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到:
公务邮 无障碍浏览 长者模式 手机版 微信
微博
登录 | 注册

沂城街道办事处2024年度城镇公益性岗位招聘公告

索  引  号: yishuiycjd2276811/2024-0000071 主  题  词: 其他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       号: 发布机构: 沂水县沂城街道 发布日期: 2024-06-17
浏览次数: 有  效  性: 有效中 成文日期:
标       题: 沂城街道办事处2024年度城镇公益性岗位招聘公告

沂城街道办事处2024年度城镇公益性岗位招聘公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千方百计稳定和扩大就业的部署要求,根据《山东省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方案》、《临沂市城乡公益性岗位管理监督实施细则》和《沂水县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结合街道实际需求,经党工委、办事处研究,现将城镇公益性岗位招聘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数量

本次共招聘城镇公益性岗位21人(6人派到县直单位帮助工作),其中城市社区服务岗5人,站所业务服务岗16人,具体岗位见附件1。

二、招聘范围及条件

(一)招聘人员范围

具有沂水县户籍,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并经人社部门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

1.城镇大龄失业人员(女性40周岁以上、男性50周岁以上);

2.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中的失业人员;

3.抚养未成年子女单亲家庭中的失业人员;

4.连续失业一年以上的失业人员;

5.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失业人员;

6.残疾失业人员;

7.困难家庭离校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

8.符合就业困难人员条件的登记失业16-24岁青年;

9.符合就业困难人员条件的登记失业“二孩妈妈”。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和应聘

1.有违法违纪记录的;

2.已经享受社保补贴期满的(包括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灵活就业社保补贴和公益性岗位社保补贴);

3.与其他单位建立劳动关系或在其他单位缴纳职工社保的;

4.有工商注册信息(包括企业法人、董事、监事、股东、合作社法人、个体经营者等)不能被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的;

5.不符合公益性岗位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及审查

(一)报名时间:2024年6月18日-6月20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二)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每人仅限报一个岗位。

(三)报名地点:沂城街道便民服务中心人社窗口。

(四)报名材料:

1.户口簿、夫妻双方身份证、本人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二孩妈妈”需提供户口簿首页、索引页和相关家庭成员页,抚养未成年子女的单亲家庭成员还需提供离婚或丧偶证明。

2.《沂水县城乡公益性岗位申请报名表》(见附件2)。

(五)资格审查:

1.现场审查报名相关材料;

2.对报名人员的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工商注册、社保缴纳、违法违纪等情况进行统一审核;

3.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对不符合招聘范围和条件的,随时取消资格。对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一经发现,严肃查处。

四、招聘程序

街道成立由办事处主任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人社、纪委、派出所等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工作监督指导小组,对城镇公益性岗位开发安置进行全过程指导把关。

1.人员评议。由街道根据报名情况,按照拟定的聘用顺序,初步确定拟聘用人员。

2.审核公示。对拟聘用人员日常表现、身体状况等进行审查,街道审核、县人社局会同县直部门复审后,在街道便民服务中心政务公开栏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天。

3.县级备案。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报县人社局审核备案。

4.岗前培训。培训拟聘用岗位所需基本规范和技能,熟悉岗位职责和岗位要求,增强公益性岗位人员职业道德和职业自豪感。

5.组织上岗。签订公益性岗位劳务协议,适时安排人员到岗;根据岗位职责要求,搞好后续管理服务工作。

五、聘用顺序

本次公益性岗位开发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和择优的原则,根据街道往年岗位设置及上岗情况,结合当前实际工作需要,对报名符合城市社区服务岗条件的人员,根据距离退休时间(男性60周岁、女性50周岁)长短,按照年龄(以身份证年龄为准)从大到小依次录用,录满为止。对报名符合站所业务辅助岗条件的人员,按照电脑操作和办公软件使用熟练程度依次录用(统一上机实际操作,按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满为止。街道纪委全程参与人员录用。

六、岗位待遇

城镇公益性岗位统一实行政府补贴,补贴标准和补贴期限分别为:岗位补贴标准按照不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确定(我县最低工资标准1820元/月),社会保险补贴标准参照用人单位为上岗人员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执行(不包含个人应缴纳部分);同一人员补贴期限一般不超过3年(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可延长至法定退休年龄,以初次核定其享受补贴时的身份证年龄为准)。

七、岗位管理

1.日常管理。按照“谁用人、谁管理”的原则,由各用人单位依法提供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负责公益性岗位人员的日常考勤、绩效考核等管理工作。

2.监督管理。街道负责对各用人单位进行指导和监督管理,对发生造假申领、侵占挪用补贴资金的行为,予以追回并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八、其他

如公益性岗位管理出台新政策,按新政策执行。

本公告由沂城街道办事处负责解释,有异议的委托法律顾问进行答复。

咨询电话:0539--2276562

监督电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15725191231

附件1:沂城街道办事处2024年度城镇公益性岗位设置一览表

附件2:沂水县城乡公益性岗位申请报名表

沂城街道办事处

2024年6月17日

附件【附件1 沂城街道2024年度城镇公益性岗位设置一览表.xlsx
附件【附件2 沂水县城乡公益性岗位申请报名表.docx

关闭窗口

Word版下载 PDF版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

Copyright©沂水县人民政府

承办:沂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沂水县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Email: ysxxgkb@ly.shandong.cn  网站标识码3713230027 鲁ICP备06000965号

鲁公网安备37132302000107号

智能问答
客户端
爱山东
爱山东
沂水首发
沂水首发
政务微信
政务微信
政务微博
政务微博
新媒体矩阵
返回顶部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