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张霞、王军的不动产土地使用证收回公告
索 引 号: | yishuixgtzyj2251515/2020-0000190 | 主 题 词: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文 号: | 发布机构: | 发布日期: | 2020-06-01 | ||
浏览次数: | 有 效 性: | 成文日期: | 2020-06-01 | ||
标 题: | 关于对张霞、王军的不动产土地使用证收回公告 |
兹有一不动产,已由卖方张霞(身份证号:37282************327)、王军(身份证号:37132***********1055)过户到买方张伟(37132*************6136),房屋所有权证证号为沂房字第002721号,现我机构根据土地使用者张霞、王军与张伟于2006年01月19日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及房产过户档案,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规定:房屋所有权转移,其范围内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转移,拟收回使用者张霞、王军的土地使用权,对上述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予以注销,并将该房屋的土地使用权出让给房屋所有人:张伟,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0年6月22日)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以下措施。
一、收回原土地使用者:张霞、王军的土地使用权出让给现房屋所有者:张伟
2020年06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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