预期目标
2010年一、二、三产业增加值分别达到21亿元、148.9亿元和100.1亿元,三次产业之比调整为8.1:54.4:37.5,2020年,县域一、二、三产业比重大致为10:45:45。
(三)人口与城镇化水平目标
规划2010年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7‰以内,年末全县总人口112万,城镇化水平46%,城镇人口52万人。2020年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3.05‰,全县人口119万,城镇化水平55%,城镇人口64.7万人。
(四)可持续发展预期目标
到2020年,全县林木覆盖率达到32%,城市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和污水集中处理率均达到98%,县城人均绿地面积14平方米。人民生活水平和社会文明和谐程度大幅度提高,与全省同步基本实现现代化。
第三节土地利用战略与规划目标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沂水县区域功能定位和经济社会发展战略为依据,以节约集约用地促进耕地保护为核心,制定我县土地利用发展战略。
一、土地利用战略
规划期内,土地利用和管理围绕保障全县粮食安全,服务于我县经济社会发展,全面实施严格保护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战略、节约集约用地战略、土地利用与生态环境和谐战略、城乡统筹发展战略,努力实现“保护资源与保障发展双赢”。
二、规划总体目标
引导农业用地结构有序调整,切实保护耕地资源,特别是基本农田;在保障经济建设的前提下,控制建设用地总规模,积极盘活存量土地,逐步缩小农村居民点用地规模,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程度,优化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合理开发土地后备资源,适度开展土地整理、复垦,形成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的土地可持续利用模式,实现社会、经济、生态效益的统一。
三、具体目标
(一)保护耕地和基本农田
规划到2010年和2020年,全县耕地保有量分别保持在110446.8公顷和108857.1公顷。规划期内,确保基本农田保护目标99552.8公顷,基本农田数量不减少、质量有提高。
(二)控制建设用地规模,保障社会经济发展必要的用地
到2010年和2020年,建设用地总规模分别控制在25203 .9公顷和29117.6公顷以内。
1、城乡建设用地规模。到2010年和2020年,城乡建设用地规模分别控制在21112.6公顷和22842.3公顷以内。其中到2010年和2020年,城镇工矿用地规模分别控制在4728.7公顷和6287.2公顷以内。
2、交通水利及其他用地规模。到2010年和2020年,交通水利及其他用地规模分别控制在5517.3公顷和6275.3公顷以内。
3、新增建设占用农用地和耕地指标。到2010年和2020年,新增建设占用农用地规模分别控制在440.8公顷和1322.4公顷以内。其中到2010年和2020年,新增建设占用耕地规模分别控制在553.4公顷和1133.5公顷以内。
(三)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程度
充分利用闲置和低效建设用地,提高各业各类建设用地的容积率和经济产出率。2010年人均城镇工矿用地控制在128平方米以内,到2020年控制在125平方米以内。
(四)基本形成城乡统筹的土地利用格局
按照我县城镇体系规划确定的城镇体系空间结构和产业空间分布体系,不断优化城乡空间布局,2020年城镇工矿用地面积占城乡建设用地总面积的比例由2005年的19.75 %上升到24.25%。
(五)全面推进土地整治
到2010年和2020年,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补充耕地面积分别不少于429.6公顷和1288.7公顷,保质保量完成“占一补一”任务。到2020年实现农村建设用地整治挖潜(挂钩)指标820.0公顷。
三、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与二次调查衔接后规划目标
根据国土资源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与二次调查衔接工作的统一部署,我县县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成果进行了衔接。
衔接后我县耕地保有量为 108857.1 公顷,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为99552.8 公顷,园地面积为 19294.5 公顷,林地面积为26487.1 公顷,牧草地面积为 0公顷,建设用地总规模为29117.6 公顷,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为22842.3 公顷,城镇工矿用地规模为 6287.2 公顷,交通水利及其他用地规模为6275.3 公顷,人均城镇工矿用地为 125 平方米,新增建设用地规模为1625.5 公顷,新增建设占用农用地面积为1322.4 公顷,新增建设占用耕地面积为 1133.5 公顷,整理复垦开发补充耕地规模为1288.7 公顷,农村建设用地整治挖潜(挂钩)指标为 820 公顷(见附表1-1)。
衔接后我县耕地保有量减少1788.83公顷,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增加89 公顷,园地面积增加9685.61 公顷,林地面积减少11082.7 公顷,牧草地面积为0 公顷,建设用地总规模增加138.03公顷,城乡建设用地规模增加69.19 公顷,城镇工矿用地规模增加0公顷,交通水利及其他用地规模增加68.84 公顷。
第三章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调整
第一节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调整原则
结合县域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城镇体系规划和各类产业发展规划,合理调整土地利用结构,优化土地利用空间布局,实现土地资源的集约高效利用,促进经济结构的优化和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
一、农用地优先,耕地、林地优先原则
优先保护农用地,农用地内部优先安排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和林地。
二、基础设施和重点项目优先原则
建设用地内部优先安排交通、水利等重点建设项目用地,其他建设用地按照产业政策安排。
三、节约用地原则
在保障经济发展的必要用地需求的基础上,尽量压缩建设用地需求,力争少占农用地,尤其是耕地。
四、土地集约利用原则
各类土地利用以内涵挖潜为主,集约利用,提高土地产出率。
五、劣地优先占用原则
建设用地确需扩大的,应尽量占用劣地,特别应控制少占用优质耕地及林地。
六、科学调整村庄用地原则
结合新农村建设,实施统一规划、因地制宜,发展小城镇、合并自然村、建设中心村、整治空心村,调整村庄用地,保持城乡居民点用地的总体平衡。
第二节土地利用结构调整
严格落实临沂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下达的各项规划指标。合理调整农用地结构和布局;在节约和集约利用建设用地的前提下,合理增加建设用地的面积,优化城镇用地内部结构,整合规范农村居民点用地,保障必要的基础设施及重大的工程用地。根据经济发展、生态保护的需要,适度调整其他土地。
一、合理调整农用地
在基本稳定农用地面积前提下,合理调整农用地结构。农用地由2005年的195267.2公顷调整为2010年的199588.0公顷和2020年的197732.3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比例由80.89%分别调整到82.70%和81.81%,期内增加2465.1公顷。
(一)耕地
由2005年的109406.1公顷调整为2010年的110446.8公顷和2020年的108857.1公顷,期内减少549.0公顷,主要是建设占用和补充园地。
(二)园地
由2005年的9668.4公顷调整为2010年的19151.5公顷和2020年的19294.5公顷,期内增加9626.1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比例由4.01%分别调整到7.90%和7.99%。
(三)林地
由2005年的37692.8公顷调整为2010年的27401.8公顷和2020年的26487.1公顷,期内减少11205.7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比例由15.61 %分别调整到11.40%和10.97%。
(四)其他农用地
由2005年的38499.9公顷调整为2010年的42586.6顷和2020年的43093.6公顷,期内增加4593.7 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比例由15.95%分别调整到17.60%和17.85%。
二、优化建设用地结构
严格控制建设用地总规模和城乡用地规模,统筹城乡一体化建设,实行最严格的土地用途管制。引导人口向建制镇集中,适度增加城镇工矿用地规模。加大农村居民点整理力度,缩减农村居民点用地面积,优化城乡用地结构,提高建设用地集约利用水平。
建设用地规模由2005年的28714.2公顷调整为2010年的25203.9公顷和2020年的26109.3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比例由11.90%分别调整到10.40%和10.82%,期内减少2604.9公顷。
(一)城乡建设用地
由2005年的22231.3公顷调整为2010年的19653.9公顷和2020年的29117.6公顷,期内共增加6886.3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比例由9.53%分别调整到8.65%和12.06%。
1、城镇工矿用地
(1)城镇建设用地。由2005年的2782.7公顷调整为2010年的3429.2公顷和2020年的4891.9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比例由1.15%分别调整到1.40和2.03%,期内增加2109.2公顷。
(2)独立建设用地。由2005年744.2公顷,调整为2010年907.3公顷和2020年1342.1公顷,期内增加597.9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比例由0.31%分别调整到0.40%和0.56%。
(3)采矿用地。由2005年的877.0公顷调整到2020年的53.2顷,期内减少823.8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比例由0.36%分别调整到0.02%。面积减少主要是工矿废弃地复垦。
2、农村居民点。由2005年的17827.4公顷调整为2010年的15307.3公顷和2020年的16555.1公顷,期内减少1272.3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比例由7.39%调整到6.30%和6.86%。
(二)交通水利用地
由2005年的5360.5公顷调整为2010年的5360.5公顷和2020年的5954.5公顷,期内增加594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比例由2.22%分别调整到2.20%和2.47%。
(三)其他建设用地
其他建设用地由基期的1122.4公顷调整到2010年的189.5公顷和2020年的320.8公顷,期内减少801.6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比例由0.46%分别调整到0.10%和0.13%。减少的原因主要是对特殊用地的复垦为园地或林地。
三、适度调整其他土地
由2005年的17414.8公顷调整到2010年的16604.3公顷和2020年的14546.3公顷,期内减少2868.5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比例由7.21%分别调整到6.90%和6.03%。
(一)水域
由2005年的3705.2公顷调整到2010年的3587.0公顷和2020年3526.5公顷,期内减少178.7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比例由1.53%分别调整到1.40%和1.46%。
(二)自然保留地
由2005年的13709.6公顷调整为2010年的13273.9公顷和11019.8公顷,期内减少2689.8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比例由5.68%分别调整到5.50%和4.57%。
沂水县土地利用具体结构调整见附表2和附表3。
第三节土地利用布局优化
一、农用地布局
根据全县农业产业总体布局优化农用地布局,围绕中心城区依次向外,按照观光农业建设区、现代农业发展区和林果生态农业培育区的模式布局。合理安排保护耕地和规划基本农田,推动农业向区域化、规模化、特色化、产业化和外向型发展。
(一)耕地布局
全面落实临沂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下达的耕地保有量指标。保持耕地面积基本稳定,严格保护耕地和基本农田,推进基本农田的规模化、标准化、集约化建设。
全县的耕地资源主要分布在杨庄镇、沙沟镇、诸葛镇、四十里堡镇、富官庄乡、马站镇、高桥镇、沂水镇、夏蔚镇、许家湖镇等乡镇。这些乡镇土地比较肥沃,水利设施比较完善。
(二)基本农田布局
依据基本农田调整有关标准和规定,结合城乡建设用地空间管制区域的划定,调整优化基本农田空间布局。基本农田主要分布在沙沟镇、杨庄镇、诸葛镇、富官庄乡、高桥镇、四十里堡镇、马站镇、夏蔚镇等乡镇,占全县基本农田总面积的55.42%。
(三)园地布局
园地布局原则是重点发展优质果园,建设优质果产品基地,促进品种结构调整和产品质量提高。引导新建园地向立地条件适宜的区域集中发展,适度调整园地布局。园地以泉庄乡、诸葛镇为重点,发展优质水果生产基地。
(四)林地布局
林地主要分布在沙沟镇、院东头乡、诸葛镇、夏蔚镇、杨庄镇。利用宜林荒坡造林及农田林网建设加大低效林地改造力度,将生态建设与林业经济发展相结合,增加林地面积、优化布局,改善生态环境。
二、建设用地布局
(一)城镇建设用地布局
规划期内城镇用地增加1656公顷,主城区增加978.6公顷,其中:许家湖342.5公顷、沂水镇636.1;其他镇增加45.0公顷,其中:龙家圈乡32.5公顷、四十里铺3.8公顷、马站镇1.9公顷、高桥乡2.6公顷、姚店子乡2.0公顷、沙沟镇1.1公顷、黄山铺镇0.7公顷、崔家峪镇0.3公顷、诸葛镇0.1公顷。规划期末城镇用地规模达到4891.9公顷。
(二)农村居民点用地布局
以新农村建设为契机,以促进土地集约利用为导向,以提高农村居民生活水平为宗旨,引导农村居民点合理集聚,有序推进农村建设用地整治挖潜(挂钩)规划,保障新农村建设,搞好农村居民点中心村建设。引导交通生活条件困难的、布局分散的自然村逐渐外迁和缩并,全县集中建设137个中心村。
(三)工矿用地布局
工矿用地尽量向工业园区集中,全县工业用地布局按照“三线一区”(兖石路沿线、东红路沿线、青莱高速公路沿线、沂水经济开发区)进行合理布局。
(四)交通用地布局
以县域内过境省道S335石兖线、S227东红线、S329薛馆线、S332韩莱线、S229沂邳线、S236博沂线、 XQG7南坦线等七条省道为交通干线,规划提高县城乡镇之间的道路等级,提高道路交通设施的保障水平。
(五)水利用地布局
规划期间进行沂河、小沂河、沭河等主要河道治理工程及跋山水库灌区改造、寨子山水库加固工程及全县塘坝、河道治理除险加固工程建设。
(六)其他建设用地布局
风景名胜用地规划按照“一个中心,四个游览区”布局:
1、“一个中心”:一个中心即以沂水城区为中心,含沂水县城旅游区、雪山风景区、沂河水上公园、东皋公园。
2、“四个游览区”:①跋山湖游览区:含灵泉寺、圣水坊、纪王崮等;②红嫂故里游览区:含四门洞、地下画廊、佛祖洞、留虎洞等及牛场子生态环境、民俗游;③王庄革命纪念地游览区:含《大众日报》创刊地、中共中央山东分局旧址、八路军山东纵队旧址、孟良崮战役陈毅指挥所;④齐长城穆陵关与沂山省级森林公园游览区:含沙沟水库、孛椤峪石窟。
第四章土地用途分区与管制规则
为更好地落实土地用途管制制度,将全县划分为七类土地用途区,即基本农田保护区、一般农地区、林业用地区、城镇村建设用地区、独立工矿区、风景旅游用地区和生态环境安全控制区。
第一节基本农田保护区
