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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大力度治理沂城周边居民区大气污染的建议的答复

索  引  号: yishuixhjbhj2251442/2021-0000138 主  题  词: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       号: 提案〔2021〕第027号 发布机构: 临沂市生态环境局沂水县分局 发布日期: 2021-07-20
浏览次数: 有  效  性: 成文日期: 2021-07-20
标       题: 关于加大力度治理沂城周边居民区大气污染的建议的答复

办理类型:A 

潘月娟、贾黎、高鸿杰、张晓燕、李玉芝、李治富、牛纪美、王立花、王凤、郝丽梅、刘永胜、薛彦宁、殷运峰、黄玲、张迎、高培增、孔祥芝、刘召军、刘加美、刘仁娟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力度治理沂城周边居民区大气污染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2020年以来,沂水县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生态文明理念,以污染防治攻坚战为核心,以规范和提升生态环境执法为主线,严格落实《临沂市强化生态环境执法服务经济发展工作方案》强化执法+服务理念,优化营商环境,解决群众关心的突出环境问题。出实招打好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创新实施了网格化监管办法,制定了《关于对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实行网格化管理的通知》,将主城区划分成10个大网格26个小网格单元,实行县级领导包网格,全县107个单位全部参与到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中。建立了县乡村三级巡查督查网络,抽调36人组建大气污染防治巡专班,围绕工业污染、扬尘污染、餐饮油烟污染、散煤治理和散乱污整治等方面存在的大气污染问题,进行24小时不间断巡查和督查。实行大气污染防治攻坚巡查、典型问题曝光、督查问效、网格化管理四项工作机制,保障各项工作任务顺利推进落实。

一、全面抓好大气污染防治。持续开展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提升。严格执法和优化服务并重,深入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和涉VOCs政策标准,推动企业主动治理,实现依法治污。坚持源头防控、过程管理、末端治理治污路线,以第二次污染源普查数据为基础,再次开展全面摸底调查。建立VOCs排放企业管理全面清单。确认2021VOCs重点排污单位,并及时向社会公开。群众投诉有异味的涉VOCs企业作为重点企业管控,实现精准治污;推动分行业分企业差异化管控,建设重点污染源VOCs监测监控,实现科学治污。扎实推进VOCs排放量削减,切实提高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加大机动车尾气污染治理。全力发挥主体责任,推动尾气污染综合整治工作实现多部门联合,加强汽车检测线定期检查频次,对建筑工地、道路施工等加大非道路机械巡查力度,同时对未登记号码牌车辆进行登记备案,严格限制或禁用没有环保登记号牌的非道路移动机械。利用好机动车冒黑烟抓拍系统,加大柴油货运车辆尾气抽测频次,加大多部门联合执法力度,严厉查处货运机动车特别是柴油车尾气超标或冒黑烟等违法行为,做到发现一起,处理一起,绝不姑息。持续开展散乱污企业综合治理。进一步巩固散乱污企业排查整治成效,有效解决散乱污企业违规生产、违法排污问题,组织开展散乱污企业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行动。联合各乡镇街道开展执法检查,重点对工业企业、院中院、沿街门店等进行排查,切实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始终保持高压严管态势,严格落实《沂水县重点区域工业集群整治提升方案》要求,积极推进重点区域工业集群整治提升工作,区分类型、分类施策,做到取缔要坚决、整改有标准、搬迁有去处。切实提升企业污染防治水平,着力改善环境质量。

二、城南、城北工业区现状。我县涉及供暖、供汽企业主要为:青援食品有限公司、沂水县热电有限责任公司、沂水大地玉米开发有限公司、山东昆达生物科技有限公司4家企业,企业锅炉已完成超低排放改造,排放口均安装在线监控设施,日常在线比对、监督性监测等按计划开展,日常监督执法要求企业合法排污,有超标行为将依法查处;我县轮胎橡胶厂主要为山东新大陆橡胶科技有限公司、山东永丰轮胎有限公司,两家企业除安装锅炉在线监控外,企业按规定开展厂界有组织、无组织挥发性有机物、颗粒物的第三方监测;山东隆科特酶制剂有限公司,目前燃煤锅炉已改为固废焚烧炉,安装有在线监控设施,污染物达标排放;山东瑞博斯烟草有限公司不涉及锅炉、窑炉等废气排放。

三、严查严防减少污染。2020年以来,全县为转变被动局面,切实改善大气环境质量,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一)创新实施了网格化监管办法,实行县级领导包网格,全县107个单位全部参与到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中。建立了县乡村三级巡查督查网络围绕工业污染、扬尘污染、餐饮油烟污染、散煤治理和散乱污整治等方面存在的大气污染问题,进行24小时不间断巡查和督查。实行大气污染防治攻坚巡查、典型问题曝光、督查问效、网格化管理四项工作机制,保障各项工作任务顺利推进落实。(二)县生态环境分局开展复工复产执法帮扶、化工园区环境污染集中整治、VOC专项治理帮扶、秋冬季专项行动等,累计检查企业2000余家次,实行查封扣押6起,移交公安2起,立案调查153起,送达处罚告知书135份,双随机抽查检查企业130家,罚款累计925万余元。(三)探索互联网+网格化环境监管模式,建设了县、乡镇、村居三级网格监管平台,实施平台闭环管理全程留痕运行,实现举报受理、办理、督办、反馈、归档等环节的无缝衔接进一步拓宽和畅通公众参与渠道,限期办理群众举报投诉的环境问题,主动接受群众监督,积极推进环境信访办理信息公开工作,在县电视台设立宣传专栏和曝光台,专题曝光涉气污染问题,跟踪事件或问题的处理过程,累计曝光121期。(四)重污染天气下,对我县341家涉气工业企业减排措施落实情况进行核查,切实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减少污染物排放;抽调我分局各科室业务骨干对我县27家重点企业进行一一对接帮扶,落实企业主动减排,在污染物达标排放的基础上继续降低污染物排放,改善环境空气质量。每年我县均根据临沂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制定我县应急预案,由县政府印发通知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公众可通过电视台、微信公众号(请关注沂水生态环境微信公众号)、微博(沂水环保)、报纸等途径了解重污染天气信息发布。

四、加大信息公开和公众参与监督力度。环境监测预报及监测数据,我县共19个空气自动站,公众可通过临沂空气质量”APP实时查看各站点环境空气质量。重点监控企业污染物排放信息,公众可通过查看企业污染物电子公示牌,山东省生态环境厅、临沂市生态环境局官方网站等查询重点监控企业污染物排放信息。牢牢把握老百姓关注的热点和关键时间节点,创新形式,开展各类生态环保宣教活动;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以及官方微博和微信作用,扩大宣传影响;加强与相关部门沟通,增强宣传合力,借势借力开展相关宣传活动。

 

 

 

 

临沂市生态环境局沂水县分局    

2021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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