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水县发改局关于对《关于提升电力需求侧响应效能的建议》的答复
索 引 号: | yishuixfzhggj2251566/2023-0000136 | 主 题 词: | 其他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 号: | 发布机构: | 沂水县发展和改革局 | 发布日期: | 2023-08-07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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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 沂水县发改局关于对《关于提升电力需求侧响应效能的建议》的答复 |
岳恒旭、张健、王建磊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提升电力需求侧响应效能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为进一步深化电力需求侧管理,优化资源配置,促进清洁能源消纳,保障电力系统安全、平稳、绿色、高效运行,我县严格落实省市关于需求响应和负荷管理方案要求,坚持经济激励为主的措施,引导需求侧各类负荷调节主体参与,提升响应效能。
一是始终坚持政策引领。近年,我省、市连续多年出台相关方案和规定,2022年,山东省能源局下发了《2022年全省电力可中断负荷需求响应工作方案》,2023年,省发展改革委和省能源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印发2023年全省电力市场化需求响应工作方案和2023年全省迎峰度夏电力负荷管理方案的通知》,我市下发了《2023年全市电力市场化需求响应工作方案》,实现了年度良好接续,年度方案或通知中都紧紧围绕现有电力中长期市场和现货市场,需求侧响应常态化、市场化正逐步完善。
二是鼓励各类主体参与。发改和供电部门始终激励各类主体主动参与电力需求响应,包括电力用户、负荷聚合商、虚拟电厂运营商和储能运营商以及具备条件的居民空调、电采暖用户试点参与,并按规定给予需求响应补偿费用,由备用补偿费用和电能量补偿费用组成,备用补偿费用按照申报容量和补偿单价计算,电能量补偿费用按照实际响应容量、响应时段和现货市场用电侧小时电价计算,居民空调或电采暖负荷用户补偿费用按照申报响应容量、响应次数进行计算。截止到2023年6月,我县参与需求响应的各类用户达到96户。
三是完善需求侧管理机制。2023年5月份,我县依托县供电公司成立沂水县负荷管理中心,主动融入省市县三级电力负荷管理中心平台,我县正式迈入统一管理、统一调控、统一服务新阶段。一方面可通过统筹负荷资源,实现电力安全保供要求下的负荷精准调控和用户常态化、精细化的用能管理,另一方面,通过大数据分析挖掘海量电力负荷数据价值,为用电企业提供能效账单、节能优化等增值服务,增强全社会节约用电意识,把节约用能贯穿于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和各领域,共同推动“双碳”目标有效落地。
沂水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