基本农田保护区是指为对基本农田进行特殊保护和管理划定的区域。应当划入基本农田保护区的土地:经国务院主管部门或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批准确定的粮、棉、油、蔬菜生产基地内的耕地;有良好的水利与水土保持设施的耕地,正在改造或已列入改造规划的中、低产田,农业科研、教学试验田,集中连片程度较高的耕地,相邻城镇间、城市组团间和交通干线间绿色隔离带中的耕地;为基本农田生产和建设服务的农村道路、农田水利、农田防护林和其他农业设施,以及农田之间的零星土地。
区域布局。全县基本农田保护区面积102446.7公顷,其中基本农田面积99462.8公顷,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41.20%。规划期内全县各乡镇规划耕地保护目标和各乡镇基本农田内耕地面积统计见附表6、附表9。
管制规则。禁止在基本农田保护区内建房、建窑、建坟、采矿、取土、堆放固体废弃物或者进行其他破坏基本农田的活动;禁止占用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和挖塘养鱼;区内土地主要用作基本农田和直接为基本农田服务的农田道路、水利、农田防护林及其他农业设施;区内的一般耕地,应按照基本农田管制政策进行管护;区内现有非农建设用地和其他零星农用地应当整理、复垦或调整为基本农田,规划期间确实不能复垦或调整的,可保留现状用途,但不得扩大面积;禁止占用区内土地进行非农建设,但矿山井口、高压线塔基、地下管线、通讯基站等配套设施的零星用地确实无法避开基本农田的除外。
第二节一般农地区
一般农地区,是在基本农田保护区外、为农业生产发展需要划定的土地用途区。下列土地可划入一般农地区:除已划入基本农田保护区、建设用地区等土地用途区的耕地外,其余耕地原则上划入一般农地区;现有成片的果园、桑园、茶园、橡胶园等种植园用地;畜禽和水产养殖用地;城镇绿化隔离带用地;规划期间通过土地整治增加的耕地和园地;为农业生产和生态建设服务的农田防护林、农村道路、农田水利等其他农业设施,以及农田之间的零星土地。
区域布局。全县一般农地区面积43536.48公顷,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18.04%。其中包括一般耕地24125.1公顷、园地17194.5公顷、其他农用地2216.88公顷,分别占一般农地区的57.71%、39.49%、5.09%。主要分布在泉庄乡、夏蔚镇、院东头乡、诸葛镇。
管制规则。区内土地主要为耕地、园地、畜禽水产养殖地和直接为农业生产服务的农村道路、农田水利、农田防护林及其他农业设施用地;现有非农建设用地和其他零星农用地应当优先整理、复垦或调整为耕地、园地,规划期间确实不能整理、复垦或调整的,可保留现状用途,但不得扩大面积;不得破坏、污染和荒芜区内土地;禁止占用区内土地进行非农建设。
第三节林业用地区
林业用地区,是为林业发展需要划定的土地用途区。下列土地应当划入林业用地区:现有成片的有林地、灌木林、疏林地、未成林造林地、迹地和苗圃(已划入其他土地用途区的林地除外);已列入生态保护和建设实施项目的造林地;规划期间通过土地整治增加的林地;为林业生产和生态建设服务的运输、营林看护、水源保护、水土保持等设施用地,及其他零星土地。
区域布局。全县林业用地区土地面积26199.8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0.85%。林业用地区沙沟镇、院东头乡、诸葛镇分布较为集中,其余则较为零散,并呈现点、带、片结合的空间分布特点,多集中于居民点周围及河流水系、道路两侧。
管制规则。区内的土地主要用于林业生产服务设施使用,不得擅自转变用途。鼓励林业用地区内影响林业生产的其他土地,有计划调整到适宜的用地区,控制林业用地区内耕地改变用途,严禁各类非农业建设占用水土保持林、水源涵养林、防风固沙林及其他各种防护林用地。
第四节城镇村建设用地区
城镇村建设用地区,是为城镇(城市和建制镇,含各类开发区和园区,下同)和农村居民点(村庄和集镇,下同)建设需要划定的土地用途区。下列土地应当划入城镇村建设用地区:现有的城市、建制镇、集镇和中心村(社区)建设用地;规划预留的城市、建制镇、集镇和中心村建设用地;开发区(项目集中区)现状及规划预留的建设用地。
区域布局。全县城镇村建设用地区土地总面积3352.3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39%。包括县城驻地(沂水镇)、许家湖镇和高桥镇、黄山铺镇、马站镇、沙沟镇、姚店子镇、诸葛镇、崔家峪镇、四十里堡镇、夏蔚镇、杨庄镇、许家湖镇13个建制镇和龙家圈乡驻地现状及规划建设用地和全县村庄建设用地。
管制规划。区内土地主要用于城镇、农村居民点建设,须符合经批准的城市、建制镇、村庄和集镇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和村镇体系规划应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衔接,不应突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地规模,内部土地功能布局严格执行城市总体规划和村镇体系规划。区内城镇村建设应优先利用现有低效建设用地、闲置地和废弃地。按照农民建房向中心村(社区)和乡镇驻地村集中的原则,鼓励单位和个人按照规划组织建设新农村;未规划为农民新村的现有农村居民点不得扩大规模。新农村建设要充分利用现有建设用地和空闲地,原则上不得占用耕地,严格用地审批标准。积极推进废弃宅基地的整理工作。区内农用地在批准改变用途之前,应当按现用途使用,不得荒芜。
第五节独立工矿区
独立工矿用地区,是指为独立于城镇村之外的建设发展需要划定的土地用途区。下列土地应当划入独立工矿用地区:独立于城镇村建设用地区之外、规划期间不改变用途的采矿、能源、化工、环保等建设用地(已划入其他土地用途区的除外);独立于城镇村建设用地区之外,规划期间已列入规划的采矿、能源、化工、环保等建设用地(已划入其他土地用途区的除外;已列入城镇范围内的开发区(项目集中区)不得划入独立工矿用地区。应整理、复垦为非建设用地的,不得划入独立工矿用地区;区内建设用地应满足建筑、交通、防护、环保等建设条件,与居民点保持安全距离。划入独立工矿用地区的面积要与采矿用地和其他独立建设用地规模协调一致。
区域布局。全县独立建设用地面积1342.1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0.56%。区内土地主要用于采矿业以及不宜在居民点内配置的工业用地。
管制规则。区内土地使用应符合经批准的工矿建设规划;因生产建设挖损、塌陷、压占的土地应及时复垦;建设应优先利用现有低效建设用地、闲置地和废弃地;农用地在批准改变用途之前,应当按原用途使用,不得荒芜。
第六节风景旅游用地区
风景旅游用地区,是指具有一定游览条件和旅游设施,为人们进行风景观赏、休憩、娱乐、文化等活动需要划定的土地用途区。下列土地应划入风景旅游用地区:风景游赏用地、游览设施用地;为游人服务而又独立设置的管理机构、科技教育、对外及内部交通、通讯用地、水、电、热、气、环境、防灾设施用地等。
区域布局。全县风景旅游用地区风景旅游用地区面积85.99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0.04%。风景旅游用地区主要包括沂山省级森林公园、沂河市级森林公园、沂水地下大峡谷、雪山彩虹谷景区、沂水地下荧光湖旅游区、灵泉山国家森林公园等。
管制规则。区内土地主要用于旅游及相关配套设施建设,允许进行适度的为旅游业服务的建设,区内原有农地可保持现状;土地利用要严格执行保护区总体规划和宗教及文物保护的有关法律、法规,不得侵占和破坏;除与保护直接相关的建筑外,禁止其他各类建设,如需在该区用地,要经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及风景名胜区管理部门按规划进行审查,严格控制占用该区的土地。
第七节生态环境安全控制区
生态环境安全控制区,是指基于维护生态环境安全需要进行土地利用特殊控制的区域。下列土地应划入生态环境安全控制区:主要河湖及其泄洪滞洪区;滨海防患区;重要水源保护区;地质灾害危险区;其他为维护生态环境安全需要进行特殊控制的区域。
区域布局。主要包括沂河自然保护区、沭河源省级生态功能保护区、跋山水库省级生态功能保护区。生态环境安全控制区面积6489.32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2.69%。
管制规则。区内土地以生态环境保护为主导用途;土地使用应符合经批准的相关规划;影响生态环境安全的土地,应在规划期间调整为适宜的用途;严禁进行与生态环境保护无关的开发建设活动;原有的各种生产、开发活动应逐步退出。
第五章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
第一节严格控制耕地数量减少
严格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划定的用途利用土地,严格实施土地用途管制制度,控制农用地转用,切实保护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从总量上控制耕地数量的减少,到规划期末耕地减少面积为1788.8公顷。
一、严格控制耕地数量减少
(一)从严控制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
加强对建设用地选址的引导和控制,严格控制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对选址有特殊要求的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要尽可能少占耕地,确需占用耕地的,应尽量占用等级较低的耕地。并按照数量质量相当的原则补充耕地。到2010年和2020年,新增建设占用耕地分别控制在553.4公顷和1133.5公顷以内。
(二)合理进行农业结构调整
保持耕地面积基本稳定,因地制宜发展园地,通过经济补偿和市场调节等手段积极引导农业结构调整向增加耕地的方向进行,防止耕地隐形流失,促进农业区域布局和农业产业结构进一步优化。到2010年和2020年,农业结构调整占用耕地分别控制在343.7公顷和1133.5公顷以内。
(三)认真执行占用耕地补偿制度
严格落实非农建设补充耕地的法人责任制。认真组织、落实本行政区域内的耕地占补平衡,各类非农建设占用耕地的,建设单位必须补充数量、质量相当的耕地,并将占补情况纳入政府考核目标。到2010年和2020年,整理开发复垦补充耕地规模不低于644.3公顷和1288.7公顷。
(四)积极复垦灾毁耕地
加强耕地抗灾能力建设,减少自然灾害损毁耕地数量。强化耕地灾毁情况监测,对灾毁耕地及时复垦。
二、确保耕地质量
(一)确保补充耕地质量
严格从数量和质量两方面考核耕地占补平衡落实情况,加强对补充耕地质量等级的评定和检查。鼓励建设占用耕地的表土层剥离再利用。
(二)加大耕地管护力度
按照数量、质量和生态全面管护的要求,依据耕地等级实施差别化管护,对水浇地等优质耕地实行特殊保护;加大中低产田改造力度,积极开展农田水利建设,推广节水抗旱技术,大力实施“沃土工程”、配方施肥等重大工程,提高耕地综合生产能力。
三、统筹安排其他农用地
规划期内因地制宜安排园地、林地。农业结构调整中不得降低规划确定的耕地保有量,结构调整必须在种植业内部进行,在不改变耕地用途和利用非耕地的前提下,合理调整农用地结构和布局,并向有利于增加耕地的方向进行,促进农业产业结构和农业区域布局的优化;规划期内适当安排设施农业用地,结合土地整治工程,对农村道路、农田水利用地进行合理调整布局。园地规模到2010年和2020年分别控制在19151.5公顷和19294.5公顷。林地规模到2010年和2020年分别控制在27401.8公顷和26487.1公顷。
第二节科学划定基本农田
一、基本农田调整原则
按照《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市县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09]51号)要求,基本农田调整应当按照“面积不减少,质量有提高,布局总体稳定”的方针,遵循以下原则:
(一)遵循法规,规范调整
依照有关法规、现行规划实施情况和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任务目标,对现状基本农田进行局部调整。
(二)确保数量,提升质量
调整后基本农田数量不低于市级级规划下达的基本农田保护面积指标;调整后的基本农田平均质量等别应高于调整前的平均质量等别,或调整部分的质量等别有所提高;调整后的基本农田数量、质量和布局安排协调一致。
(三)稳定布局,明确条件
国家和地方人民政府确定的粮、棉、油、菜生产基地内的耕地;集中连片、有良好的水利与水土保持设施的耕地;土地整理复垦开发新增优质耕地等,优先划为基本农田。
二、基本农田调整要求
(一)调入的基本农田
新划为基本农田的土地现状均为耕地。规划期内预期开发为耕地的自然保留地和水域、预期整理复垦为耕地的建设用地、预期调整为耕地的农用地,不得划为基本农田;高等别耕地、集中和连片耕地、已验收合格的土地整理复垦开发新增的优质耕地等,优先划为基本农田; 城镇村建设用地规划边界内作为“绿心”、“ 绿带”保留的耕地,划为基本农田。
(二)调出的基本农田
低等别、质量较差的基本农田调出;因损毁、采矿塌陷和污染严重难以恢复、不宜农作的基本农田调出;现状基本农田中的非耕地调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范围内的基本农田调出;零星破碎、不易管理的基本农田调出。
三、基本农田调整结果
本轮规划调入基本农田面积为2250.00公顷,调出基本农田面积为2250.1公顷,基本农田保护面积99552.8公顷。调入高等别耕地、集中连片耕地、已验收合格的土地整理复垦开发新增的优质耕地共计5283.49公顷,调入地形坡度小于25度或田面坡度小于15度的耕地6113.5公顷。调出田面坡度大于25度、低等别、质量较差、不宜农作以及生态脆弱地区水土流失严重的基本农田1537.5公顷(占总调出面积13.62%);因损毁、采矿塌陷和污染严重难以恢复、不宜农作的基本农田27.2公顷(占总调出面积0.24%);已变为园地的劣等基本农田735.6公顷(占总调出面积6.51%);已变为林地的劣等基本农田2020.8公顷(占总调出面积17.90%);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的基本农田应当调出4882.2公顷(占总调出面积43.24%);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农村产业结构调整规划的养殖区范围内的基本农田应当调出1951.0公顷(占总调出面积17.28%);因建设占用的基本农田应当调出23.6公顷(占总调出面积0.21%);零星破碎、区位偏僻、不易管理的基本农田113.2公顷(占总调出面积1.00%)。调整后的基本农田集中连片程度有所提高,平均质量等别高于调整前的平均质量等别。
在市级规划下达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基础上全县多划入520.4公顷的基本农田,用于规划期内补划不易确定具体范围的建设项目占用基本农田,包括难以确定用地范围的交通、水利等线型工程用地,不宜在城镇村建设用地范围内建设、又难以定位的独立建设项目(如社会公益项目建设、新农村建设、城镇村重要基础设施建设、公路改建等)。上述项目在建设用地总规模范围内视为符合规划,其占用基本农田数量从多划的基本农田中扣减。具体位置不易确定的建设项目见附表14。
四、强化基本农田建设与保护
(一)确保优质耕地划入基本农田
参照农用地分等成果,将等别较高的耕地划为基本农田,并将基本农田作为约束性指标。根据“面积不减少,质量有提高,布局总体稳定”的原则,对上一轮基本农田布局进行合理调整。保证基本农田质量高于上一轮划定的基本农田质量。
(二)合理布局基本农田
城镇村建设用地区、独立建设用地区等土地用途区的土地不再划入基本农田保护区。在耕地后备资源相对较多的地区,适当补划基本农田。
(三)切实保证基本农田数量
基本农田保护以稳定地区粮食生产能力为总体目标,以不低于上级规划下达指标为基本原则。
(四)加强基本农田质量建设
建立基本农田建设集中投入制度,加大公共财政对基本农田保护区建设的扶持力度;聚合相关部门资金和引导社会资金共同参与基本农田建设。农村土地整治增加的耕地要划为基本农田实行永久保护。国土部门、农业部门要共同做好补划基本农田质量评定工作。积极推进基本农田保护示范区建设和标准化基本农田建设;大力开展基本农田整理,改善生产条件。
(五)推进基本农田示范区建设
建立基本农田保护示范区,实现示范区建设“四项工作到位”。基本农田建设到位,示范区的基本农田,经过土地整理后,面积必须达到10万亩以上,建设标准应达到省内同等条件最高水平;基础工作管理到位,档案资料要完整齐全,数据资料及时更新,保护标志统一规范;保护责任落实到位,县、镇、村、农户基本农田保护的责任体系健全,保护责任明确,基本农田保护的社会监督和鼓励机制基本建立;监督管理执行到位,基本农田基础数据库和信息管理系统建立,信息采集、处理、上报、反馈及时有效,能够实现“以图管地”,健全和完善多渠道、全方位、一体化的基本农田保护社会监督网络。
(六)严格落实基本农田保护制度
严格执行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基本农田落实到地块,责任到人,设立保护标志。积极探索基本农田保护的经济激励机制,调动保护的积极性。
