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刘明本、郑雨霞的房改房土地证收回公告
索 引 号: | yishuixgtzyj2251515/2020-0000286 | 主 题 词: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文 号: | 发布机构: | 发布日期: | 2020-07-07 | ||
浏览次数: | 有 效 性: | 有效中 | 成文日期: | 2020-07-07 | |
标 题: | 关于对刘明本、郑雨霞的房改房土地证收回公告 |
兹有一房改房,土地使用者刘明本、郑雨霞,该房改房已于2008年1月10日由刘明本、郑雨霞过户到李雪慧名下,房屋所有权证证号为沂房字第016180488号。现我机构根据土地使用者刘明本、郑雨霞与李雪慧于2007年9月19日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及房产过户档案,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规定:房屋所有权转移,其范围内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转移,拟收回使用者刘明本、郑雨霞的土地使用权,对上述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予以注销,并将该房屋的土地使用权出让给房屋所有人:李雪慧,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0年8月5日)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注销。
2020年7月7日
Word版下载
PDF版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