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王锡太、李光玉等土地使用证收回公告
索 引 号: | yishuixgtzyj2251515/2019-0000121 | 主 题 词: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文 号: | 发布机构: | 沂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发布日期: | 2019-04-09 | |
浏览次数: | 有 效 性: | 成文日期: | 2019-04-09 | ||
标 题: | 关于对王锡太、李光玉等土地使用证收回公告 |
兹有一处不动产,已由卖方:王锡太、李光玉将房屋产权过户到买方:吴冠秀、杨波名下,并办理买方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房产证 沂房字第016181395号)。现买方吴冠秀、杨波申请将该房屋所占用的土地使用权过户到本人名下,现我机构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规定:房屋所有权转移,其范围内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转移,以及买卖双方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及房产过户档案,拟收回原土地使用者的土地使用权,并将该房屋所占用的土地使用权出让给现房屋所有者,现予以公告。卖方李光玉于2008年5月9日死亡,其继承人及利害关系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19年4月30日)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一、收回原土地使用者:王锡太、李光玉的土地使用权出让给现房屋所有者:吴冠秀、杨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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