第六章建设用地调控
第一节建设用地调控目标和基本要求
一、调控目标
按照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的要求,统筹安排各类城乡建设用地,管住总量、严控增量、盘活存量,引导城乡建设用地结构和布局优化配置,切实推进建设用地的节约与集约利用,不断提高土地集约利用水平和城乡发展整体能力。到规划期末,城乡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22842.3公顷以内,城镇工矿用地总规模控制在6287.2公顷,交通、水利及其他用地规模控制在6275.3公顷,人均城镇工矿用地控制在125平方米以内。
二、基本要求
(一)高效配置新增建设用地
按照区别对待、有保有压和“新增指标保重点,一般项目靠挖潜”的原则,合理安排各类建设用地增量指标,发展优先支持重点城镇发展用地及产业集聚区用地,大力推进产业集聚区发展,重点保障符合产业发展政策和经济发展需求的重点项目用地,尤其是过境高速公路等重大基础设施用地以及廉租房等民生用地。
(二)严格控制建设用地规模
按照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积极稳妥推进城市化和扎实稳步推进新农村建设的要求,统筹安排城乡各项建设用地,控制建设用地的总量。沂水县2005年建设用地总规模已经到达28714.2公顷,临沂市下达的2020年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指标为29117.6公顷。
(三)加强存量用地的盘活和利用
深入开展全县存量用地的调查,全面掌握全县存量建设用地的权属和面积、现状利用状况、现状利用效益、土地利用前景等信息,建立存量用地信息系统。采取政策引导、政府投入资金、吸引社会资金和调动企业积极性等措施,开展农村宅基地整治等活动。积极盘活存量建设用地,加强城镇闲散用地整合,鼓励低效用地增容改造和深度开发;积极推行节地型镇、村更新改造,研究和推广各类建设节地技术和模式,促进各项建设节约集约用地,提高现有建设用地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能力。
(四)积极拓展建设用地空间
在保障城市公共安全设施建设和消防要求的同时,鼓励项目建设单位对地下空间进行综合开发和利用。
第二节中心城区土地利用
一、中心城区现状范围与规模
中心城区范围内土地面积为4218.37公顷。具体范围:北到沂水镇的西古城---长安庄---长家沟一线;东到沂水镇的罗家庄---许家湖镇的芦家庄子---四十里堡镇的于家河一线;南至许家湖镇的苏家官庄---柳家庄一线;西至沂河东岸沿河大道。
二、中心城区用地布局
规划期内中心城区建设用地按照“三个中心”、“四个片区”布局结构发展。
“三个中心”是指位于城市北部的行政文化娱乐中心、旧城区内的商业文化娱乐中心以及规划中裕丰路与长安南路交叉口附近的商业娱乐中心。
“四个片区”即旧城区、北部行政区、南部工业园区、东南部工业园区。
三、中心城区空间管制
(一)允许建设区与建设用地规模边界
2005年沂水县中心城区内的城市人口总数约为20.7万人,主要是以沂水镇为主(包括许家湖的一部分)在城区内从事非农产业的人口及流动人口。城市建设用地面积为2239.2公顷。城镇化率36.9%,人均城镇用地面积108平方米。
规划到2020年中心城区人口达到35.7万人,人均建设用地达到111平方米,允许建设区3942.87公顷。扣除农村居民点等现状建设用地及其他不可利用的土地面积143.3公顷,需要新增建设用地指标454.56公顷,其中沂水镇、许家湖镇分别增加304.39公顷、150.17公顷。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指标246.14公顷,其中沂水镇、许家湖镇分别占用168.71公顷、77.43公顷。
允许建设区范围界线:北到沂水镇前石良村—大滑石沟村—长安村一线;东到沂水镇闫家庄村—马山官庄—许家湖镇兵房岭村一线;南至许家湖镇后岜山—于家官庄—兵房岭村一线;西至沂河东岸沿河大道一线,面积3401.3公顷。
(二)有条件建设区与建设用地扩展边界
以城镇扩展范围总量为控制,划定城镇扩展边界,满足规划期间不可预见的发展需求,按照保护资源和环境、有利于节约集约用地的要求,避让优质耕地和重要生态环境用地划定有条件建设区。在不突破规划建设用地规模控制指标的前提下,区内土地可以用于规划建设用地区的布局调整。规划中心城区有条件建设区面积为89.61公顷,使用农村建设用地的整治挖潜(挂钩)指标进行建设。
有条件建设区范围:北到沂水镇石良店子村—鼓山前村—闫家庄村一线;东到沂水镇唐家庄子—石山官庄—许家湖东王家屯一线;南至许家湖镇前岜山—十里堡—东王家屯一线。在不突破规划建设用地规模控制指标的前提下,区内土地可以用于规划建设用地区的布局调整。
(三)限制建设区
主要指水源涵养区、优质耕地资源的灌溉水源区、城市建成区的上风区等,用地面积185.79公顷。
第三节城镇工矿用地
一、城镇工矿用地布局
城镇工矿用地指标重点保障中心城区、沂水县产业集聚区和沂水县经济技术开发区项目用地以及规划期内沂水工业园等重大项目用地。
工业发展布局按照“三线一区”进行合理布局,打造区块经济优势。
(一)兖石路沿线工业发展区,包括高庄镇、夏蔚镇、崔家峪镇、黄山铺镇、龙家圈乡和四十里堡镇,以食品加工、机械制造、物流产业为主,大力发展农副产品加工业。
(二)东红路沿线工业发展区,包括许家湖镇、沂水镇、道托乡、高桥镇和马站镇,重点发展“三城”产业、农副产品加工业。
(三)青莱高速公路沿线工业发展区,包括富官庄乡、杨庄镇、马站镇、沙沟镇和诸葛镇,以发展矿产业和农副产品加工业为主。
(四)“一区”为沂水经济开发,以电子、纺织服装、生物化工、板材家具、机械、食品等几大产业体系为主,重点发展食品、建材、服装、机械、化工、电子等产业。
二、其他建制镇用地调控
2005年非中心城区其他建制镇面积543.2公顷。乡镇用地现状布局分散,土地利用率较低。到 2020年期间,主要通过存量土地改造及整合开发工程,挖潜内涵,集约节约用地,提高土地利用率,形成集聚发展的格局,总规模控制在588.1公顷,随着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和农村建设用地整治挖潜(挂钩)规划工作的开展,规模适当突破。
新增城镇建设用地必须受规划指标和年度计划指标约束,统筹增量保障与存量挖潜,确保土地节约集约利用。严格控制建设用地规模与边界,用地调整只能在有条件建设区范围内调整。结合旧城改造工程,优化城区内部用地结构和布局。
第四节整合规范农村建设用地
一、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
规划期内,除镇村企业、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农村村民住宅等三类用地可以使用农民集体土地外,其他项目建设不批准使用农村集体土地。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按照“一户一宅”的规定,依法合理安排农村宅基地,禁止超标准占地建房,逐步解决已存在的超标准用地问题。农村新建住宅优先使用村内空闲地、闲置宅基地和其他土地。规划期末全县农村居民点人均用地面积从2005年的182平方米降低到150平方米。引导和规范农村闲置宅基地合理流转,提高农村宅基地的利用效率。
结合新农村建设全面推进农村建设用地整治挖潜(挂钩)规划的实施,根据农村建设用地整治挖潜(挂钩)规划方案,在规划期内,在有资金支持、有配套政策和农村组织配合的地区逐步实现近期潜力目标1529.9公顷,部分实现中期潜力目标1825.6公顷。确保规划期内实现农村建设用地减少2546.7公顷的规划目标。
二、积极推进新农村建设
以规划为引导,以集约用地、美化环境、完善功能为重点,实施村庄综合整治工程,促进村庄布局合理、形象美观、设施完善。规划期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基本实现“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目标。规划期间,新农村建设用地主要通过现有居民点整理解决。
三、大力开展农村居民点整治
改造空心村,降低人均建设用地水平,提高土地集约利用程度;依据农村建设用地挖潜规划,对规模小、分布零散、面貌较差的自然村向中心村(社区)和城镇集中,提高农村宅基地使用效率。
第五节保障基础设施用地
按照合理布局、节约土地、经济可行、控制时序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的原则,统筹协调各类交通、水利、能源等基础设施和基础产业用地,着力提升现有设施能力,加强配套衔接和促进资源共享,避免盲目投资、过度超前和低水平重复建设浪费土地资源的问题,提高基础设施整体效率和集约利用水平。
一、统筹安排交通用地
加大公路和铁路建设力度,建成立体化、网络型的城乡综合现代化交通运输体系。到2020年,新增交通用地268.7公顷。主要包括晋煤外运铁路56.3公顷,胶新铁路复线工程66.3公顷,青沂铁路铁路线占地124.0公顷。曹高路公路扩建用地8.8公顷,赵高峪一院东头扩建用地7.7公顷,张耿一龙家圈公路扩建用地5.6公顷,沂河西岸滨河大道项目23.0公顷。
二、合理安排水利设施用地
优先保障具有战略意义的重点水利建设用地,推动农村水利设施建设,促进农业生产条件、农村生活条件和生态环境的改善。到2020年,新增水利设施重点项目用地38.0公顷。
三、保障能源产业用地
统筹安排能源建设,大力完善电力设施,积极推广可在生能源,优化能源用地布局。到2020年,新增能源用地31.5公顷。其中:华能电厂用地17.2公顷,大唐山东新能源开发项目2.0公顷,220KV沂水IV输变电工程1.3公顷,l10kV诸葛输变电工程0.5公顷,110kV沙沟输变电工程0.5公顷,110kV龙家圈输变电工程0.5公顷,220kv泉庄输变电工程0.7公顷,220kv沂水四站输变电工程0.7公顷,110KV庐山变电站0.7公顷,l10KV善疃变电站0.4公顷,110KV长安变电站0.4公顷,110KV诸葛输变电工程0.7公顷,夏蔚输变电工程0.4公顷,35kV道托输变电工程0.4公顷,35kV官庄变电站增容改造工程0.4公顷,ll0kV诸葛输变电工程0.4公顷,35kV泉庄变电站增容改造工程0.4公顷,110kV沙沟输变电工程0.4公顷,110kV龙家圈输变电工程0.4公顷,35kV黄山变电站增容改造工程0.4公顷,110kv触动输变电工程0.4公顷,35kv于沟输变电工程0.4公顷,沂水站输变电工程0.4公顷,沂水县唐王山风力发电工程0.7公顷,崔家峪变电站二期0.4公顷,城南变电站二期0.4公顷。
四、保障其他重点项目用地
保障必要的不宜在城区、城镇内建设的特殊用地,以及垃圾、污水处理等环保用地和旅游用地。规划期内安排沂水县生活垃圾处理厂、污水处理厂、水厂建设、饮水工程和旅游开发等项目新增用地8.7公顷。
五、适当安排矿业用地
主要是铁矿、铜矿、石英岩、玄武岩和新材料开发,安排新增矿山企业用地17.8公顷。以龙头企业带动矿藏的规模开发,壮大采矿业规模,促进项目用地的集约利用,及时复垦整理采矿塌陷地,保护生态环境。
具体重点项目用地明细见附表13。
第六节加强建设用地空间管制
为加强对城乡建设用地的空间管制,按照用途相似、位置相邻、方便管理的原则,划定建设用地规模边界、扩展边界和禁止建设用地边界,划定四种管制区,即允许建设区、有条件建设区、限制建设区和禁止建设区。
一、允许建设区
允许建设区是建设用地规模边界所包含的范围,是现状和规划期内新增城镇、村庄、工矿建设用地规划选址的区域。全县到2020年允许建设区的总面积为26089.01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1%。
管制规则:
1、区内土地主导用途为城、镇、村或工矿建设发展空间,具体土地利用安排应与依法批准的相关规划相衔接;
2、区内新增城乡建设用地受规划指标和年度计划指标约束,应统筹增量保障与存量挖潜,确保土地节约集约利用;
3、规划实施过程中,在允许建设区面积不改变的前提下,其空间布局形态可调整,但不得突破建设用地扩展边界;
4、允许建设区边界(规模边界)的调整,须报规划审批机关同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审查批准。
二、有条件建设区
指城乡建设用地规模边界之外、扩展边界以内的范围,主要为中心城区扩展缓冲区。在不突破规划建设用地规模控制指标前提下,区内土地可以用于规划建设用地区的布局调整或可以使用农村建设用地整治挖潜(挂钩)指标进行建设。有条件建设区面积411.68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0.17%。有条件建设区分在沂水镇、许家湖两个乡镇,面积分别为192.67公顷、133.28公顷,其他各乡镇有条件建设区面积见附表8。
管制规则:
1、区内土地符合规定的,可依程序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同时相应核减允许建设区用地规模;
2、使用农村建设用地整治挖潜(挂钩)指标进行建设的,必须坚持先拆旧复垦,后使用;
3、规划期内建设用地扩展边界原则上不得调整。如需调整按规划修改处理,严格论证,报规划审批机关批准。
管制规则:
1、区内土地的主导用途为生态与环境保护空间,严格禁止与主导功能不相符的各项建设;
2、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规划期内禁止建设用地边界不得调整。
四、限制建设区
辖区范围内除允许建设区、有条件建设区、禁止建设区外的其他区域。规划面积208404.53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86%。
管制规则:
1、区内土地主导用途为农业生产空间,是发展农业生产,开展土地整治和基本农田建设的主要区域;
2、禁止城、镇、村建设,控制线型基础设施和独立建设项目用地。
第七章乡镇土地利用调控
第一节各乡镇土地利用规划
分析各乡镇经济发展态势,确定各乡镇在县域范围内的地位和功能;根据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要求,结合各乡镇的实际情况,确定各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任务;合理调整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制定各类用地指标,确定分阶段的土地整理、复垦、开发、保护任务;对村庄用地规模和布局及其整治方案做出原则性规定;安排能源、交通、水利等重点建设项目。
第二节各乡镇土地利用指标调控
按照全县土地利用结构与总体布局调整的要求,依据土地利用分区调控方向和差别化的区域土地利用政策,综合考虑各乡镇的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发展趋势,土地资源条件、利用现状和潜力等因素,确定各乡镇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人均城镇工矿用地、建设占用耕地规模与整理复垦开发补充耕地规模等土地利用约束性指标,以及园地面积、林地面积、牧草地面积等预期性指标。优先保障重点安排基础设施、教育用地、交通运输、水利设施、能源建设等重点项目用地。
考虑各城镇现状规模和发展潜力确定各城镇有条件建设区面积。沂水镇192.67公顷,许家湖镇133.68公顷。具体各乡镇其他主要控制指标见附表5-11。
第三节各乡镇土地利用方向
根据县域各乡镇自然、社会经济条件、土地资源现状和利用潜力,确定各乡镇土地利用方向。
构筑“中心城区——重点乡镇——一般乡镇”三个层次的城镇体系,促进城乡一体化整合。
一级:中心城区(沂水镇、许家湖);
二级:重点乡镇,包括龙家圈乡、马站镇、诸葛镇、高桥镇、黄山铺镇、四十里堡镇六个乡镇;
三级:一般乡镇,包括道托乡、圈里乡、杨庄镇、富官庄乡、沙沟镇、崔家峪镇、夏蔚镇、泉庄乡、姚店子乡、高庄镇、院东头乡等十一个乡镇。
中心城区沂水镇和许家湖镇位于县城驻地,是全县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强化中心城镇的地位,强化聚集与辐射功能。规划期内,重点保障以新城区为主的行政、商务、居住用地,加强基础设施建设,综合产业带建设和以食品加工、轻纺、机械产业为主的城东项目集中区等城市综合发展用地需求。提高建设用地的节约集约利用程度。提升城镇发展实力,建设成为沂蒙山区北部中心城市。
二级重点乡镇要针对地理区位和交通优势,完善中心乡镇功能区划分,保障其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用地,提高为周边地区提供较为完备的生产生活服务保障功能。控制建设用地规模,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行业用地定额标准,安排建设用地。防止三废污染,保护生态环境。龙家圈乡和黄山镇、四十里堡镇依托县城外延发展,立足于本地区位优势,加快基础设施配套建设,明确经济发展定位,发展各自优势产业,四十里堡镇依托胶新铁路火车站和青红高速公路交通优势,大力发展物流产业。
一般乡镇分别为各自行政区域内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也是推进当地农业产业化发展的基地,在稳定农业用地面积,搞好基本农田保护与建设的基础上,发展高产优质高效农业和商品农业,建设粮棉瓜菜良种基地。适当发展城镇建设,提高城镇用地效率。
