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家圈街道办事处2024年度城乡公益性岗位招聘公告
索 引 号: | yishuiljqz2322108/2024-0000114 | 主 题 词: | 其他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 号: | 发布机构: | 沂水县龙家圈镇 | 发布日期: | 2024-06-19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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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 龙家圈街道办事处2024年度城乡公益性岗位招聘公告 |
沂水县龙家圈街道办事处
2024年度城乡公益性岗位招聘公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千方百计稳定和扩大就业的部署要求,根据《山东省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方案》、《临沂市城乡公益性岗位管理监督实施细则》和《沂水县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结合龙家圈街道实际需求,经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研究,现面向全街道开发城乡公益性岗位,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数量
本次共开发公益性岗位86个,其中乡村公益性岗位80个,城镇岗位6个。
二、招聘范围及条件
(一)乡村公益性岗位招聘范围。
主要安置具有龙家圈街道户籍或龙家圈街道常住人口(居住12个月以上)中的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含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农村低收入人口、农村残疾人、农村大龄人员(45-65周岁)、户籍在村委会的:抚养未成年子女的单亲家庭成员、“二孩妈妈(符合生育政策、抚养2个或2个以上未满16周岁子女)”、困难家庭的16—24周岁青年等群体。
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含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是指乡村振兴部门登记管理的相应人员。
农村低收入人口,是指民政部门登记管理的相应人员。
农村残疾人,是指残联登记管理的相应人员。
抚养未成年子女的单亲家庭成员,是指持有离婚或丧偶证明且抚养未满18周岁子女的相应人员。
(二)城镇公益性岗位招聘范围。
主要安置城镇零就业家庭人员、城镇大龄失业人员(女性40周岁、男性50周岁以上至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抚养未成年子女单亲家庭中的失业人员、享受城镇低保的失业人员、困难家庭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城镇持证残疾失业人员、连续失业一年以上等经人社部门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符合就业困难人员条件的登记失业16-24岁青年、符合就业困难人员条件的登记失业“二孩妈妈”等群体。
城镇零就业家庭人员、城镇大龄失业人员和其他类型就业困难人员,是指人社部门登记管理的相应人员。
登记失业16-24岁青年,是指在人社部门进行失业登记的16-24周岁相应人员。
登记失业“二孩妈妈”,是指在人社部门进行失业登记,符合生育政策、抚养2个或2个以上未满16周岁子女的相应人员。
(三)招聘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无违法违纪行为;
2.有吃苦耐劳、乐于奉献精神;
3.能够服从组织安排,有一定的工作能力;
4.身体能够适应从事的工作,能够完成工作任务。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和应聘
1.受过党纪、行政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2.除合作社成员外,有工商注册信息的(包括企业法人、董事、监事、股东、合作社法人、个体经营者等);
3.已经享受社保补贴期满的(包括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灵活就业社保补贴和公益性岗位社保补贴)和已经从事乡村公益性岗位期满的;
4.各类单位在职职工、公职人员(含已享受退休待遇的公职人员)、享受企业职工退休待遇的;
5.街道备案且受财政供养或村居集体经济补贴的干部;
6.不符合公益性岗位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龙家圈街道成立由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任组长,组织、人社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党建办公室、人社所负责人及其他相关部门负责同志任成员的工作监督指导小组,对各村(社区)公益性岗位开发安置进行全过程指导把关。
1.申请报名。报名日期为6月19日-6月21日,报名采取现场报名和村(社区)集中报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需持报名人员的身份证、残疾证等有关证明到龙家圈街道便民服务大厅提出申请,符合报名条件的填写《沂水县城乡公益性岗位申请报名表》,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二孩妈妈”需提供户口簿首页、索引页和相关家庭成员页,抚养未成年子女的单亲家庭成员还需提供离婚或丧偶证明。
2.民主评议。各村(社区)村民委员会根据报名情况,按照城乡公益岗位职责要求,进行民主评议,初步确定拟安置人员并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3天。
3.审核公示。将拟安置人员报街道办事处审核后,在本村(社区)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天。
4.县级备案。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报县人社局会同直相关部门进行审核备案。
5.岗前培训。培训拟聘用岗位所需基本规范和技能,熟悉岗位职责和岗位要求,提高安全生产意识,增强公益性岗位人员职业道德和职业自豪感。
6.组织上岗。培训结束后,村居负责签订公益性岗位劳务协议,适时安排人员到岗,根据岗位职责要求搞好后续管理服务工作。
四、岗位待遇
本次开发的城乡公益性岗位统一实行政府补贴,补贴标准和补贴期限分别为:
1.乡村公益性岗位补贴标准每人每月600元,统一为在岗人员购买每年不超过60元的意外伤害商业保险;同一人员岗位补贴期限一般不超过3年。
