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水县发展和改革局对《关于适时调整供水价格,促进水资源节约利用和优化配置的建议的提案》的答复
索 引 号: | yishuixfzhggj2251566/2024-0000080 | 主 题 词: | 其他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 号: | 沂发改字〔2024〕第2号 | 发布机构: | 沂水县发展和改革局 | 发布日期: | 2024-07-03 |
浏览次数: | 有 效 性: | 有效中 | 成文日期: | 2024-07-02 | |
标 题: | 沂水县发展和改革局对《关于适时调整供水价格,促进水资源节约利用和优化配置的建议的提案》的答复 |
办理类型:B
张明学、王维峰、杨明强、马传雷、吴善强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适时调整供水价格,促进水资源节约利用和优化配置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山东省定价目录》(鲁发改价格〔2020〕1361号)、《山东省定价听证目录》(鲁发改价格〔2021〕355号)等相关文件规定,城镇居民生活用水价格调整流程主要包括:市场调研、成本监审、公开征集水价调整意见、组织召开听证会、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县政府常务会议审议等工作。
2024年5月份,我局已启动城镇居民生活用水价格调整程序,目前已完成市场调研;预计8月份完成水务公司近三年财务资料审核工作。
非常感谢您对我县供水价格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恳请今后继续关心支持,并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沂水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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