第八章 土地综合整治
第一节土地整理复垦开发
根据因地制宜、注重生态安排的原则,积极实施土地整理复垦开发工作,确保耕地占补平衡和耕地保有量目标的实现。2006~2020年,通过土地整理复垦开发重大工程实施可补充耕地1288.7公顷,其中2006~2010年,通过土地整理复垦开发重大工程实施补充耕地不少于644.3公顷。
一、农用地整理
表8-1 农用地整理项目列表
单位:公顷
序号 |
项目编号 |
乡镇名 |
村庄名称 |
项目规模面积 |
补充耕地面积 |
1 |
H007 |
崔家峪镇 |
西荆山头村 |
2339.4 |
20.7 |
2 |
H019 |
道托乡 |
下村 |
1285.3 |
11.4 |
3 |
H017 |
富官庄乡 |
松园村 |
3870.2 |
34.3 |
4 |
H002 |
高桥 |
袁家荣仁 |
2629.7 |
23.3 |
5 |
H012 |
高庄 |
拐棒峪村 |
3791.6 |
33.6 |
6 |
H004 |
黄山铺 |
大李家坪村 |
621.8 |
5.5 |
7 |
H015 |
龙家圈乡 |
里万村 |
1403.9 |
12.4 |
8 |
H001 |
马战 |
祉村 |
495.4 |
4.4 |
9 |
H014 |
圈里 |
吉林村 |
2531.2 |
22.4 |
10 |
H016 |
泉庄 |
石佛沟村 |
2079.5 |
18.4 |
11 |
H011 |
沙沟镇 |
张马庄 |
4022.0 |
35.6 |
12 |
H008 |
四十里堡 |
老官庄 |
826.9 |
7.3 |
13 |
H010 |
夏蔚 |
甄家疃村 |
4358.2 |
38.6 |
14 |
H003 |
许家湖 |
陈家庄子 |
1392.3 |
12.3 |
15 |
H009 |
杨庄 |
上儒林村 |
2928.9 |
25.9 |
16 |
H005 |
姚店子镇 |
八宝庄村 |
1724.1 |
15.3 |
17 |
H013 |
沂水镇 |
罗家庄村 |
1387.6 |
12.3 |
18 |
H018 |
院东头乡 |
西墙峪村 |
3712.8 |
32.9 |
19 |
H006 |
诸葛镇 |
东河西村 |
2771.2 |
24.5 |
合计 |
44172.0 |
391.1 |
结合本地区属低山丘陵区,中低产田比重超过80%的特点,推进基本农田建设,大力实施“田、水、路、林、村”综合治理,采用土地平整、坡耕地改梯田、中低产田改造,有针对性地消除中低产田的障碍性因素,完善农田基础设施配套设施,全面提高耕地质量和土地集约利用水平,改善农业生态环境,进一步提高土地利用率和生产能力。
全县共规划农用地整理项目19个,其中2006—2010年11个:崔家峪镇西荆山头村土地综合整治项目、道托乡下村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富官庄乡松园村土地综合整治项目、高桥袁家荣仁土地综合整治项目、高庄拐棒峪村土地综合整治项目、黄山铺大李家坪村土地综合整治项目、龙家圈乡里万村土地综合整治项目、马战祉村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圈里吉林村土地综合整治项目、泉庄石佛沟村土地综合整治项目、沙沟镇张马庄土地综合整治项目。项目总规模25070.0公顷,增加耕地222.0公顷。
2011—2020年8个:四十里堡老官庄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夏蔚甄家疃村土地综合整治项目、许家湖陈家庄子土地综合整治项目、杨庄上儒林村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姚店子镇八宝庄村土地综合整治项目、沂水镇罗家庄村土地综合整治项目、院东头乡西墙峪村土地综合整治项目、诸葛镇东河西村土地综合整治项目。项目总规模19102.0公顷,增加耕地169.1公顷。
规划基本农田保护区整理面积44172.0公顷,增加耕地面积391.1公顷,总投资2107.75万元。
二、土地复垦治理
土地复垦项目42个,其中崔家峪镇1个,道托乡3个,富官庄乡2个,高桥2个,高庄1个,黄山铺2个,龙家圈乡1个,马战1个,圈里3个,泉庄2个,沙沟镇4个,四十里堡5个,夏蔚2个,许家湖1个,杨庄2个,姚店子镇3个,沂水镇2个,院东头乡1个。
2006—2010年安排土地复垦治理项目20个,土地复垦总规模33932.2公顷,可增加耕地300.6公顷。具体项目列表见表8-2。
表8-2 2006—2010年土地复垦治理项目列表
单位:公顷
序号 |
项目编号 |
乡镇名 |
村庄名称 |
项目规模面积 |
补充耕地面积 |
1 |
F014 |
崔家峪镇 |
北梨园村 |
483.9 |
4.3 |
2 |
F040 |
道托乡 |
东曹河村 |
963.6 |
8.6 |
3 |
F041 |
道托乡 |
横岭村 |
756.5 |
6.7 |
4 |
F042 |
道托乡 |
吴家官庄 |
992.5 |
8.8 |
5 |
F037 |
富官庄乡 |
王家箕山村 |
1314.3 |
11.6 |
6 |
F038 |
富官庄乡 |
宋家庄 |
2682.6 |
23.7 |
7 |
F002 |
高桥 |
马家河 |
1332.5 |
11.8 |
8 |
F003 |
高桥 |
武家沟 |
153.0 |
1.4 |
9 |
F028 |
高庄 |
下里庄村 |
4356.3 |
38.6 |
10 |
F005 |
黄山铺 |
北上坪村 |
107.3 |
0.9 |
11 |
F006 |
黄山铺 |
圣水坊村 |
452.5 |
4.0 |
12 |
F034 |
龙家圈乡 |
营盘村 |
1752.7 |
15.5 |
13 |
F001 |
马战 |
八大庄 |
4341.1 |
38.4 |
14 |
F031 |
圈里 |
杜家岔河 |
1694.3 |
15.0 |
15 |
F032 |
圈里 |
中良门村 |
1390.1 |
12.3 |
16 |
F033 |
圈里 |
增山后村 |
3281.3 |
29.2 |
17 |
F035 |
泉庄 |
坡峪村 |
235.8 |
2.1 |
18 |
F036 |
泉庄 |
梅家坡村 |
1571.6 |
13.9 |
19 |
F024 |
沙沟镇 |
辉泉村 |
3406.5 |
30.2 |
20 |
F025 |
沙沟镇 |
对崮峪 |
2663.8 |
23.6 |
合计 |
33932.2 |
300.6 |
2011—2020年安排土地复垦治理项目22个,土地复垦总规模24130.7 公顷,可增加耕地213.5公顷。具体项目列表见表8-3。
表8-3 2011—2020年土地复垦治理项目列表
单位:公顷
序号 |
项目编号 |
乡镇名 |
村庄名称 |
项目规模面积 |
补充耕地面积 |
1 |
F026 |
沙沟镇 |
于家庄村 |
2651.7 |
23.5 |
2 |
F027 |
沙沟镇 |
金钟峪 |
2599.2 |
23.0 |
3 |
F015 |
四十里堡 |
刘家沟村 |
1630.3 |
14.4 |
4 |
F016 |
四十里堡 |
堡前村 |
659.2 |
5.8 |
5 |
F017 |
四十里堡 |
南张家官庄 |
1789.1 |
15.8 |
6 |
F018 |
四十里堡 |
连家湖村 |
685.4 |
6.1 |
7 |
F019 |
四十里堡 |
薛家马庄 |
927.2 |
8.2 |
8 |
F022 |
夏蔚 |
范峪村 |
1102.4 |
9.8 |
续表8-3:
序号 |
项目编号 |
乡镇名 |
村庄名称 |
项目规模面积 |
补充耕地面积 |
9 |
F023 |
夏蔚 |
泉峪村 |
885.6 |
7.8 |
10 |
F004 |
许家湖 |
新建村 |
1946.0 |
17.2 |
11 |
F020 |
杨庄 |
张家楼子村 |
3392.9 |
30.0 |
12 |
F021 |
杨庄 |
张家黄崖头村 |
1919.7 |
17.0 |
13 |
F007 |
姚店子镇 |
赵庄 |
163.7 |
1.4 |
14 |
F008 |
姚店子镇 |
前朱家楼子村 |
608.0 |
5.4 |
15 |
F009 |
姚店子镇 |
土城庄 |
666.2 |
5.9 |
16 |
F029 |
沂水镇 |
金牛官庄村 |
1657.9 |
14.7 |
17 |
F030 |
沂水镇 |
大沟峪村 |
1036.8 |
9.2 |
18 |
F039 |
院东头乡 |
独路子村 |
2759.5 |
24.4 |
19 |
F010 |
诸葛镇 |
马崮峪村 |
3919.4 |
34.7 |
20 |
F011 |
诸葛镇 |
秀峪村 |
4385.9 |
38.8 |
21 |
F012 |
诸葛镇 |
山丛村 |
515.8 |
4.6 |
22 |
F013 |
诸葛镇 |
连旺村 |
273.3 |
2.4 |
合计 |
24130.7 |
213.5 |
规划期内规划土地复垦总规模70107.4公顷,可增加耕地620.7公顷,投资规模4421.6万元。
三、土地开发项目
土地开发项目19个,其中2006—2010年10个:崔家峪镇西虎崖村土地开发项目、道托乡大黄旺村土地开发项目、富官庄乡刘家后沟村土地开发项目、高桥秦家洼土地开发项目、高庄东杏峪村土地开发项目、黄山铺小高庄土地开发项目、龙家圈乡柴山村土地开发项目、马战大水场村土地开发项目、圈里瑞龙口村土地开发项目、泉庄张庄村土地开发项目。项目总规模14323.1公顷,增加耕地126.7公顷。
其中2011—2020年9个:沙沟镇上流庄土地开发项目、四十里堡西崖村土地开发项目、夏蔚回峰涧村土地开发项目、许家湖胡家马庄土地开发项目、杨庄李家坡村土地开发项目、姚店子镇西水旺庄土地开发项目、沂水镇刘官庄村土地开发项目、院东头乡田家峪村土地开发项目、诸葛镇下古村土地开发项目。项目总规模16957.8公顷,增加耕地150.2公顷。
规划期内土地开发总规模31280.9公顷,补充耕地276.9公顷,投资规模1972.5万元。
表8-4 土地开发项目列表
单位:公顷
序号 |
项目编号 |
乡镇名 |
村庄名称 |
项目规模面积 |
补充耕地面积 |
1 |
K007 |
崔家峪镇 |
西虎崖村 |
783.0 |
6.9 |
2 |
K019 |
道托乡 |
大黄旺村 |
895.2 |
7.9 |
3 |
K017 |
富官庄乡 |
刘家后沟村 |
3281.5 |
29.1 |
4 |
K002 |
高桥 |
秦家洼 |
420.1 |
3.7 |
5 |
K012 |
高庄 |
东杏峪村 |
3382.2 |
29.9 |
6 |
K004 |
黄山铺 |
小高庄 |
202.9 |
1.8 |
7 |
K015 |
龙家圈乡 |
柴山村 |
1321.1 |
11.7 |
8 |
K001 |
马战 |
大水场村 |
1078.1 |
9.5 |
9 |
K014 |
圈里 |
瑞龙口村 |
1578.7 |
14.0 |
10 |
K016 |
泉庄 |
张庄村 |
1380.3 |
12.2 |
11 |
K011 |
沙沟镇 |
上流庄 |
2655.6 |
23.5 |
12 |
K008 |
四十里堡 |
西崖村 |
1043.9 |
9.2 |
13 |
K010 |
夏蔚 |
回峰涧村 |
2174.8 |
19.3 |
14 |
K003 |
许家湖 |
胡家马庄 |
1425.9 |
12.6 |
15 |
K009 |
杨庄 |
李家坡村 |
2073.5 |
18.4 |
16 |
K005 |
姚店子镇 |
西水旺庄 |
111.7 |
1.0 |
17 |
K013 |
沂水镇 |
刘官庄村 |
378.8 |
3.4 |
18 |
K018 |
院东头乡 |
田家峪村 |
3856.4 |
34.1 |
19 |
K006 |
诸葛镇 |
下古村 |
3237.2 |
28.7 |
合计 |
31280.9 |
276.9 |
第二节农村建设用地整治挖潜(挂钩)
一、目标
统筹城乡发展,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改善城乡居民生产生活条件,实行农村建设用地整治挖潜(挂钩)。
依靠二、三产业经济推动建制镇和城区的发展,依靠土地置换推动中心村建设,以迁村并点为主要方式,以建社区为主要模式,推进城镇村向规模发展,住宅向多层发展,环境向生态发展,管理向社区化发展。全县计划2020年之前,把1042个行政村进行归并,规划137个中心村。全县各乡镇中心村分布和数量见附表15。
(一)近期目标
以潜力大、基础条件具备、实施条件好的农村工矿废弃地和农村居民点为对象,以农业用地区域内、有一定潜力、工程量较小、投资强度较低、群众积极性高的农村居民点整理为重点,以偏远自然村搬迁、空心村改造、迁村并点为主要方式,以建社区为主要模式。近期通过对8个镇、52个农村居民点,共276.7公顷的农村建设用地进行整理,实现农村建设用地整治挖潜(挂钩)指标150.0公顷。
(二)远期目标
以潜力较大、基础条件具备、实施条件较好的农村居民点和废弃工矿为对象,以农业用地区域内、有一定潜力、工程量较大、投资强度较高的农村居民点整理为重点,以迁村并点为主要方式,以建中心村(社区)为主要模式。进行876个项目区,4354.8公顷农村建设用地整理,具有农村建设用地整治挖潜(挂钩)潜力2550.2公顷。
目标年实施农村建设用地整治挖潜(挂钩)规模820.0公顷,补充有条件建设区指标。
二、具体安排
(一)拆旧区规划
规划期内拆旧项目区583个,拆旧面积为1917.8公顷,涉及14956户农村居民。
(二)安置区规划
规划期内全县农村居民点拆旧共需安置13760户左右,安置区面积1097.8公顷,实现农村建设用地整治潜力规模820.0公顷。
(三)建新区规划
到2010年,实施农村建设用地整治挖潜(挂钩)指标270.0公顷;到2020年,实施农村建设用地整治挖潜(挂钩)指标550.0公顷,节余指标优先用于农村基础设施和公益事业,同时要留足农村发展用地,富裕指标安排在城镇使用。主要用于补充中心城区、工业园区未来发展用地规划指标,部分镇驻地的城镇发展必需用地。
整理复垦的农用地要在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保建设用地总量不增加,耕地面积总量不减少的前提下,用于补充建设用地指标的不足;建设用地新占用的耕地质量,要与整理(复垦)后的耕地质量相当,土地集约利用水平应不低于国家和省的有关要求;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并与村规划相衔接;按相关规定,建立专门的管理台帐,独立建库,单独考核,封闭运行,经省有关部门批准后使用。
各乡镇土地开发整理复垦增加耕地规划见附表10。
第三节土地整治措施
一、统一规划、逐步实施
根据先易后难,量力而行,分期整理的原则,坚持统一规划、区域治理、集中连片,做到治理一片、见效一片。
二、加强土地整治管理
要强化项目管理,对土地整治项目的立项审核、规划设计和项目实施进行统一组织和管理,不断规范土地整治活动,做到按规划确定项目,按设计组织施工,按进度拨付资金,按规程检查验收。按项目进行管理,加强项目实施的法人负责制、工程招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和公告制。
三、加大土地整治资金投入,加强对农村建设用地整理
政府每年从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耕地开垦费、土地复垦费、土地收益中拿出一定数额资金用于土地整治。政府投资优先用于土地整治规划确定的重点区域、重大工程和重点项目;优先用于基本农田保护区的整理项目。积极建立多元投融资渠道,运用各种优惠政策,吸引单位和个人资金,鼓励通过合资、合作,广泛吸纳企业、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资金投入,逐步形成土地整治多元投融资渠道。建立完善的农村房屋拆迁补偿保障机制,严格依法定条件和程序拆迁,确保拆迁农民利益不受损失。
第九章土地生态建设
第一节保护生态用地
一、目标
按照建设环境友好型社会要求,统筹协调土地利用与生态环境建设,构筑生态文明的土地利用格局,逐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创建良好人居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立足于独具特色的区位优势,以经济结构、产业结构及其发展模式的优化调整为主线,促进产业内部和产业之间能源和物质的循环利用,形成经济结构优化、产业布局合理、技术与产品创新能力强、国内外市场占有率高的循环型、网络型的可持续生态经济体系,培育循环型社会。
二、严格保护基础性生态用地
高度重视天然林、牧草地和湿地等基础性生态用地保护。严格控制对基础性生态用地的开发利用,对荒草地、滩涂等未利用地的开发,必须在保护和改善生态功能的前提下统筹安排。保障合理的生态用地规模。规划期内,具有改善生态环境作用的耕地、园地、林地、水域和部分未利用地占全市土地面积的比例保持稳定。特别要加强城镇内公园、湖面、绿地等生态用地保护,严禁建设占用。
三、大力加强土地生态建设
加快建设以大面积、集中连片的森林、草地和基本农田等为主体的国土生态安全屏障,支持天然林保护建设、自然保护区建设和基本农田建设工程。推进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加强对采矿废弃地的复垦利用,在逐步消化历史旧账的同时,及时、全面复垦新增工矿废弃地。
