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机局调整部分中层干部实施方案
索 引 号: | 02-24-2017-000091 | 主 题 词: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文 号: | 发布机构: | 沂水县农业机械发展促进中心 | 发布日期: | 2018-11-20 | |
浏览次数: | 有 效 性: | 成文日期: | 2018-11-20 | ||
标 题: | 农机局调整部分中层干部实施方案 |
为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激发全体干部职工奋发向上、开拓进取的工作热情,结合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实际,经农机局党组研究,决定在全局范围内开展调整中层干部工作。具体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要求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引领,以推进全农机局各项工作创新发展为目标,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竞争原则,努力把一批政治坚定、实绩突出、群众信任、德才兼备的干部选拔到中层岗位上来,激励干部职工爱岗敬业、恪尽职守、开拓进取、争创一流,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干部队伍。
二、基本原则
1、党管干部原则。调整部分中层干部工作在农机局党组的统一领导和县纪委全程监督下进行,岗位设置、民主推荐、资格审查、民主测评工作由农机局调整部分中层干部工作领导小组具体组织实施。
2、民主集中制原则。坚持走群众路线,充分听取干部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尊重干部群众的意愿。
3、公开公平竞争择优原则。提前公开推荐职位和任职资格,确保公开公平、竞争择优。
4、德才兼备原则。既注重干部本人的品德、政治素质,又要充分考虑业务素质、履职能力、现实表现、工作实绩,全面衡量,综合评定。
三、岗位设置
此次调整三个职位:民主推荐农业机械技术推广站站长1名、科级以下中层正职1名;交流任职1名,调整到农机牌证管理科担任科长。
四、民主推荐条件
农机局正式在编在岗干部,1971年1月1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除具备《公务员法》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应同时具备以下竞岗条件:
1、中层正职岗位人选条件:(1)应当任中层副职职务二年以上(2014年5月前任职);(2)具有中专及以上学历(含国家承认学历的自考、函大、业大等学历);(3)近三年内年度考核为称职(合格)以上等次;
2、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认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能够运用科学的立场、观点、方法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政策理论水平;
3、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清正廉洁,勤政为民,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团结同志,工作实绩突出,群众威信较高;
4、具有胜任中层岗位所需要的组织能力、协调能力、文化水平和专业知识,具有一定的文字水平和语言表达能力;
5、符合任职回避的有关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作为推荐人选:
1、在党纪政纪处分影响期期限内的;
2、因违法违纪等问题受到查处尚未有结论的;
3、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
4、有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程序和方法步骤
一、民主推荐工作参照《干部任用条例》规定的程序进行。
(一)民主推荐
1、召开民主推荐会议,进行投票推荐。公布拟推荐职位、任职资格条件、推荐范围,提出有关要求,与会人员填写推荐票。会议投票推荐采取无记名填写推荐票的方式,民主推荐票分A、B两种票,A票由副科级以上干部填写,B票由其他同志填写。
参加民主推荐会议人员范围是:全体中层副职以上人员。
2、个别谈话推荐。会议投票推荐结束后,进行个别谈话推荐。个别谈话推荐人员范围是:农机局中层正职以上干部。
3、档案审核。对推荐比较集中的干部进行档案审核,重点对干部的“三龄两历一身份”、奖励处分及任职资格等方面的情况进行审查确认。
4、确定考察对象。根据会议投票推荐和个别谈话推荐以及了解的情况,由局民主推荐部分中层干部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考察对象。
(二)定向考察
考察对象确定后,由农机局民主推荐部分中层干部工作领导小组对确定的人选进行定向考察。
1、发布考察公告并征求意见。将考察对象的姓名和基本情况予以公布,公告时间为三天。
2、召开民主测评和征求意见会议。在参加会议投票推荐的范围内,进一步书面征求意见。
3、谈话考察。在参加谈话推荐的范围内,进一步谈话征求意见。对考察对象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情况进行全面考察,对考察中反映出来的重要问题进行调查核实。
4、汇总考察情况,按程序提交研究。定向考察后,对考察情况进行认真地汇总整理,形成全面、准确的汇报提纲和干部考察材料,实事求是地向农机局党组汇报。
(三)研究任职
农机局民主推荐部分中层干部工作领导小组集体讨论决定后,按照有关规定对拟任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内,对当面或电话向组织反映的公示对象的问题或者署名反映的材料,认真调查核实。经公示无影响任职问题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任职手续。不服从组织安排的,予以免职。新提拔人员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任职;考核不合格的,按原职务层次安排适当工作。
二、中层干部交流任职工作参照《干部任用条例》规定的程序进行
因农机监理站统一划归农业综合执法大队,拟对我单位中层干部进行调整,涉及李明强1名同志,涉及1个科室。因农机牌证管理科中层正职空缺原因,拟通过直接任命方式进行调整。
以上涉及的农机牌证管理科为编制部门批准设立的股级参照事业机构,编制配备中层职数为1正。涉及的相关人员为参照事业编制,符合岗位要求。
六、工作要求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调整中层干部是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的重要举措。全体干部职工要认真学习调整中层干部有关文件,切实把思想统一到局党组的部署要求上来,提高认识,端正态度,积极参与。
2、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全体干部职工要坚持从大局出发,本着对事业负责、对组织负责、对同志负责的态度,认真行使自己的民主权利,真正推选出素质高、能力强、有开拓进取意识的优秀干部。
3、坚持原则,严肃纪律。调整中层干部是一项极为严肃的工作,全体干部职工要坚持原则,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方法、步骤,有组织地进行。严禁拉帮结伙,搞非组织活动,杜绝拉票行为。对违反组织人事纪律、搞不正之风的将严肃处理。
4、统筹兼顾,合理安排。全体干部职工既要积极参与本次中层干部调整工作,又要坚守岗位,履行职责,确保科室和本职工作正常开展。因科室调整等原因,干部职工需要调整工作岗位的,必须服从组织安排。
七、组织领导
成立农机局调整部分中层干部工作领导小组,马正福同志任组长,贾立蒙、鞠全喜、刘治江三名同志任副组长,邢守武、程光、刘全建、杨洪文、孙友兰、孙永春、宗广军、张维超、翟永萍9名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人事科,贾立蒙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本方案由农机局调整部分中层干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2016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