2.城镇公益性岗位统一实行政府补贴,补贴标准和补贴期限分别为:岗位补贴标准按照不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确定(我县最低工资标准1820元/月),社会保险补贴标准参照用人单位为上岗人员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执行(不包含个人应缴纳部分);同一人员补贴期限一般不超过3年(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可延长至法定退休年龄,以初次核定其享受补贴时的身份证年龄为准)。
五、岗位管理
1.日常管理。按照“谁用人、谁管理”的原则,由各村(社区)村民委员会、各用人单位负责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的日常考勤、工作绩效考核等管理工作。
2.监督管理。镇政府负责对各村(社区)进行指导和监督管理,对发生造假申领、侵占挪用补贴资金的行为,予以追回并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六、其他
本公告由龙家圈街道办事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39--2322108
监督电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15725191231
附件:1.龙家圈街道2024年度城乡公益性岗位设置一览表
2.沂水县城乡公益性岗位申请报名表
沂水县龙家圈街道办事处
2024年6月18日
龙家圈街道2024年度城乡公益性岗位设置一览表 | |||||||
序号 | 龙家圈街道所辖村(社区) | 岗位类别 | 岗位名称 | 岗位数量 | 岗位职责 | 人员要求 | 月补贴 金额 |
1 | 本街道所辖村(社区) | 公共服务类 | 村容保洁 | 77 | 村容保洁公益性岗位上岗人员须按照街道、村(社区)要求,做好村容保洁日常工作。在工作中应履行以下职责: ①文明上岗、礼貌用语。负责责任路段、道路交叉口的环境卫生清扫、保洁,做到每天打扫一次,确保村庄环境整洁,县、镇检查达到合格标准。②实行巡回保洁,协助乡镇清运员定期将本村垃圾桶内的垃圾装上车,在特殊情况下要做到随叫随到。③保洁员负责保管保洁工具,丢失损坏应照价赔偿(正常损耗除外);保洁工具专门用于卫生保洁,不得用于其它方面。④积极宣传农村垃圾集中收集处理的好处,教育引导村民自觉把垃圾放到指定位置,养成良好生活习惯,做到不乱扔、乱堆放垃圾。⑤对不能氧化的塑料、玻璃、电池、建筑垃圾等能利用的废物进行收集。 | 熟悉岗位职责和岗位要求,掌握岗位所需基本规范和技能,具有安全生产意识,具备岗位综合能力等。 | 600元 |
2 | 社会事业类 | 基层宗教事务岗 | 1 | 基层宗教事务公益性岗位上岗人员须按照街道、村(社区)要求,协助做好基层宗教事务管理工作。在工作中应履行以下职责: ①协助收集整理宗教活动场所内的宗教教职人员、信教群众等人员的信息及动态,协助填写相关人员统计台账,及时报送有关信息; ②协助做好宗教活动场所建筑安全、消防安全等的常态化巡查检查工作,填写安全工作日志,发现问题隐患后及时上报; ③协助了解掌握宗教活动开展情况等,记录场所宗教活动情况日志,及时做好服务和信息报送; ④协助做好宗教政策和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工作,发放宣传材料,积极参加当地建设和社会公益活动等; ⑤协助做好乡镇(街道)统战委员、村(社区)"两委"干部安排的其他工作。 |
熟悉岗位职责和岗位要求,掌握岗位所需基本规范和技能,具有安全生产意识,具备岗位综合能力等。 | 600元 | |
3 | 幸福食堂岗 | 2 | 幸福食堂公益性岗位上岗人员须按照街道、村(社区)要求,做好幸福食堂日常工作。在工作中应履行以下职责: ①帮助行动不便,不能来食堂就餐的老人开展上门送餐服务; ②在“学雷锋纪念日”,“端午节”、“重阳节”等重大节日开展志愿服务活动; ③负责幸福食堂做饭、卫生清洁工作,做好燃气具、电气设备的使用安全及用餐人员服务等工作。 ④开展敬老为德、爱老为善公益宣传活动。 |
熟悉岗位职责和岗位要求,掌握岗位所需基本规范和技能,具有安全生产意识,具备岗位综合能力等。 | 600元 | ||
街道办事处站所(或管理区) | 公共管理类 | 协助站所 管理服务岗 | 6 | 协助站所管理服务公益性岗位上岗人员须按照街道、站所(或管理区)要求,协助做好站所(或管理区)业务辅助性工作和街道办事处安排的其他临时性工作。 | ①熟悉岗位职责和岗位要求,掌握岗位所需基本规范和技能,具备一定电脑操作基础,能够运用常用办公软件。 ②服从管理,有责任心,有吃苦耐劳、乐于奉献精神,身体能够适应从事的工作。 |
1820元(含职工社会保险个人承担部分) |
沂水县城乡公益性岗位申请报名表 报名时间: 年 月 日 | |||||||||
姓 名 | 性别 | 民族 | 健康状况 | ||||||
身份证号 | 联系电话 | ||||||||
家庭住址 | 原工作单位 | ||||||||
毕业院校 | 所学专业 | 毕业时间 | |||||||
申报公益性岗位名称 | 是否服从调剂 | ||||||||
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类型 | 口城镇大龄失业人员(女性40周岁以上、男性50周岁以上至法定退休年龄)口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中的失业人员 口抚养未成年子女单亲家庭中的失业人员口享受城镇低保的失业人员 口困难家庭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口城镇持证残疾失业人员 口连续失业一年以上的人社部门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口符合就业困难人员条件的16-24岁失业青年口符合就业困难人员条件的登记失业“二孩妈妈” | ||||||||
口脱贫享受政策人员(含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口农村低收入人员 口农村持证残疾人 口农村抚养未成年子女的单亲家庭成员 口农村“二孩妈妈”(符合生育政策、抚养2个或2个以上未满16周岁的女性人员)口农村大龄人员(45—65 周岁) 口困难家庭的16-24周岁青年 | |||||||||
零就业家庭人员填写配偶及子女信息 抚养未成年子女单亲家庭成员填写子女信息 | 关系 | 姓名 | 身份证号码 | 所在学校或原工作单位 | |||||
本人承诺 | 本人承诺: 本人未注册成立个体工商户、企业和合作社,未担任法人、经理、董事、股东、管理人员等职务;也未与任何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形成事实劳动关系,目前未在任何单位缴纳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也未领取职工养老金。本表填报的内容及提供的相关材料全部属实,如有虚假信息,本人愿承担一切责任。 承诺人: (印)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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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社区)意见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章) |
乡镇(街道)意见 经办人签字: 年 月 日(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