四、创建环境友好型土地利用模式
根据生态环境建设的具体目标以及现有的土地利用方式的特点,构建环境友好型土地利用模式,具体包括生态安全型农业土地利用模式、节约集约型工业土地利用模式和城乡统筹型城镇土地利用模式。
(一)生态安全型农业土地利用模式
以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良性循环为基础,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农业土地利用效率;充分发挥生态服务功能,积极改善生态环境;科学合理地规划设计农业生产空间,发挥农业与农村休闲旅游功能;大力推广“旱地立体生态种养”模式,加强对农业资源的多重开发利用,加大科技含量和投入,合理地开发利用有限的自然资源,提高农业土地可持续生产能力。
(二)节约集约型工业土地利用模式
抓好县域内工业集聚区和工业园区内部土地利用专项规划和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坚持走内涵挖潜用地之路;坚持适度规模,实现集约化规模经营,提高资源综合利用率;依照可持续发展的要求大力发展绿色工业;积极发展循环工业经济;努力推进短缺资源的综合利用工作。
(三)城乡统筹型城镇村土地利用模式
统筹城乡空间布局,加强城乡规划的引导和调控,充分发挥城乡规划在推进节能省地型住宅和公共建筑建设中的重要作用,统筹城乡一体化发展,促进城镇村发展用地合理布局。加强村镇规划建设管理,制定各项配套措施和政策,鼓励、支持和引导农民相对集中建房,节约用地。减少农村现有居民点人均用地,提高村镇建设用地的利用率,改善农民的生产生活环境。
第二节土地生态功能分区与布局
依据地貌、气候、土壤、水文等自然条件,以及人类活动,工农业生产、国民经济发展等社会经济条件,将全县划分为四个生态功能区。
一、中南部平原经济生态功能区
该区位于县城周围,包括沂水镇、黄山铺镇、许家湖镇、姚店子镇及龙家圈乡五个乡镇,土地总面积54775.8公顷,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22.69%。该区域是全县城镇化水平最高的区域。交通便捷,电力充足,通信发达,经济基础好,辐射能力强,其主要功能为生态良好的行政,商务,居住,物流和金融等综合服务区。该区域土地利用方向确定为在切实保护耕地的前提下,发挥土地资源优势,大力发展蔬菜、桑蚕、畜禽三大系列生产。
二、东部丘陵平原高效农业生态功能区
该区位于沂水县东部,包括四十里堡镇、道托乡、杨庄镇、富官庄乡4个乡镇,土地总面积50241.8公顷,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20.81%。该区域的土地利用方向:大力加强小流域治理、兴修水利工程,扩大水浇地面积,有机肥与农家肥并用,改良土壤结构,大力抓好农业特产花生、黄烟等生产,建立区域性主导产业基地。
三、北部丘陵生态经济功能区
该区位于沂水县北部,包括沙沟、圈里、马站、高桥四个乡镇,土地总面积57095.1公顷,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23.65%。该区土地利用宜在保持耕地总量动态平衡的基础上,依托沭河冲积平原,大力发展粮食生产,利用丘陵荒山搞好林果业的发展,抓好小流域的综合治理工作,努力改善水浇条件,扩大灌溉面积,利用本地特产和便利的交通条件,发展加工工业,加强对未利用土地的开发工作。
四、西部山区生态功能区
该区位于沂水县西部,包括院东头、崔家峪、夏蔚、高庄、泉庄、诸葛六个乡镇,土地总面积78283.5公顷,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32.84%。该区域地处纯山区,水浇地面积较少,坡耕地面积比例较高,15度—25度坡的耕地占该区耕地总面积的21.0%;25度坡以上的耕地占该区耕地总面积的3.0%。该区域应加强小流域综合治理,将25度坡以上的耕地逐步退耕还林,有计划地合理开垦宜农用地后备资源,提高土地利用率,增加地面植被覆盖度,抑制水土流失。
第三节加强土地生态环境建设
遵循可持续发展、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的原则,充分考虑土地利用过程及其空间格局变化对生态环境的影响,最大程度地减少人类活动对自然的损害,发挥土地利用的最佳生态环境效益,为构建生态屏障、促进生态环境良性发展、提高我县生态安全水平奠定基础。
一、大力开展国土综合整治
对丘陵水土保持生态区生态环境脆弱区域实行封山育林工程,加大人工造林力度,合理搭配林种树种,兼顾生态与经济效益。要严禁开垦、放牧、樵伐、滥采;25度以下的进行坡改梯,搞好以保持水土为目的的地堰绿化。通过开展土地复垦、优先安排生态建设和移民搬迁用地,推进地质灾害防治,加强矿区生态环境保护、监督和治理。
二、积极防治土地污染
严禁农业生产中使用剧毒、低效、高残留的化学合成农药,限制使用中低毒化学合成农药,大力提倡生物农药。提倡使用完全腐熟和具有生物性的有机肥料。促进产业结构升级,限制、减少形成污染源的工业活动用地,预防开发建设对生态环境可能造成的不利影响。在土地利用总体布局中,将污染源与生活、农业生产用地进行适当隔离。农业生产活动减少面源污染,积极调整农用地布局,避免重度污染的土地继续用于粮食食品生产。采取积极措施治理已污染土地,逐步提高土地自净能力。
三、恢复工矿废弃地生态功能
推进工矿生态环境恢复治理,加强对采矿废弃地的复垦利用,在逐步消化历史旧账的同时,及时、全面复垦新增工矿废弃地。加强和改进复垦的生物技术和系统工程,提高土地生态系统自我修复能力。加强对待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和重金属污染超标耕地综合治理。
第十章规划实施保障措施
第一节做好相关规划的衔接
一、加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控制
按照下级规划服从上级规划的原则,组织编制各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落实规划确定的各项目标和任务。各镇规划的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面积和农村居民点整理规模不得低于县级规划确定的控制指标;建设用地总量、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以及非农建设占用耕地规模不得超过县级规划确定的控制指标。
二、加强相关规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衔接
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与国民经济发展规划的衔接,加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对各相关规划控制和引导作用。各部门、各行业编制的城市、村镇、交通、水利、能源、旅游、生态建设等相关规划,应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衔接,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地总体布局安排和规模。凡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要及时调整和修改。
第二节加强规划实施的政策措施
一、建立规划实施目标管理责任制
将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保护面积等规划主要控制指标列入政府目标和领导干部任期目标考核内容,明确各级政府主要负责人要对行政区域内的土地管理和耕地保护负总责,把严格保护耕地、节约集约用地作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评价和干部实绩考核的重要因素,严格考核制度,确保责任、任务、措施和落实到位。
二、落实土地用途管制制度
坚持土地用途管制,重点加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对农用地转用的控制和引导,严格农用地转用审批。凡不符合规划的,不批准农用地转用。
三、加强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
对规划确定的基本农田落实到地块和农户,签订基本农田保护责任书,建立基本农田保护信息表、册,完善基本农田保护档案,真正落实保护责任。设立永久基本农田统一保护标志,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破坏和改变。加强对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保护动态巡查,及时发现和制止土地违法行为。建立畅通的信访、举报电话等群众监管渠道,充分发挥全社会共同监督作用。
四、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
积极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对基础设施等重点工程项目、高新技术项目和解决国家宏观调控和国计民生的建设项目优先供地;对不符合产业政策、耗地量大、污染严重、低水平重复建设项目停止供地。严把土地供应关,切实执行国家分行业、分类型供地政策;严格按定额标准核定各类建设用地规模,引导工业项目向开发区和工业园区集中、人口向城镇集中、住宅向社区集中。
五、加强土地节约集约利用
制定有利于盘活各类存量建设用地资源的激励机制,强化价格调节机制,遏制土地粗放浪费;研究利用存量土地的税费优惠政策,积极引导使用未利用地和废弃地;运用市场准入门槛、经济杠杆和供地政策,调整优化城乡建设用地结构布局;完善节约集约利用标准体系,执行上级制定的、分行业、分类型的节约集约用地标准;全面加强农村土地的管理力度,制定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流转管理办法,逐步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提高建设用地的市场化配置程度。
六、健全土地执法监察体系
完善县、乡镇、村三级执法监察网络。要坚持“预防为主,查防结合,以查促防”的原则,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巡查监督,及时发现和制止各类土地违法行为。加强土地供后全程开发利用动态监管,对未按用地批准文件或出让合同规定的建设期限开工建设,未按批准的用途和使用条件使用土地,少批多用、擅自转让、出租土地的行为严肃查处。对不听劝告、顶风违纪或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坚决依法拆除。
七、完善“农村建设用地整治挖潜(挂钩)”机制
制定农村建设用地整治挖潜(挂钩)规划,出台相关措施,增加政府财政投入,引导社会参与,建立多元化的筹资渠道和市场化运作方式,积极推进以城乡结合部撤村并居型、小城镇聚集型、原村落拆旧建新型和偏远地区中心村定居型为重点的社会主义新农村改造,完成耕地占补平衡任务,拓展城镇发展用地空间。
第三节健全规划实施的行政管理措施
一、规范建设项目预审管理
严格执行建设项目预审管理办法,凡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不得通过建设项目用地预审。
二、加强规划实施的监督检查
成立县规划实施督察组,对各规划实施机构、规划实施项目和土地利用者实行监督检查;建立监督结果报告制度,监督部门定期向主管部门报告监督的结果,及时地发现和纠正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中出现的问题。
第四节增强规划实施的经济手段
一、启动指标市场调节机制
建立和完善农村建设用地整治挖潜(挂钩)指标和耕地保有量指标有偿调节机制。通过规范的程序,进行镇域之间农村建设用地整治挖潜(挂钩)指标和耕地保有量指标的合理流动,提高土地资源利用效率,促进节约集约用地。
二、探索集体建设用地流转机制
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控制下,探索土地制度创新,促进集体建设用地合法流转。
三、建立基本农田保护经济补偿机制
从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耕地开垦费、土地复垦费、土地出让收入中提取一定比例的资金,设立基本农田保护专项资金,对农民和农村集体管护基本农田给予补贴。调动农民保护基本农田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第五节强化技术保障措施
一、建立土地利用规划管理信息系统
充分利用“3S”和计算机技术,建立土地利用规划管理信息系统,及时对规划实施情况和土地利用情况进行动态监测,提高土地利用和规划管理的科技含量。
二、提高规划实施管理队伍素质
完善规划管理队伍的培训学习机制,不断提高规划实施管理队伍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管理能力。
第六节实现环境友好型的资源可持续开发
依据资源和生态环境承载力,确定矿产资源开发的布局和规模。各种矿产资源开发管理部门应合理安排矿产资源生产布局,将生态环境承载容量限制放在突出重要的位置,防止过度开采矿产造成生态环境的破坏。
一、实施环境治理保证金制度和生态补偿机制
建立矿区生态环境治理“谁损害、谁恢复”的责任制度和“谁治理、谁受益”的激励机制。约束矿产资源开采企业履行治理环境污染、恢复生态环境的责任和义务,解决长期计划经济时期产生的矿区污染与生态环境治理欠账问题。
二、加强规划管理,注重资源开发相关规划与土地利用规划的衔接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与矿产资源生产建设规划、开发规划、矿区生态环境恢复与治理规划等相衔接。加强与上下游产业之间的衔接,统筹考虑产业发展与生态环境恢复治理工作,加强矿产资源开采与利用过程中的环境监管等。
第七节推进规划的社会监管和公众参与制度
《规划》经依法批准后,具有法律效力,必须严格执行实施。凡在县域内进行的一切土地利用活动,均应执行《规划》。
一、严格公众听证机制
依法对规划修订调整要进行公众听证,听取公众意见,提高公众参与度,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
二、完善规划公示制度
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公开规划内容、实施规划的政策和有关要求等,加强社会对规划的监督。
附表
附表1 沂水县规划主要调控指标表
指标 |
2005年 |
2010年 |
2020年 |
指标属性 |
总量指标(单位:公顷) |
||||
耕地保有量 |
109406.1 |
110446.8 |
108857.1 |
约束性 |
基本农田面积 |
100787.1 |
99462.8 |
99462.8 |
约束性 |
园地面积 |
9668.4 |
19151.5 |
19294.5 |
预期性 |
林地面积 |
37692.8 |
27401.8 |
26487.1 |
预期性 |
牧草地面积 |
0.0 |
0.0 |
0.0 |
预期性 |
建设用地总规模 |
28714.2 |
25203.9 |
26109.3 |
预期性 |
城乡建设用地规模 |
22993.3 |
19653.9 |
20172.3 |
约束性 |
城镇工矿用地规模 |
4403.6 |
4346.5 |
4891.3 |
预期性 |
交通、水利及其他用地规模 |
5298.2 |
5550.0 |
5937.0 |
预期性 |
增量指标(单位:公顷) |
|
|||
新增建设用地规模 |
— |
810.0 |
1625.5 |
预期性 |
建设占农用地规模 |
— |
639.0 |
1322.4 |
预期性 |
建设占耕地规模 |
— |
553.4 |
1133.5 |
约束性 |
整理复垦开发补耕地规模 |
— |
644.3 |
1288.7 |
约束性 |
效率指标(单位:平方米) |
|
|||
人均城镇工矿用地 |
128.5 |
|
125 |
约束性 |
农村建设用地整治挖潜(挂钩)规模 |
— |
820 |
预期性 |
附表1-1沂水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与第二次土地调查成果衔接后调控指标
指标 |
2009年二次调查数据 |
衔接后2020年目标 |
指标属性 |
总量指标(单位:公顷) |
|||
耕地保有量 |
110646.34 |
108857.1 |
约束性 |
基本农田保护面积 |
99463.75 |
99552.8 |
约束性 |
园地面积 |
9608.82 |
19294.5 |
预期性 |
林地面积 |
37569.58 |
26487.1 |
预期性 |
牧草地面积 |
0.00 |
0.00 |
预期性 |
建设用地总规模 |
28979.91 |
29117.6 |
预期性 |
城乡建设用地规模 |
22773.47 |
22842.3 |
约束性 |
城镇工矿用地规模 |
