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到:
公务邮 无障碍浏览 长者模式 手机版 微信
微博
登录 | 注册

沂水县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简章

索  引  号: 07-03-2017-000144 主  题  词: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       号: 发布机构: 沂水县卫生健康局 发布日期: 2017-07-03
浏览次数: 有  效  性: 成文日期: 2017-07-03
标       题: 沂水县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简章

沂水县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简章

  根据工作需要沂水县人民医院公开招聘24名合同制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的范围和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应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6、高中起点的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

    二、招聘岗位和计划

 

   

名额

 

   

护理学

15

高中起点的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

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711后出生);有护士证或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单(应届毕业生除外)

助产

2

高中起点的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

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711后出生);有护士证或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单(应届毕业生除外)

医学影像技术

2

高中起点的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

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711后出生)

康复治疗学 、康复治疗技术、针灸推拿学

3

高中起点的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

男,35周岁以下,在二级及以上医院工作满一年以上的优先录用(有所在工作单位人事科出具的工作证明)            

康复治疗学 、康复治疗技术、针灸推拿学

2

高中起点的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

女,35周岁以下,在二级及以上医院工作满一年以上的优先录用(有所在工作单位人事科出具的工作证明)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

   报名时间20177 3日—— 74

上午:7:3011:30     下午:14:3018:00

报名地点:沂水县人民医院   政工科  (行政办公楼七楼)

应聘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医院政工科报名,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应聘信息资料。

1往届毕业生:(1)高中毕业证(2)专科或本科毕业证(3)身份证(4)执业证;以上四证原件及复印件(A4纸张)(5)近期1寸彩照3张。

2应届毕业生:(1)高中毕业证(2)专科或本科毕业证或毕业生就业推荐表(3)身份证;以上三证原件及复印件(A4纸张)(4)近期1寸彩照3张。

 (二)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对不符合应聘条件者,一经发现并查实,取消应聘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出现的岗位空缺,在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含),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三)准考证领取

准考证领取时间:  201776    (在政工科领取)

    四、考试内容和方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笔试时间:20177 7    8:3010:00 

面试时间:20177 7    14:3018:00

笔试地点: 见准考证

面试地点:沂水县人民医院      外科综合楼一楼会议室  

  ()笔试(占总成绩60%

  笔试内容主要为岗位要求的相关专业知识。

   笔试成绩公布后,医院根据笔试成绩确定合格分数线。面试人员从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根据招聘计划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数按12比例确定,对最终确定的报名人数达不到计划招聘人数2倍的岗位,按1:2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

  ()面试(占总成绩40%

    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按下列方法百分制计算:按照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计算。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排名,按1:1的比例依次等额确定体检考察人选。拟确定为体检考察人选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如同一个招聘岗位出现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体检考察人选;笔试、面试成绩都相同的,通过加试的办法确定体检考察人选。

    五、体检和考察

  体检考察人选确定后,由医院根据有关规定进行体检、考察。

    六、签订聘用合同

招聘单位根据考试考核、体检、考察结果,按有关程序确定拟聘用人员。受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七、工资待遇

经医院录用的工作人员,月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医院为其缴纳养老金、医保金、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并根据医院规定享受所在科室绩效工资。工作满一年后,医院每年根据个人工作情况和考核情况增加考核工资。

    八、其他

  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要保持所留联系电话24小时通讯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本简章由沂水县人民医院负责解释。

  监督电话: 沂水县卫计局      2268171

  咨询电话: 沂水县人民医院    2268153

 

                               沂水县人民医院

                                 201773

关闭窗口

Word版下载 PDF版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

Copyright©沂水县人民政府

承办:沂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沂水县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Email: ysxxgkb@ly.shandong.cn  网站标识码3713230027 鲁ICP备06000965号

鲁公网安备37132302000107号

智能问答
客户端
爱山东
爱山东
沂水首发
沂水首发
政务微信
政务微信
政务微博
政务微博
新媒体矩阵
返回顶部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