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水县城镇发展有限公司招聘简章
索 引 号: | 01-03-2018-000031 | 主 题 词: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文 号: | 发布机构: | 沂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发布日期: | 2018-01-03 | |
浏览次数: | 有 效 性: | 成文日期: | 2018-01-03 | ||
标 题: | 沂水县城镇发展有限公司招聘简章 |
沂水县城镇发展有限公司招聘简章
沂水县城镇发展有限公司于2013年11月28日由沂水县国有资产管理中心出资成立,公司注册资本金1亿元,性质为县属国有企业。下辖六家子公司:沂水城投置业有限公司,沂水县国运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沂水县城投旅游开发有限公司,沂水县城投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沂水县城投市政园林有限公司,沂水县财金投资有限公司。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2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1、具有沂水县常住户口或沂水生源;35周岁以下(1982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
2、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和专业条件; 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的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需在2015年12月31日之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及相关证书。
3、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干事创业、追求卓越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4、海外留学归国人员应聘须经教育部认定具备同等学历、学位。
5、具有良好的职业素养,勤勉尽责,团结合作,廉洁从业。
6、符合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7、以下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院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沂水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仍在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其中在读全日制普通院校非应届毕业生也不得用已取得的学历参加应聘。应聘人员不能应聘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二、招聘岗位和计划(见附表)
对最终确定的应聘人数达不到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岗位,原则上核减,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及以上的,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对工程类急需岗位达不到招聘人数3倍的,可按1:2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应聘取消招聘计划岗位的人员,经本人同意,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三、报名时间和地点
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现场报名、现场审核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18年1月10日9:00— 11日16:00;
报名地点:沂水县财政局沿街(鑫华路37号)
报考人员登录沂水人才网(http://www.ysxrcw.com)下载打印《报名登记表》和《诚信承诺书》(参加审核、面试时使用),如实填写相关个人报名信息资料。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报名者所需材料为:《报名登记表》和《诚信承诺书》(务必手写签名)、本人近期免冠同底一寸彩色证件照2张、身份证、毕业证(生源地学生提供高中毕业证)、学位证、户口本索引页、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上述材料中证件类材料提交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原件审查后退回,复印件留存备查。凭境外学历应聘的,需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对应聘人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一个环节审查不合格将被取消应聘资格。此外,准考证由考生执本人身份证到报名地点领取,领取时间为1月12日14:00-17:00。
四、笔试和面试
(一) 笔试
统一组织笔试,笔试只考一科,实行百分制,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
笔试时间及地点见《准考证》。
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照1:3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沂水人才网公布。因自动放弃或取消资格形成的空缺,按岗位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员。
(二) 面试
面试采用自主面谈方式,总分为100分,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成绩当场向报考人员宣布。不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的,视为自愿放弃应聘资格。
根据笔试和面试成绩确定总成绩(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考试总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依据总成绩由高分至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选,如考试总成绩分数并列,笔试考试成绩高者为先。
五、体检和考察
招聘单位对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人选进行体检和考察。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招考公务员的有关规定执行。考察侧重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对进入考察范围人选是否符合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面试人员形不成竞争的岗位,拟确定为体检考察人员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其他岗位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的面试最低成绩。
对体检、考察以及资格复审不合格或自愿放弃应聘资格产生的空缺,根据招聘岗位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六、聘用
对考试、体检和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选,在沂水人才网公示3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相关手续。招聘单位与其签订劳动合同,按照规定缴纳五险一金,工资及福利待遇按公司薪酬管理制度等规定执行。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招聘联系电话:0539—2226006,0539-2239109 。
沂水县城镇发展有限公司
2018年1月 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