6287.68 |
6287.2 |
预期性 |
交通水利及其他用地规模 |
6206.44 |
6275.3 |
预期性 |
增量指标(单位:公顷) |
|
|
|
新增建设用地规模 |
— |
1625.5 |
预期性 |
新增建设占用农用地规模 |
— |
1322.4 |
预期性 |
新增建设占用耕地规模 |
— |
1133.5 |
约束性 |
整理复垦开发补充耕地规模 |
— |
1288.7 |
约束性 |
效率指标 |
|
|
|
人均城镇工矿用地(单位:平方米) |
— |
125.0 |
约束性 |
农村建设用地整治挖潜(挂钩)指标 (单位:公顷) |
— |
820.0 |
预期性 |
附表2 沂水县2006-2020年土地利用结构调整表
单位:公顷、%
地类 |
2005年 |
2010年 |
2020年 |
规划期间增减 |
||||||
面积 |
比重 |
面积 |
比重 |
面积 |
比重 |
|||||
土地总面积 |
241396.2 |
100.00 |
241396.2 |
100.0 |
241396.2 |
100.00 |
0.0 |
|||
农用地 |
耕地 |
109406.1 |
45.32 |
110446.8 |
45.8 |
108857.1 |
45.09 |
-549.0 |
||
园地 |
9668.4 |
4.01 |
19151.5 |
7.9 |
19294.5 |
7.99 |
9626.1 |
|||
林地 |
37692.8 |
15.61 |
27401.8 |
11.4 |
26487.1 |
10.97 |
-11205.7 |
|||
其他农用地 |
38499.9 |
15.95 |
42587.9 |
17.6 |
44593.9 |
18.47 |
6094.0 |
|||
小计 |
195267.2 |
80.89 |
199588.0 |
82.7 |
199232.6 |
82.53 |
3965.4 |
|||
建设用地 |
城 乡 建 设 用 地 |
城 镇 工 矿 |
建制镇 |
2782.7 |
1.15 |
3429.2 |
1.4 |
3806.3 |
1.58 |
1023.6 |
独立建设 |
744.2 |
0.31 |
907.3 |
0.4 |
1044.2 |
0.43 |
300.0 |
|||
采矿用地 |
877.0 |
0.36 |
10.1 |
0.0 |
41.2 |
0.02 |
-835.8 |
|||
小计 |
4403.6 |
1.82 |
4346.6 |
1.8 |
4891.6 |
2.03 |
488.0 |
|||
农村居民点 |
17827.4 |
7.39 |
15307.3 |
6.3 |
15280.7 |
6.33 |
-2546.7 |
|||
小计 |
22231.3 |
9.21 |
19653.9 |
8.1 |
20172.3 |
8.36 |
-2059.0 |
|||
交通水利用地 |
5360.5 |
2.22 |
5360.5 |
2.2 |
5633.4 |
2.33 |
272.9 |
|||
其他建设用地 |
1122.4 |
0.46 |
189.5 |
0.1 |
303.5 |
0.13 |
-818.8 |
|||
小计 |
28714.2 |
11.90 |
25203.9 |
10.4 |
26109.3 |
10.82 |
-2604.9 |
|||
其他 土地 |
水域 |
3705.2 |
1.53 |
3587.0 |
1.4 |
3526.5 |
1.46 |
-178.7 |
||
自然保留地 |
13709.6 |
5.68 |
13273.9 |
5.5 |
12527.8 |
5.19 |
-1181.8 |
|||
小计 |
17414.8 |
7.21 |
16604.3 |
6.9 |
16054.3 |
6.65 |
-1360.5 |
注:农村居民点用地未扣除农村建设用地整治挖潜(挂钩)指标
附表2-1 沂水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与第二次土地调查成果衔接后土地利用结构调整表
单位:公顷
地类 |
2009年 |
2020年 |
|||||
面积 |
比重 |
面积 |
比重 |
||||
土地总面积 |
241396.2 |
100 |
241396.2 |
100 |
|||
农用地 |
耕地 |
110645.9 |
45.84% |
108857.1 |
45.09% |
||
园地 |
9608.9 |
3.98% |
19294.5 |
7.99% |
|||
林地 |
37569.8 |
15.56% |
26487.1 |
10.97% |
|||
其他农用地 |
38254.6 |
15.85% |
43093.6 |
17.85% |
|||
小计 |
196079.2 |
81.23% |
197732.3 |
81.91% |
|||
建设用地 |
城 乡 建 设 用 地 |
城 镇 工 矿 |
建制镇 |
3235.9 |
1.34% |
4891.9 |
2.03% |
独立建设 |
2170 |
0.90% |
1342.1 |
0.56% |
|||
采矿用地 |
881.3 |
0.37% |
53.2 |
0.02% |
|||
小计 |
6287.2 |
2.60% |
6287.2 |
2.60% |
|||
农村居民点 |
16485.9 |
6.83% |
16555.1 |
6.86% |
|||
小计 |
22773.1 |
9.43% |
22842.3 |
9.46% |
|||
交通水利用地 |
5090.6 |
2.11% |
5954.5 |
2.47% |
|||
其他建设用地 |
1115.9 |
0.46% |
320.8 |
0.13% |
|||
小计 |
28979.5 |
12.00% |
29117.6 |
12.06% |
|||
其他 |
水域 |
3702.9 |
1.53% |
3526.5 |
1.46% |
||
土地 |
自然保留地 |
12634.5 |
5.23% |
11019.8 |
4.57% |
||
小计 |
16337.4 |
6.77% |
14546.3 |
6.03% |
附表3 沂水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二级分类面积汇总表
单位:公顷
区域 |
时期 |
总计 |
|
农用地 |
|
建设用地 |
其他土地 |
|
|||||||||
耕地 |
园地 |
林地 |
其他 农用地 |
|
城乡建设用地 |
交通水利用地 |
其他建设用地 |
||||||||||
|
建制镇 |
农村居民点 |
采矿 用地 |
独立 建设 |
|
|
|
沂水县
现状
241396.2
195267.2
109406.1
9668.4
37692.8
38499.9
28714.2
22231.3
2782.7
17827.4
744.2
877.0
5360.5
1122.4
17414.8
规划
241396.2
199232.6
108857.1
19294.5
26487.1
44593.9
26109.3
20172.3
3806.3
15280.7
1044.2
41.2
5633.4
303.5
16054.3
崔家峪镇
现状
9408.8
8128.6
3724.8
1061.1
1529.6
1813.1
749.1
682.8
58.2
597.2
5.7
21.7
38.6
27.7
531.1
规划
9408.8
8338.0
4074.6
1553.6
971.6
1738.2
551.3
500.3
58.5
433.2
8.0
0.6
46.0
5.0
519.5
道托乡
现状
8964.9
7780.4
5096.3
153.3
999.9
1530.9
850.2
735.1
0.0
712.4
8.4
14.3
62.7
52.4
334.3
规划
8964.9
8020.1
4969.9
645.6
444.4
1960.2
658.6
561.7
0.0
548.1
11.8
1.8
86.3
10.6
286.2
富官庄乡
现状
13335.0
10902.1
6949.5
458.6
1285.6
2208.4
1162.4
971.4
0.0
799.7
9.5
162.2
133.6
57.4
1270.5
规划
13335.0
11269.7
6852.4
1088.7
728.0
2600.6
809.0
649.1
0.0
630.4
13.3
5.4
149.3
10.6
1256.3
高桥镇
现状
11629.7
9963.7
6776.4
196.3
1471.1
1519.9
1262.6
1165.2
46.8
1106.2
11.3
0.9
57.0
40.4
403.4
规划
11629.7
10051.6
6460.4
616.2
884.9
2090.1
1222.2
1149.1
49.4
1083.8
15.9
0.0
65.9
7.2
355.9
高庄镇
现状
13164.1
10729.9
5547.2
691.2
1927.9
2563.6
1228.2
1141.3
46.5
1061.1
14.5
19.2
65.2
21.7
1206.0
规划
13164.1
11206.7
6178.3
1353.0
1379.0
2296.4
882.0
806.5
46.5
739.3
20.3
0.4
74.7
0.8
1075.4
黄山铺镇
现状
9445.5
7757.3
4546.7
239.2
1604.4
1367.0
1100.1
996.2
81.2
821.3
28.0
65.7
36.1
67.8
588.1
规划
9445.5
8092.8
4562.3
719.8
1035.1
1775.6
806.9
747.9
81.9
624.2
39.3
2.5
43.3
15.7
545.8
龙家圈乡
现状
9419.7
6420.3
3337.3
301.5
1739.5
1042.0
2065.1
1266.2
12.2
1049.4
149.6
55.0
730.4
68.5
934.3
规划
9419.7
6557.9
2920.6
458.5
1073.9
2104.9
2048.4
1294.8
44.7
1036.7
210.0
3.4
740.7
12.9
813.4
马站镇
现状
13427.0
10795.2
6754.0
292.9
1916.9
1831.4
1668.6
1426.1
100.4
1224.2
20.7
80.8
164.7
77.8
963.2
规划
13427.0
11090.6
6368.1
972.9
1363.7
2385.9
1431.5
1213.0
102.3
1077.6
29.1
4.0
181.7
36.8
904.9
续表3:
区域 |
时期 |
总计 |
农用地 |
建设用地 |
其他 用地 |
|
|||||||||||
耕地 |
园地 |
林地 |
其他 农用地 |
城乡建设用地 |
交通水利用地 |
其他建设用地 |
|||||||||||
|
建制镇 |
农村居民点 |
采矿 用地 |
独立建设 |
|
|
|
圈里乡
现状
11005.9
9693.1
5435.6
142.7
1634.8
2480.0
752.4
721.4
0.0
651.9
4.4
65.1
0.1
30.9
560.4
规划
11005.9
9878.0
5753.4
569.6
1099.6
2455.4
603.8
601.8
0.0
593.3
6.1
2.4
0.1
1.9
524.1
泉庄乡
现状
9754.2
7924.3
3490.8
1538.0
1341.7
1553.8
793.1
701.0
0.0
677.1
5.3
18.6
54.9
37.2
1036.8
规划
9754.2
8147.0
3642.7
2095.3
750.2
1658.8
585.0
497.2
0.0
489.4
7.5
0.3
63.5
24.3
1022.2
沙沟镇
现状
21032.3
17263.6
8114.5
275.6
5086.4
3787.1
1872.5
1214.2
79.2
1099.1
6.4
29.5
593.9
64.4
1896.2
规划
21032.3
17756.6
9057.8
960.6
4545.0
3193.2
1603.1
984.3
80.3
892.1
9.0
2.9
610.9
7.9
1672.6
四十里堡镇
现状
12045.0
10297.8
7084.8
323.7
1463.3
1426.0
1493.8
1326.1
14.7
1220.6
81.3
9.5
100.8
66.9
253.4
规划
12045.0
10616.4
6953.3
375.3
871.3
2416.5
1236.9
1127.1
18.5
993.6
114.2
0.8
106.3
3.5
191.7
夏蔚镇
现状
15026.8
12358.3
6205.4
488.9
2418.1
3245.9
1220.8
1128.8
33.3
1069.8
4.4
21.3
72.0
20.0
1447.7
规划
15026.8
12727.2
6986.4
1135.5
1885.7
2719.6
915.7
829.3
33.3
789.6
6.2
0.2
82.1
4.3
1383.9
许家湖镇
现状
12571.9
9746.0
6276.9
641.9
1529.5
1297.7
2287.4
1748.1
382.5
1138.7
208.9
18.0
450.0
89.3
538.5
规划
12571.9
9356.3
4278.5
988.2
749.6
3340.0
2712.0
2235.2
725.0
1215.6
293.1
1.5
462.5
14.3
503.6
杨庄镇
现状
15897.0
13706.6
8434.9
163.3
2259.4
2849.0
1427.8
1233.5
6.1
1034.4
15.9
177.1
134.3
60.0
762.6
规划
15897.0
14336.1
8809.7
923.5
1714.5
2888.4
982.4
820.3
6.1
786.3
22.3
5.6
153.2
8.9
578.5
姚店子镇
现状
7976.1
6414.8
4005.0
242.2
1348.2
819.4
980.1
852.6
57.9
720.0
37.6
37.1
37.2
90.3
581.2
规划
7976.1
6572.4
3492.4
753.5
718.7
1607.8
871.1
789.0
59.9
673.8
52.7
2.6
62.8
19.3
532.6
沂水镇
现状
15362.5
10686.1
6376.7
529.8
1740.5
2039.1
3856.5
2990.5
1810.2
1039.0
114.1
27.2
758.6
107.4
819.9
规划
15362.5
9913.2
5458.9
770.3
1007.5
2676.5
4750.0
3871.1
2446.3
1261.2
160.1
3.5
812.3
66.6
699.3
院东头乡
现状
10648.8
8967.0
3509.4
677.3
3191.1
1589.2
642.0
542.3
0.0
517.3
12.7
12.3
31.1
68.6
1039.8
规划
10648.8
9104.7
3694.8
1060.1
2646.8
1703.0
544.9
464.5
0.0
446.8
17.5
0.2
38.0
42.4
999.2
诸葛镇
现状
21281.0
15732.1
7739.9
1250.9
3204.9
3536.4
3301.5
1388.5
53.5
1288.0
5.5
41.5
1839.3
73.7
2247.4
规划
21281.0
16197.3
8342.6
2254.3
2617.6
2982.8
2894.5
1030.1
53.6
965.7
7.7
3.1
1853.8
10.6
2189.2
附表4 沂水县耕地保有量规划平衡表
单位:公顷
项目 |
规划期间补充耕地 |
规划期间减少耕地 |
规划期间净增(+)减(-) |
||||||||
增加合计 |
村庄整理 |
土地开发 |
土地复垦 |
减少合计 |
建设占用 |
生态退耕 |
农业内部调整 |
灾毁 |
其他 |
||
规划近期 |
644.3 |
310.8 |
128.7 |
204.7 |
897.0 |
553.4 |
0.0 |
0 |
0.0 |
343.7 |
-252.7 |
规划远期 |
644.4 |
310.9 |
128.8 |
204.8 |
940.4 |
580.1 |
0.0 |
0 |
0.0 |
360.2 |
-296.0 |
规划期 合计 |
1288.7 |
621.7 |
257.5 |
409.5 |
1837.4 |
1133.5 |
0.0 |
0 |
0.0 |
703.9 |
-548.7 |
年均增减 |
85.9 |
0.0 |
17.2 |
27.3 |
122.5 |
75.6 |
0.0 |
0 |
0.0 |
46.9 |
-36.6 |
附表5 沂水县新增建设用地控制指标表
单位:公顷
项 目 |
规划近期 |
规划远期 |
规划期合计 |
||||||
合计 |
占用 农用地 |
占用 耕地 |
合计 |
占用 农用地 |
占用 耕地 |
合计 |
占用 农用地 |
占用 耕地 |
|
一、城乡 建设用地 |
659.5 |
520.3 |
450.6 |
664.0 |
556.4 |
472.3 |
1323.5 |
1076.7 |
922.9 |
1、城镇 |
510.0 |
402.3 |
348.4 |
513.5 |
430.3 |
365.3 |
1023.6 |
832.7 |
713.7 |
2、农村居民点 |
0.0 |
0.0 |
0.0 |
0.0 |
0.0 |
0.0 |
0.0 |
0.0 |
0.0 |
3、采矿、其他独立建设用地 |
149.5 |
117.9 |
102.1 |
150.5 |
126.1 |
107.1 |
299.9 |
244.1 |
209.2 |
二、交通 水利用地 |
150.5 |
118.7 |
102.8 |
151.5 |
127.0 |
107.8 |
302.0 |
245.7 |
210.6 |
总计 |
810.0 |
639.0 |
553.4 |
815.5 |
683.4 |
580.1 |
1625.5 |
1322.4 |
1133.5 |
年均占地 |
162.0 |
127.8 |
110.7 |
81.5 |
68.3 |
58.0 |
108.4 |
88.2 |
75.6 |
附表6 沂水县各乡镇规划耕地保护目标分解表
单位:公顷
行政区 |
规划基期年耕地面积 |
耕地保有量指标 |
|
规划近期目标年 |
规划目标年 |
||
崔家峪镇 |
3724.8 |
3841.1 |
4074.6 |
道托乡 |
5096.3 |
5069.9 |
4969.9 |
富官庄乡 |
6949.5 |
6940.6 |
6852.4 |
高桥镇 |
6776.4 |
6711.4 |
6460.4 |
高庄镇 |
5547.2 |
5877.3 |
6178.3 |
黄山铺镇 |
4546.7 |
4640.3 |
4562.3 |
龙家圈乡 |
3337.3 |
3223.9 |
2920.6 |
马站镇 |
6754.0 |
6678.3 |
6368.1 |
圈里乡 |
5435.6 |
5687.2 |
5753.4 |
泉庄乡 |
3490.8 |
3452.0 |
3642.7 |
沙沟镇 |
8114.5 |
8861.9 |
9057.8 |
四十里堡镇 |
7084.8 |
7132.9 |
6953.3 |
夏蔚镇 |
6205.4 |
6669.6 |
6986.4 |
许家湖镇 |
6276.9 |
5298.5 |
4278.5 |
杨庄镇 |
8434.9 |
8796.9 |
8809.7 |
姚店子乡 |
4005.0 |
3807.4 |
3492.4 |
沂水镇 |
6376.7 |
5976.6 |
5458.9 |
院东头乡 |
3509.4 |
3693.5 |
3694.8 |
诸葛镇 |
7739.9 |
8087.7 |
8342.6 |
沂水县 |
109406.1 |
110447.0 |
108857.1 |
附表7 沂水县规划建设用地规模指标表
单位:公顷
行政辖区 |
2005年建设用地总规模 |
2020年建设用地总规模 |
|
||||
面积 |
其中城乡用地规模 |
面积 |
其中城乡用地规模 |
|
|||
面积 |
其中城镇工矿用地 |
面积 |
其中城镇工矿用地 |
|
|||
|
|||||||
崔家峪镇 |
749.1 |
682.8 |
85.6 |
503.9 |
466.9 |
114.3 |
|
道托乡 |
850.2 |
735.1 |
22.7 |
739.3 |
631.0 |
79.6 |
|
富官庄乡 |
1162 |
971.4 |
171.7 |
948.3 |
822.2 |
238.2 |
|
高桥镇 |
1263 |
1165 |
59 |
1446.1 |
1308.6 |
232.7 |
|
高庄镇 |
1228 |
1141 |
80.2 |
884.7 |
827.1 |
140.3 |
|
黄山铺镇 |
1100 |
996.2 |
174.9 |
882.3 |
812.1 |
248.9 |
|
龙家圈乡 |
2065 |
1266 |
216.8 |
2669.2 |
1802.9 |
441.9 |
|
马站镇 |
1669 |
1426 |
201.9 |
1890.8 |
1602.0 |
439.6 |
|
圈里乡 |
752.4 |
721.4 |
69.5 |
487.6 |
484.0 |
110.1 |
|
泉庄乡 |
793.1 |
701 |
23.9 |
494.3 |
413.3 |
58.1 |
|
沙沟镇 |
1873 |
1214 |
115.1 |
1756.5 |
1169.9 |
228.9 |
|
四十里铺 |
1494 |
1326 |
105.5 |
1047.1 |
958.8 |
145.2 |
|
夏蔚镇 |
1221 |
1129 |
59 |
920.3 |
804.2 |
116.6 |
|
许家湖 |
2287 |
1748 |
609.4 |
5153.9 |
4491.3 |
872.3 |
|
杨庄镇 |
1428 |
1234 |
199.1 |
1003.1 |
869.1 |
300.9 |
|
沂水镇 |
3857 |
2991 |
1952 |
4751.3 |
3788.3 |
2278.9 |
|
院东头乡 |
642 |
542.3 |
25 |
547.4 |
440.5 |
50.5 |
|
诸葛镇 |
3302 |
1389 |
100.5 |
2991.6 |
1149.9 |
190.3 |
|
总计 |
28714 |
22231 |
4404 |
29117.6 |
22842.3 |
6287.2 |
|
附表8 沂水县各乡镇新增建设用地指标表
单位:公顷
行政区 |
新增建设用地规模 |
有条件建设区面积 |
|||
面积 |
其中 |
||||
城镇用 地新增 |
独立建设用地新增 |
交通水利 |
|||
及其他新增 |
|||||
崔家峪镇 |
9.8 |
0.3 |
2.3 |
7.3 |
0 |
道托乡 |
9.1 |
0.0 |
1.1 |
8.0 |
0 |
富官庄乡 |
22.3 |
0.0 |
4.4 |
17.9 |
0 |
高桥乡 |
15.9 |
2.6 |
4.6 |
8.7 |
0 |
高庄镇 |
16.8 |
0.0 |
6.5 |
10.3 |
0 |
黄山铺镇 |
70.6 |
2.6 |
41.6 |
26.5 |
0 |
龙家圈乡 |
103.9 |
32.5 |
60.4 |
11.0 |
85.73 |
马站镇 |
18.8 |
1.3 |
5.8 |
11.7 |
0 |
圈里乡 |
6.4 |
0.0 |
6.4 |
0.0 |
0 |
泉庄乡 |
12.5 |
0.0 |
2.2 |
10.3 |
0 |
沙沟镇 |
13.6 |
0.7 |
1.8 |
11.1 |
0 |
四十里铺 |
37 |
3.1 |
26.7 |
7.2 |
0 |
夏蔚镇 |
14.8 |
0.0 |
2.5 |
12.3 |
0 |
许家湖 |
727.6 |
567.4 |
139.5 |
20.7 |
133.28 |
杨庄镇 |
22 |
0.0 |
5.4 |
16.6 |
0 |
沂水镇 |
473.6 |
396.1 |
28.6 |
48.9 |
192.67 |
院东头乡 |
21.5 |
0.0 |
9.0 |
12.5 |
0 |
诸葛镇 |
29.2 |
0.2 |
3.8 |
25.2 |
0 |
沂水县 |
1625.5 |
1023.6 |
299.9 |
302.0 |
411.68 |
附表9 沂水县各乡镇基本农田内耕地面积统计表
单位:公顷、%
行政单位 |
规划目标年耕地面积 |
基本农田内 的耕地面积 |
基本农田内耕地面积 占全部耕地面积比例 |
崔家峪镇 |
4074.6 |
2888.0 |
70.88 |
道托乡 |
4969.9 |
4443.8 |
89.41 |
富官庄乡 |
6852.4 |
6017.9 |
87.82 |
高桥镇 |
6460.4 |
5825 |
90.16 |
高庄镇 |
6178.3 |
4674.7 |
75.66 |
黄山铺镇 |
4562.3 |
3308.7 |
72.52 |
龙家圈乡 |
2920.6 |
1943.9 |
66.56 |
马站镇 |
6368.1 |
5282.5 |
82.95 |
圈里乡 |
5753.4 |
4792.8 |
83.30 |
泉庄乡 |
3642.7 |
2502.1 |
68.69 |
沙沟镇 |
9057.8 |
6708.1 |
74.06 |
四十里堡镇 |
6953.3 |
5503.3 |
79.15 |
夏蔚镇 |
6986.4 |
5112.6 |
73.18 |
许家湖镇 |
4278.5 |
2760.6 |
64.52 |
杨庄镇 |
8809.7 |
7506 |
85.20 |
姚店子镇 |
3492.4 |
2732.6 |
78.24 |
沂水镇 |
5458.9 |
4009.9 |
73.46 |
院东头乡 |
3694.8 |
2841.3 |
76.90 |
诸葛镇 |
8342.6 |
5878.3 |
70.46 |
沂水县 |
108857.1 |
84732 |
77.84 |
附表10 沂水县各乡镇开发整理复垦补充耕地指标表
单位:公顷
乡镇 |
补充耕地面积 |
农地整理 |
土地复垦 |
土地开发 |
崔家峪镇 |
31.9 |
20.7 |
4.3 |
6.9 |
道托乡 |
43.4 |
11.4 |
24.1 |
7.9 |
富官庄乡 |
98.7 |
34.3 |
35.3 |
29.1 |
高桥镇 |
40.2 |
23.3 |
13.2 |
3.7 |
高庄镇 |
102.1 |
33.6 |
38.6 |
29.9 |
黄山铺镇 |
12.2 |
5.5 |
4.9 |
1.8 |
龙家圈乡 |
39.6 |
12.4 |
15.5 |
11.7 |
马站镇 |
52.3 |
4.4 |
38.4 |
9.4 |
圈里乡 |
92.9 |
22.4 |
56.5 |
14 |
泉庄乡 |
46.6 |
18.4 |
16 |
12.2 |
沙沟镇 |
159.4 |
35.6 |
100.3 |
23.5 |
四十里堡镇 |
66.8 |
7.3 |
50.3 |
9.2 |
夏蔚镇 |
75.5 |
38.6 |
17.6 |
19.3 |
许家湖镇 |
71.1 |
27.6 |
29.2 |
14.3 |
杨庄镇 |
91.3 |
25.9 |
47 |
18.1 |
沂水镇 |
39.6 |
12.3 |
23.9 |
3.4 |
院东头乡 |
91.4 |
32.9 |
24.8 |
34.1 |
诸葛镇 |
133.7 |
24.5 |
80.8 |
28.4 |
合计 |
1288.7 |
391.1 |
620.7 |
276.9 |
附表11 沂水县各乡镇园地、林地指标分解表
单位:公顷
行政区 |
园地 |
林地 |
||||
基期 面积 |
规划近期 目标年 |
规划 目标年 |
基期 面积 |
规划近期 目标年 |
规划 目标年 |
|
崔家峪镇 |
1061.1 |
1707.3 |
1553.6 |
1529.6 |
1021.8 |
971.6 |
道托乡 |
153.3 |
530.3 |
645.6 |
999.9 |
610.3 |
444.4 |
富官庄乡 |
458.6 |
1025.5 |
1088.7 |
1285.6 |
849.4 |
728.0 |
高桥镇 |
196.3 |
540.4 |
616.2 |
1471.1 |
1006.2 |
884.9 |
高庄镇 |
691.2 |
1351.5 |
1353.0 |
1927.9 |
1388.8 |
1379.0 |
黄山铺镇 |
239.2 |
639.0 |
719.8 |
1604.4 |
1134.9 |
1035.1 |
龙家圈乡 |
301.5 |
510.2 |
458.5 |
1739.5 |
1227.9 |
1073.9 |
马站镇 |
292.9 |
843.0 |
972.9 |
1916.9 |
1408.0 |
1363.7 |
圈里乡 |
142.7 |
474.1 |
569.6 |
1634.8 |
1172.0 |
1099.6 |
泉庄乡 |
1538.0 |
2344.5 |
2095.3 |
1341.7 |
830.3 |
750.2 |
沙沟镇 |
275.6 |
827.5 |
960.6 |
5086.4 |
4209.7 |
4545.0 |
四十里堡镇 |
323.7 |
465.8 |
375.3 |
1463.3 |
1000.2 |
871.3 |
夏蔚镇 |
488.9 |
1079.1 |
1135.5 |
2418.1 |
1830.6 |
1885.7 |
许家湖镇 |
641.9 |
1078.9 |
988.2 |
1529.5 |
960.2 |
749.6 |
杨庄镇 |
163.3 |
723.8 |
923.5 |
2259.4 |
1711.3 |
1714.5 |
姚店子乡 |
242.2 |
662.6 |
753.5 |
1348.2 |
884.7 |
718.7 |
沂水镇 |
529.8 |
862.9 |
770.3 |
1740.5 |
1166.9 |
1007.5 |
院东头乡 |
677.3 |
1163.8 |
1060.1 |
3191.1 |
2529.9 |
2646.8 |
诸葛镇 |
1250.9 |
2321.2 |
2254.3 |
3204.9 |
2458.8 |
2617.6 |
沂水县 |
9668.4 |
19151.5 |
19294.5 |
37692.8 |
27401.8 |
26487.1 |
附表12 沂水县土地用途分区面积表
单位:公顷
单位 |
基本农田 保护区 |
一般 农地区 |
林业 用地区 |
城镇村建设用地区 |
独立 工矿区 |
风景旅游 用地区 |
生态环境 安全控制区 |
崔家峪镇 |
3870.4 |
4477.0 |
815.1 |
491.7 |
8.6 |
0.0 |
83.1 |
道托乡 |
5289.2 |
3132.0 |
532.9 |
548.1 |
13.6 |
0.0 |
92.2 |
富官庄乡 |
6990.2 |
4524.1 |
685.1 |
630.4 |
18.6 |
0.0 |
102.3 |
高桥镇 |
6833.8 |
3342.0 |
784.0 |
1133.2 |
15.9 |
0.0 |
91.5 |
高庄镇 |
5519.5 |
5152.9 |
1027.4 |
785.9 |
20.7 |
0.0 |
164.6 |
黄山铺镇 |
3792.4 |
3749.0 |
855.1 |
706.1 |
41.8 |
0.0 |
179.3 |
龙家圈乡 |
2554.6 |
3540.2 |
927.0 |
1081.4 |
213.4 |
1.7 |
987.5 |
马站镇 |
6118.7 |
4445.5 |
1021.6 |
1179.9 |
33.0 |
0.0 |
117.4 |
圈里乡 |
5502.6 |
3985.6 |
871.2 |
593.3 |
8.6 |
0.0 |
30.4 |
泉庄乡 |
3926.4 |
4894.9 |
715.0 |
489.4 |
7.8 |
24.0 |
125.6 |
沙沟镇 |
8580.9 |
6503.9 |
2710.6 |
972.4 |
11.9 |
0.0 |
754.1 |
四十里堡镇 |
6582.9 |
4241.8 |
779.8 |
1012.2 |
115.0 |
0.0 |
131.9 |
夏蔚镇 |
5907.8 |
5728.9 |
1288.7 |
822.9 |
6.4 |
1.5 |
64.3 |
许家湖镇 |
3558.0 |
5841.7 |
815.1 |
1940.6 |
294.6 |
0.0 |
294.6 |
杨庄镇 |
8284.7 |
5115.5 |
1204.0 |
792.3 |
27.8 |
0.0 |
100.0 |
姚店子镇 |
3324.5 |
3121.8 |
718.5 |
733.7 |
55.3 |
8.6 |
101.7 |
沂水镇 |
4750.3 |
4899.6 |
927.5 |
3707.5 |
163.7 |
39.6 |
722.5 |
院东头乡 |
3428.7 |
3616.6 |
1700.6 |
446.6 |
18.0 |
37.5 |
137.4 |
诸葛镇 |
7631.2 |
7701.3 |
1708.0 |
1019.3 |
10.8 |
0.0 |
1914.5 |
沂水县 |
102446.7 |
88014.0 |
20087.1 |
19086.9 |
1085.4 |
112.9 |
6195.0 |
附表13 沂水县重点建设项目用地规划表
单位:公顷
项目类型 |
项目名称 |
建设性质 |
建设年限 |
项目用地 |
其中新增建设用地 |
其中占耕地 |
涉及乡镇 |
1、 交通 |
晋煤外运通道 |
新建 |
2011年 |
56.3 |
56.3 |
39.2 |
泉庄乡、诸葛镇、龙家圈乡、沂水镇、黄山镇、许家湖镇、四十里堡镇、崔家峪镇 |
胶新铁路复线工程 |
扩建 |
2012年 |
66.3 |
66.3 |
46.2 |
四十里堡镇 |
|
青沂铁路 |
新建 |
2010年 |
124.0 |
124.0 |
100.9 |
圈里乡、马站镇、杨庄乡、高桥镇、道托镇、沂水镇、许家湖镇、四十里堡镇 |
|
曹高路 |
扩建 |
2011年 |
8.8 |
8.8 |
7.2 |
杨庄镇、高桥镇 |
|
赵高峪一院东头 |
扩建 |
2010年 |
7.7 |
7.7 |
6.3 |
夏蔚镇、,院东头乡 |
|
张耿一龙家圈 |
扩建 |
2012年 |
5.6 |
5.6 |
4.6 |
诸葛镇、龙家圈乡 |
|
沂河西岸滨河大道项目 |
扩建 |
2012年 |
23.0 |
23.0 |
13.3 |
龙家圈乡、许家湖镇 |
|
东红路 |
扩建 |
2014年 |
21.4 |
21.4 |
17.1 |
马站镇、高桥镇、道托乡、沂水镇、许家湖镇 |
|
韩莱路 |
扩建 |
2015年 |
5.7 |
5.7 |
4.6 |
诸葛镇 |
|
石兖路 |
扩建 |
2016年 |
35.2 |
35.2 |
28.2 |
四十里堡镇、许家湖镇、龙家圈乡、黄山铺镇、崔家峪镇、夏蔚镇、高庄镇 |
|
2、 水利 |
跋山灌区改造 |
扩建 |
2012年 |
3.0 |
3.0 |
2.4 |
沂水镇、龙家圈乡 |
沙沟水库工程建设 |
扩建 |
2009-2020年 |
2.0 |
2.0 |
1.6 |
沙沟镇、马站镇、高桥镇、道托乡 |
|
沂水城区拦河坝 |
扩建 |
2009年 |
0.3 |
0.3 |
0.3 |
沂水镇 |
|
沂水大沂河治理 |
扩建 |
2010年 |
2.0 |
2.0 |
1.6 |
沂水镇、许家湖、龙家圈乡 |
|
沂河、沭河塘坝、河道治理 |
新建 |
2010年 |
9.7 |
9.7 |
6.8 |
沂水镇、许家湖、龙家圈乡、沙沟镇、杨庄镇、高桥镇、 |
|
沂水县北社干渠改道 |
扩建 |
2011年 |
21.0 |
21.0 |
12.2 |
许家湖镇 |
|
3、 环保 |
沂水县生活垃圾处理厂 |
新建 |
2009年 |
1.7 |
1.7 |
1.4 |
黄山铺镇 |
续表13-1:
项目类型 |
项目名称 |
建设性质 |
建设 年限 |
项目 用地 |
其中新增建设用地 |
其中占耕地 |
涉及乡镇 |
4、 旅游 |
唐乐山旅游开发有限公司旅游开发项目 |
新建 |
2011年 |
7.0 |
7.0 |
4.1 |
姚店子镇 |
沂山省级森林公园 |
新建 |
2009-2020年 |
9.3 |
9.3 |
2.8 |
沙沟镇 |
|
沂河市级森林公园 |
新建 |
2009-2020年 |
3.3 |
3.3 |
1.0 |
黄山铺镇、龙家圈乡 |
|
沂水地下大峡谷扩建项目(寻宝项目、综合娱乐项目) |
扩建 |
2009-2020年 |
20.7 |
20.7 |
6.2 |
姚店子镇 |
|
雪山彩虹谷景区 |
扩建 |
2009-2020年 |
196.0 |
196.0 |
58.3 |
沂水镇 |
|
沂水地下荧光湖旅游区 |
扩建 |
2009-2020年 |
33.3 |
33.3 |
9.9 |
院东头乡 |
|
灵泉山国家森林公园 |
新建 |
2009-2020年 |
60.4 |
60.4 |
18.0 |
龙家圈乡 |
|
5、 电力 |
华能电厂 |
新建 |
2011年 |
17.2 |
17.2 |
14.9 |
龙家圈乡 |
大唐山东新能源开发项目 |
新建 |
2011年 |
2.0 |
1.0 |
1.0 |
圈里乡、马站镇 |
|
220KV沂水IV输变电工程 |
新建 |
2012年 |
1.3 |
1.3 |
0.9 |
沂水镇 |
|
110kV沙沟输变电工程 |
新建 |
2011年 |
0.5 |
0.5 |
0.4 |
沙沟镇 |
|
220kv泉庄输变电工程 |
新建 |
2012年 |
0.7 |
0.7 |
0.5 |
泉庄乡 |
|
110kV龙家圈输变电工程 |
新建 |
2010年 |
0.5 |
0.5 |
0.4 |
龙家圈乡 |
|
220kv沂水四站输变电工程 |
新建 |
2009-2020年 |
0.7 |
0.7 |
0.5 |
许家湖镇 |
|
110KV庐山变电站 |
新建 |
2009年 |
0.7 |
0.7 |
0.5 |
龙家圈乡 |
|
l10KV善疃变电站 |
新建 |
2010年 |
0.4 |
0.4 |
0.3 |
杨庄镇 |
|
110KV长安变电站 |
新建 |
2010年 |
0.4 |
0.4 |
0.3 |
沂水镇 |
|
110KV诸葛输变电工程 |
新建 |
2009年 |
0.7 |
0.7 |
0.5 |
诸葛镇 |
|
夏蔚输变电工程 |
新建 |
2014年 |
0.4 |
0.4 |
0.3 |
夏蔚镇 |
|
35kV道托输变电工程 |
新建 |
2010年 |
0.4 |
0.4 |
0.3 |
道托乡 |
|
35kV官庄变电站增容改造工程 |
扩建 |
2011年 |
0.4 |
0.4 |
0.3 |
富官庄乡 |
|
ll 0kV诸葛输变电工程 |
新建 |
2012年 |
0.4 |
0.4 |
0.3 |
诸葛镇 |
|
35kV泉庄变电站增容改造工程 |
扩建 |
2012年 |
0.4 |
0.4 |
0.3 |
泉庄乡 |
|
110kV沙沟输变电工程 |
新建 |
2015年 |
0.4 |
0.4 |
0.3 |
沙沟镇 |
|
110kV龙家圈输变电工程 |
新建 |
2012年 |
0.4 |
0.4 |
0.3 |
龙家圈乡 |
|
35kV黄山变电站增容改造工程 |
扩建 |
2011年 |
0.4 |
0.4 |
0.3 |
高庄镇 |
|
110kv触动输变电工程 |
新建 |
2012年 |
0.4 |
0.4 |
0.3 |
沂水镇 |
|
35kv于沟输变电工程 |
新建 |
2012年 |
0.4 |
0.4 |
0.3 |
沙沟镇 |
|
沂水站输变电工程 |
新建 |
2010年 |
0.4 |
0.4 |
0.3 |
高桥镇 |
续表13-2:
项目类型 |
项目名称 |
建设性质 |
建设年限 |
项目 |
其中新增 |
其中 |
涉及乡镇 |
用地 |
建设用地 |
占耕地 |
|||||
5、 电力 |
沂水县唐王山风力发电工程 |
新建 |
2009年 |
0.7 |
0.4 |
0.3 |
圈里乡 |
崔家峪变电站二期 |
扩建 |
2011年 |
0.4 |
0.4 |
0.3 |
崔家峪镇 |
|
l10kV诸葛输变电工程 |
新建 |
2010年 |
0.5 |
0.5 |
0.4 |
诸葛镇 |
|
城南变电站二期 |
扩建 |
2011年 |
0.4 |
0.4 |
0.3 |
许家湖镇 |
|
6、 矿产 |
(沂水县)中港钛业选厂 |
新建 |
2015年 |
4.6 |
4.6 |
3.8 |
马站镇 |
山东省沂水县道托乡道托地区铁矿普查 |
新建 |
2015年 |
0.6 |
0.6 |
0.5 |
道托乡 |
|
山东省沂水县牛心官庄多金属铁矿普查 |
新建 |
2012年 |
0.8 |
0.8 |
0.6 |
道托乡 |
|
山东省沂水县砂岭子地区铁矿普查 |
新建 |
2010年 |
0.6 |
0.6 |
0.5 |
高桥镇 |
|
山东省沂水县公家庄子地区铁矿普查 |
新建 |
2011年 |
0.8 |
0.8 |
0.6 |
高庄镇 |
|
山东省沂水县天晴旺地区金矿普查 |
新建 |
2010年 |
0.9 |
0.9 |
0.8 |
圈里乡 |
|
山东省沂水县洪洞矿区铜矿普查 |
新建 |
2012年 |
0.6 |
0.6 |
0.5 |
沙沟镇 |
|
山东省沂水县夏尉地区铅锌矿普查 |
新建 |
2012年 |
0.8 |
0.8 |
0.6 |
夏蔚镇 |
|
山东省沂水县东牛家坪地区石英砂岩普查 |
新建 |
2009-2020年 |
1.3 |
1.3 |
0.9 |
夏蔚镇 |
|
山东省沂水县芦家庄子地区金矿普查 |
新建 |
2009年 |
1.4 |
1.4 |
1.1 |
许家湖镇 |
|
山东省沂水县许家湖地区地热资源普查 |
新建 |
2010年 |
0.8 |
0.8 |
0.6 |
许家湖镇 |
|
山东省沂水县龙蒋地区铁矿普查 |
新建 |
2010年 |
0.8 |
0.8 |
0.6 |
院东头乡 |
|
山东省沂水县院东头水泥配料用石英砂岩普查 |
新建 |
2009年 |
0.6 |
0.6 |
0.5 |
院东头乡 |
|
山东省沂水县韩旺铁矿外围(葛庄地区)铁矿普查 |
新建 |
2014年 |
1.1 |
1.1 |
0.9 |
诸葛镇 |
|
沂水县中远新型材料厂东仁家旺页岩矿开拓工程 |
新建 |
2011年 |
2.1 |
2 |
2 |
姚店子 |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用地规模 |
基本农田 |
乡镇 |
1 |
荧光湖景观路 |
1 |
40 |
院东头镇 |
2 |
上峪铁矿 |
0.7 |
27 |
沂水镇、诸葛镇 |
3 |
沂水县北社干渠改道 |
0.8 |
12.2 |
许家湖镇 |
4 |
唐乐山旅游开发有限公司旅游开发项目 |
0.9 |
37 |
姚店子镇 |
5 |
风力发电项目 |
1 |
15 |
官庄镇、沙沟镇、圈里乡、马站镇、诸葛镇 |
6 |
沂河西岸滨河大道项目 |
1.1 |
60 |
龙家圈镇、许家湖镇 |
7 |
北躲庄小学新校 |
0.5 |
0.5 |
杨庄镇 |
8 |
天然气管道 |
1 |
36.6 |
许家湖镇、沂水镇、道托镇、高桥镇、杨庄镇、马站镇 |
9 |
太阳能光伏发电 |
1 |
5.8 |
龙家圈镇、沂水镇 |
10 |
沂蒙二路 |
1 |
35 |
院东头镇 |
11 |
杨庄国土所 |
0.2 |
1 |
杨庄镇 |
12 |
胶新铁路复线工程 |
0.4 |
35 |
四十里堡镇 |
13 |
沂河水站 |
0.4 |
5 |
龙家圈镇 |
附表15 沂水县新农村建设规划中心村布局一览表
序号 |
乡镇名称 |
中心村名称 |
中心村个数 |
1 |
沂水镇 |
松峰、东山 |
2 |
2 |
龙家圈 |
肖家沟、盆山、柴山 |
3 |
3 |
许家湖 |
城子、斜午、马庄、前坡 |
4 |
4 |
诸葛镇 |
新庄、新民官庄、下华庄、河北新兴、武将峪、耿家王峪、下梭峪、坡庄三村、下古村、徐家峪、大峪、店子、张耿、安家圈、南门楼 |
15 |
5 |
姚店子镇 |
海子、戚家庄、埠前庄、吉子山、坡子 |
5 |
6 |
高庄镇 |
上峪、下里、杏峪、陈家林、良疃、王家庄子、石井 |
7 |
7 |
杨庄镇 |
善疃、秦家庄、四官庄、上儒林、北躲庄、牛山、南仉林、仁村、大罗张 |
9 |
8 |
富官庄乡 |
抬头、芦沟、徕庄、高家石岭、垛庄、何庄、陈村 |
7 |
9 |
沙沟镇 |
双沟、九岭坡、西坪、于沟、上流庄、肖家杨庄、对古峪、野坊、泮池、沈家洞、辉泉、崖庄 |
12 |
10 |
四十里堡镇 |
于家河、新城沟、焦家庄、苍子坡、吴安子、下店、老官庄 |
7 |
11 |
崔家峪镇 |
凰龙湾、磨峪、上常庄、南垛庄埔 |
4 |
12 |
夏蔚镇 |
甄家疃、上位、葛沟、王庄、回峰涧 |
5 |
13 |
院东头乡 |
刘家店子、南墙峪、上岩峪、下岩峪、石门 |
5 |
14 |
马站镇 |
古峰台、西旺、珠江、天龙、祉村、徐家店子、上高庄、吴家庄、书堂旺、王家旺、郭家庙子、王井、金山、朱刘店、关顶 |
15 |
15 |
泉庄乡 |
沙地村、三庄村、崮崖村、张庄村、泉庄村、西郭庄村、石汪峪村 |
7 |
16 |
黄山铺镇 |
胡家庄、蛮庄、东土沟、东上坪、小松林、埠西、蒋庄、朴城峪 |
8 |
17 |
圈里乡 |
麻庄、柿子园、许家庄、二郎峪、相庄、良门、张家洼、瑞龙口 |
8 |
18 |
高桥镇 |
荣仁村、沭水村、牛旺村、山宋村、胡庄、阎家宅、长林村、小瓮山 |
8 |
19 |
道托乡 |
小店子、下村、刘家上庄、余粮、韩家曲、胡家旺 |
6 |
合计 |
137 |
附表16 基本农田规划面积及地类构成表
单位:公顷
行政区域 |
基本农田图斑地类 |
||||||
合计 |
耕地 |
其他地类 |
|||||
小计 |
水浇地 |
旱地 |
小计 |
园地 |
林地 |
||
沂水县 |
99462.8 |
84732.0 |
12905.5 |
71826.5 |
14730.7 |
4293.1 |
10437.6 |
崔家峪镇 |
3756.7 |
2888.0 |
81.7 |
2806.3 |
868.7 |
514.1 |
354.6 |
道托乡 |
5135.1 |
4443.8 |
548.2 |
3895.6 |
691.3 |
116.4 |
574.9 |
富官庄乡 |
6786.6 |
6017.9 |
680.8 |
5337.1 |
768.6 |
290.7 |
478.0 |
高桥镇 |
6634.8 |
5825.0 |
1465.7 |
4359.2 |
809.9 |
119.0 |
690.9 |
高庄镇 |
5358.7 |
4674.7 |
475.3 |
4199.4 |
684.0 |
306.4 |
377.6 |
黄山铺镇 |
3681.9 |
3308.7 |
485.3 |
2823.4 |
373.2 |
124.3 |
248.8 |
龙家圈乡 |
2480.2 |
1943.9 |
336.5 |
1607.5 |
536.2 |
113.8 |
422.4 |
马站镇 |
5941.5 |
5282.5 |
814.8 |
4467.8 |
659.0 |
102.1 |
556.9 |
圈里乡 |
5342.3 |
4792.8 |
37.8 |
4755.0 |
549.4 |
73.3 |
476.1 |
泉庄乡 |
3812.0 |
2502.1 |
37.2 |
2464.9 |
1310.0 |
803.1 |
506.8 |
沙沟镇 |
8331.0 |
6708.1 |
465.8 |
6242.3 |
1622.9 |
104.7 |
1518.2 |
四十里堡镇 |
6391.2 |
5503.3 |
2242.3 |
3261.0 |
888.0 |
192.2 |
695.8 |
夏蔚镇 |
5735.7 |
5112.6 |
128.9 |
4983.7 |
623.1 |
176.7 |
446.5 |
许家湖镇 |
3454.4 |
2760.6 |
1401.2 |
1359.4 |
693.8 |
143.2 |
550.5 |
杨庄镇 |
8043.4 |
7506.0 |
1681.2 |
5824.8 |
537.4 |
88.0 |
449.4 |
姚店子镇 |
3227.7 |
2732.6 |
860.4 |
1872.2 |
495.2 |
82.2 |
413.0 |
沂水镇 |
4611.9 |
4009.9 |
501.6 |
3508.3 |
602.0 |
138.6 |
463.4 |
院东头乡 |
3328.8 |
2841.3 |
143.7 |
2697.5 |
487.6 |
266.5 |
221.0 |
诸葛镇 |
7408.9 |
5878.3 |
517.2 |
5361.1 |
1530.6 |
537.7 |
992.9 |
附表17 沂水县各乡镇基本农田调整分析表
单位:公顷、%
行政单位 |
规划基本农田 |
调入基本农田 |
调出基本农田 |
|||
面积 |
比例 |
面积 |
比例 |
面积 |
比例 |
|
沂水县 |
99462.8 |
100.00 |
11397.0 |
100.00 |
11291.1 |
100.00 |
崔家峪镇 |
3756.7 |
3.78 |
409.1 |
3.59 |
266.2 |
2.36 |
道托乡 |
5135.1 |
5.16 |
613.7 |
5.38 |
368.6 |
3.26 |
富官庄乡 |
6786.6 |
6.82 |
1000.4 |
8.78 |
433.1 |
3.84 |
高桥镇 |
6634.8 |
6.67 |
466.2 |
4.09 |
774.3 |
6.86 |
高庄镇 |
5358.7 |
5.39 |
835.4 |
7.33 |
537.8 |
4.76 |
黄山铺镇 |
3681.9 |
3.70 |
451.6 |
3.96 |
302.8 |
2.68 |
龙家圈乡 |
2480.2 |
2.49 |
508.1 |
4.46 |
285.7 |
2.53 |
马站镇 |
5941.5 |
5.97 |
705.3 |
6.19 |
588.0 |
5.21 |
圈里乡 |
5342.3 |
5.37 |
329.9 |
2.89 |
371.1 |
3.29 |
泉庄乡 |
3812 |
3.83 |
197.0 |
1.73 |
397.4 |
3.52 |
沙沟镇 |
8331 |
8.38 |
191.4 |
1.68 |
945.0 |
8.37 |
四十里堡镇 |
6391.2 |
6.43 |
417.3 |
3.66 |
905.8 |
8.02 |
夏蔚镇 |
5735.7 |
5.77 |
899.1 |
7.89 |
574.7 |
5.09 |
许家湖镇 |
3454.4 |
3.47 |
232.1 |
2.04 |
1222.3 |
10.83 |
杨庄镇 |
8043.4 |
8.09 |
1132.4 |
9.94 |
512.8 |
4.54 |
姚店子镇 |
3227.7 |
3.25 |
373.5 |
3.28 |
697.0 |
6.17 |
沂水镇 |
4611.9 |
4.64 |
723.9 |
6.35 |
718.0 |
6.36 |
院东头乡 |
3328.8 |
3.35 |
610.4 |
5.36 |
284.2 |
2.52 |
诸葛镇 |
7408.9 |
7.45 |
1300.3 |
11.41 |
1106.3 |
9.8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